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lntulaw (嘉)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申诉] Cross-post
时间Wed May 16 22:30:13 2012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申诉人:nealntulaw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申诉理由:
(1)我PO文的原因在於我遗失了一件东西 因为是在校区弄失的 我想是同学把它捡回去了
: 所以我就先打了个草稿 然後把它先PO在NTU板 然後再转贴到其他的版
: 希望更多人能看到 及时的找回遗失物
: 我不知道站务警察能不能体会一个失主急切想找到遗失物的心情
: 因为如果时间一久 真的就很难再找到了
: (2)因为我po文的时候 到了第5篇才罚我 事前都并未有所警告
: (3)由於无法po文 因此罚单的金额恐怕无从缴起 相信也不会有板友将自己的p币这麽
: 慷慨的送给别人(为了别人的受罚? 很难想像呢
: (4)基於以上理由 希望可以念在初犯不明白规则
: 而撤销罚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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