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Board-Police
标题Re: [申诉] 不服站务警察之判决
时间Fri Jan 29 00:44:42 2021
罚单撤销。
本件本局值班同仁认定违规,
惟经申诉後,
本局重新审视被检举之文章,
认罚单应予撤销。
盖本局业务受理规定第5条第5款之规定
即"对其他使用者为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之邀约",
既与其他4款并列,
违反态样、严重性与认定标准应与其他款一致。
而既然其他4款之情况均属"明显违法"或"重大违法或违规"之情况,
第5款即应相同。
意即,
若本局欲以"对其他使用者为性行为或猥亵行为之邀约"
为由处罚使用者,
应至少该行为明显重大违法、违规,
例如对特定之本站使用者为几可达性骚扰等令人不舒服之性邀约。
若非此类明显重大违法或违规,
则应交由板主认定为宜,
否则本局即有过度侵害板主权力之虞。
本件被检举之文章,
申诉人既发表"我想被干"、"谁快来满足我"等语,
申诉时却称"没有对板上PTT使用者提出邀约"、
"没有任何其他暗示邀约字眼",
如此答辩,
本局认说词并无道理,碍难认同。
然因前开对於业务受理规定第5条第5款之适用说明,
本局认被检举人之文章并非重大明显违法违规,
应由板主认定处理即可,
故将罚单撤销。
看板警察局
※ 引述《GhostFather (鬼父Oni Chichi)》之铭言: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申诉人:ghostfather
: 申诉判决:本局 ghostfather 检举案
: 申诉理由:我发的那篇纯粹是问卦兼抒发心情
: 文章内没有对板上PTT使用者提出邀约
: 或是任何其他暗示邀约字眼
: 站务警察却主观认定我有提出性行为之邀约
: 关於问卦文章的内容 "我想被干"这问题
: 可以有"自己解决"或"找朋友"…等等此类的回应
: 却被莫名连结到性行为之邀约
: 我发文动机和过程中全然没有此种想法
: 请对此检举案再次谨慎审判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1.5.12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ard-Police/M.1611852284.A.9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