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enda (yuenda)
看板BoardCourt
标题[申诉] lostname於ComGame-Plan之判决
时间Mon Sep 13 14:39:06 2010
请选择申诉类别:
没选择不受理
5. 看板与小组监控权
1.申诉人ID:yuenda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lostname
(b)文章编号:
#1CZ9nh63
3.被申诉之判决︰
1. 申诉人提出申诉时仅表示去信与板主连络无回应,
所以认为申诉人已提出沟通,且板主未回覆。
因此要求申诉人补足与板主的沟通信才予以受理,
8/29收到申诉人转寄之与板主的连络信,(其实是8/23寄出)
一直到9/4板主皆无回应,
因此直接於9/6通知板主於组务板回覆。
2. 申诉部份,
看板使用者於看板发文前有义务先了解各看板板规,
该板条例为先警告,後水桶。
警告为看板警告,不分类别,
除非期间有板规变更,才需要重新以初犯警告方式提醒,
但申诉人被水桶时,版规并未修订,因此申诉人在被警告後,
仍蓄意触犯版规,因此加重执行,维持原判水桶30天。
4.不服理由︰
本人对於战略高手群组事务板之群组长lostname之判决不服,
相关申诉文章可参考ComGame-Plan之
#1CSbvJi-及
#1CYFLTBK。
理由为kartrider板主xboxandone对本人作出水桶之处分严重不合理,
根据kartrider板规(
#1B0Kx0i6),既然对於不同违规有不同的罚则,
则不应该任意将不同罚则的警告累加,
请参看kartrider板之相关文章
#1CRf5Zox和
#1CRgb-DI,
本人即便违反板规1-2和2-6,但前者累犯是水桶15天+劣文退回,
後者则是第二次水桶30天+劣文退回,但该版主却以後者作为「累犯」处罚标准,
实在不合理,若按照其逻辑,先违反2-6再违反1-2的话,罚则是否变为水桶15天?
本人对於lostname无法做出合理的判决感到相当遗憾,请板务站长作出合理之判决,
谢谢。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kartrider板板规
一、板胞注意事项
2. 本板非板胞禁止发文徵求"跑跑游戏内"的代跑、代考驾照等要求。
(不含软体、硬体相关提问等游戏以外的跑跑相关问题)
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15天+劣文退回。
二、基本文章板规
6. 本板禁止任何战文、吵架、人身攻击。
由板主判断,板友可以申诉 ex:拐着弯骂人
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30天+劣文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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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