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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专家看个资法修正案对网友的限制
时间Sat Apr 24 09:23:55 2010
专家看个资法修正案对网友的限制
http://www.zdnet.com.tw/news/web/0,2000085679,20145204,00.htm
ZDNet记者旷文溱/台北报导
2010/04/23 18:05:02
未来网友在Facebook上张贴照片,最好要事先取得照片里面所有人的同意,这不是开玩笑
。
在个资法(个人资料保护法)二读通过後,网友开始担心在网路或部落格等社交网站上面
的一举一动都收到箝制。
立法院在今(23)日已经确定不会三读通过个资法修正草案,看待对网友的影响,国巨律
师事务所合夥律师朱瑞阳表示,个资法旨在禁止过度揭露及刻意蒐集别人隐私,因此网友
若是在Facebook、部落格、噗浪(Plurk)等处分享标签照片、交谈讨论,只要是基於「
个人和家庭活动使用」的大原则下,理应不会触法,除非网友是用作营利,或者进行人肉
搜寻,就有可能违反个资法的规定。
不过,即便是人肉搜寻,也还是会有例外。朱瑞阳举例道,倘若网友要自杀,其他网友循
线找出对方,在网路上公告请求协助。此举由於是维护生命利益,将受司法保障。
资策会科技法律中心组长邱映曦表示,个资法是由现行的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而
来,将规范对象扩及了自然人。唯可以肯定的是,「个人和家庭活动使用」是一个合理使
用的原则。
「个资法规范的内容,其实早就存在,例如隐私权、肖像权等,」朱瑞阳说,个资法的上
路,是要让既有的规范变得更为清楚。
不过专家认为,目前最主要的疑虑,就在於个人资料的定义。
邱映曦表示,依照二读通过的条文,自然人的姓名、生日、教育、职业、电话、社会活动
,全部都属於个人资料。直接或间接方式识别的个人资料,均纳入保护。
「社会活动指的是什麽?薪资和公司地址算不算?」邱映曦提问道,「而且,『间接』识
别的定义是什麽?」
朱瑞阳则指出,「个人和家庭活动」的内涵,也还需要进一步解释。
朱瑞阳推断道,在今日不会三读个资法草案的情况下,将要延期到下个立法院会期才会过
关。预计要推迟到九月。在立法後的数月後,相关的主管机关才会订定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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