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Cross-post 违规之撤销申诉
时间Mon May 14 16:01:40 2012
本案非本局(现制之板务部看板警察局)开处,
本局不予处置。
另,
依历史记录,
申诉人乃是因为 IP 相同情况下 CP 被裁处罚单,
此部分标准於本站未曾改变。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LiPoKong5566 (柏空56)》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LiPoKong5566
: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11/28裁判本人违规Cross-post
: 申诉理由:本人这两年间在重考班重考 没有什麽时间上ptt
: 最近好不容易考上了 上站一看却发现有3张违规
: 而且还是同一天的罚单 本人使用ptt从未违规 况且此帐号也未发过文
: 不太明白什麽是Cross-post 但去相关版查询了解後
: 我真的认为我并没有违规 希望当局能给一个正当的说明
: 否则希望撤销此判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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