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Cross-post
时间Thu May 17 11:02:44 2012
本局无法因为您遗失了物品,
就对於您违反站规的行为从宽认定。
另外,
CP 五篇并非没有提醒,
相反的,
是随时都在提醒申诉人您。
您在每次发文时,
都会出现一个提醒的画面。
画面如下:
▕▔▔▔▔▔▔▔▔▔▔▔▔▔▔▔▔▔▔▔▔
▕ ● 文 章 发 表 纲 领 ●
▕ 【 四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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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避免谩骂、攻击、灌水等文章。 ▏
▕▕ (2) 避免一稿多投、无的放矢。 ▏
▕▕ (3) 避免在公众讨论区讨论私人事务。 ▏
▕▕ (4) 禁止发表同内容文章5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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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本局也无法因为您没有 P 币就不罚,
否则本局无法处罚所有无P币的使用者,
也无法因为初犯不罚,
初犯就不罚并无正当理由。
因此,
本局并不认为您申诉的理由充分,
故维持原决定。
看板警察局局长 longbow2
※ 引述《nealntulaw (嘉)》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nealntulaw
: 申诉判决:本局 检举案
: 申诉理由:
: (1)我PO文的原因在於我遗失了一件东西 因为是在校区弄失的 我想是同学把它捡回去了
: : 所以我就先打了个草稿 然後把它先PO在NTU板 然後再转贴到其他的版
: : 希望更多人能看到 及时的找回遗失物
: : 我不知道站务警察能不能体会一个失主急切想找到遗失物的心情
: : 因为如果时间一久 真的就很难再找到了
: : (2)因为我po文的时候 到了第5篇才罚我 事前都并未有所警告
: : (3)由於无法po文 因此罚单的金额恐怕无从缴起 相信也不会有板友将自己的p币这麽
: : 慷慨的送给别人(为了别人的受罚? 很难想像呢
: : (4)基於以上理由 希望可以念在初犯不明白规则
: : 而撤销罚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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