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Cross post文章违规情况应排除SYSOP最新公告
时间Wed Sep 9 18:05:10 2015
目前没有特许的规定,
并且在转录文章时系统有提醒的字样,
在如此情况下,
只因为"您认为"可以无限制或提高限制转录公告文,
就转录了,
恐难成为本局不罚的理由。
申诉人的意见我们看到了,
但,
如果在大量的转录的情况下,
本局还得去比对所有被转录到的看板,
是不是有被重复转录,
有则处罚,无则不罚,
本局的人力是否可以应付这样的业务量?
需要评估。
本局目前特许的情况是,
若是该小组的小组长、该群组的群组长转录公务公告,
则不会处罚,
若误为处罚将会撤销罚单,
一般的使用者目前尚无特许规定。
相关的规定我们将检讨,
若修改规定将予公告,
但在没有新设或修改原规定的情况下,
您的案件本局维持原决定,
若您尚有意见,
请自行参阅本站离站画面,
向相关站长反应。
板务部看板警察局
※ 引述《name2name2 (yang~hi)》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name2name2
: 申诉判决:本局下述检举案 原检举人 m0806449
: ┌─────────────────────────────────────┐
: │ 文章代码(AID): #1LxhxwC4 (Board-Police) [ptt.cc] [检举] name2name2 cp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Police/M.1441709818.A.304.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6 Ptt币 │
: └─────────────────────────────────────┘
: > 10722 s 9/08 m0806449 □ [检举] name2name2 cp
: 申诉理由:
: SYSOP公告为站方重要公告,
: 对於ptt使用者有重大影响,
: 秉持应该让全站尽速得知之精神,
: 应可允许更大数量之cross-post,
: 以利全站更为迅速接收到站方公告,
: 因此我认为Board-Police应将SYSOP最新公告文之cp(当一板之此公告文数量未大於一篇时)
: 排除在违规情况之外,
: 也就是SYSOP最新公告文应特例允许无限制数量之CP,或是提高允许cp数(如10篇)
: (同时是在上述一板公告文章未重复post情况)
: 若是担心一人转公告转太多,
: 试问一人转到八个看板,
: 和两个人各转四篇总共到同样的八个看板,
: 实际结果效用差别在哪,转文之公告内容不都一样?
: 若是效果相同,为何要公告文也要禁止一人不能转超过四篇?
: 若Board-Police不认同我上述看法,
: 再请板主回覆SYSOP公告在各板数量小於等於一篇时,
: 是哪里会妨碍到站方运作,
: 如果没有妨碍站方运作反而有帮助,
: 那为何要禁止?
: -----------
: 另外请问,若是板主之回覆理由我有所不服,可以再去哪里往上继续申诉?
: 上述已於下述文章自行找到解答:
: ┌─────────────────────────────────────┐
: │ 文章代码(AID): #1L90h2K4 (Board-Police) [ptt.cc] [公告] TaiwanDPP 申诉案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Police/M.1428425410.A.504.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128 Ptt币 │
: └─────────────────────────────────────┘
: 1.本局处分後之申诉,
: 若经判决後,
: 目前无再申诉之途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61.51.19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Police/M.1441793114.A.4A2.html
※ longbow2: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9/11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