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hey79 (嘿!)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misshey79 cp
时间Sat Mar 17 21:57:09 2012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申诉人:misshey79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申诉理由:
昨天有帮忙转文宣,根据规定是同一天
发超过五篇内容一样的文章,才违反规定
昨天所发文数量为五篇
这样的数量不是应该刚好在合法边缘呢??
可以请问为什麽这样还会被检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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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2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