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Cross-Post
时间Thu Apr 26 09:41:40 2012
本局值班同仁砍除帐号之权限,
仅限於上线未满 60 次之帐号,
上线已满 60 次之帐号,
本局同仁之权限皆无法砍除。
故若被本局砍除帐号者,
均为上线未满 60 次之帐号,
若有计算错误,
请自行至本站系统部申告 BUG 。
至於上线次数未满 60 次即违反 CP 站规,
依本局业务受理规定第 8 条,
均予砍除帐号处分。
新申请通过之帐号即行 CP 之行为,
常表示此申请帐号之目的即为广告宣传,
应予直接砍除帐号,
避免本站免洗广告帐号过於浮滥。
故本案本局维持原决定。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tvbs7866 (ㄚ霈)》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s9622318
: 申诉判决:本局 cutejoanna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我从2/1注册到4/17几乎都有上PTT
: 本人已达60次登入为什麽还被砍帐号!
: 而且我第一次使用PTT对规定那些本来就没有很清楚!
: 为什麽不是先开单而是直接砍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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