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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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这个版okcool lostname谁负责处理
时间Wed Mar 23 21:00:04 2011
这争议点我同意okcool的认定,即只有被处分的人和检举的人
可以提出申诉。
论述如下:
一、
第二编 第二章 讲的是违规行为之处理,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
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这第十条写得清清楚楚,关键字"除............外"
,换言之,有两种人可以对违规行为提出检举,
一是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
二是除了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外的"任何使用者"。
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在规范第十条中的第一种,即
涉及特定个人权利的"权利人"之检举规定,但可没因此
而限制第二种,非"权利人"的"任何使用者"的检举权。
换言之,第十条中只是在告诉我们,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只能由"权利人",其他非涉及特定个人权力的,"任
何使用者"皆可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举例来说,A违规,被B检举,C版主判决A有罪,此时,
若有D、E、F.....Z对A被处罚不符,也不能提出检举,
因为A被C版主判有罪,若C版主判决有误,只有涉及A的
权利,只有A的权利受损,所以只有A能申诉C版主的判
决的。
但反过来,A违规,被B检举,C版主的判决违规纵容A,
故意判无罪,此时,C版主的违规判决,就是任何使用
者都能提出检举。
若依您的看法来解释检举权人,请教您几个问题:
1.版主若违反自己所订的板规,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2.版主若违规乱判到处纵放自己人,请问谁是检举权人?
3.第六条中提到看板违规行为包含不遵守版主所定之板规
者(可没说版主违反不算),版主违反板规乱判,是否算
自己违反板规?
4.版主违反自订之板规乱判,又是否为版主管理看板的不
当行为?
当然,版主的判决,顺了姑意,逆了嫂意,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版主的判决是否违规乱判,还是公平公正,
至少站规给了上诉的机会,就是要嘛被权利受损的权利人
申诉,要嘛被认为版主纵放的任何使用者申诉。
但不管怎样,版主的判决怎样就是由小组长来认定,站规
并无因此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而缩限"任
何使用者"对『违反板规的版主、不当行为的版主』的检
举权。
总归来说,小组长可以同意(否决)版主的判决,可以同
意(否决)版主的有罪(或无罪)判决是合板规的,由小
组长来做最终判决,但不是不受理。
若照您的认定,违反版规的版主、胡乱判决的版主、有不
当行为的版主,将无人有检举权。
当然,我的论述基础只有两个,
1.版主违规乱判,属板主管理看板的不当行为。
2.版主违规乱判,属版主违反版主所订定之板规。
而这两个皆属看板违规行为,又其非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所以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更何况,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申诉事项中,第二点,就提到
『对於违规行为认定权人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再加
上第十条,所以,不管是权利人还是任何所有者,对於版
主之认定或处分不服者,皆可提出申诉,至少可申诉到小
组长。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 引述《okcool (冷)》之铭言:
: : 我们两位都是
: : 不好意思
: : 真的拖很久了
: : 由於申诉相关站规之前是由法务站长所制定
: : 里面提到的判例也是法务站长的判决
: : 因此我得花更多时间去了解这部分的前因後果
: : 需要跟法务站长做谘询与讨论的动作
: : 虽然我心中已有大致的看法
: : 但因为我在这边所做的决定会影响之後所有相关判决
: : 因此必须要很谨慎地做出回答
: : 不过不管怎麽样的确是拖延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 : 在此真诚的向你道歉
: : 感谢法务站长给予我很多意见
: : 经过徵询过後
: :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权人)
: : 受前条处分之使用者,对於处分不服者,得依本规则第三编所订申诉程序, 提出申诉。
: :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检举人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 : 第十二条是明文规定谁有权申诉 第一行明确规定了只有受到处分的使用者才能申诉
: : 第二行明确规定了检举人若对认定不服 也可以提出申诉
: : 所以整个第十二条很死 就是只有被处分的人和检举的人可以提出申诉
: : 所以说
: : 如果这个违规行为
: : 你就是当初那个向板主检举违规行为的人 那麽群组长该受理
: : 如果不是 那麽GeminiMan的判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 关於站规之 违规行为处分之申诉权人 的定义,
: 第一行明确指出仅受处分的使用者才能申诉,并无争议。
: 争议点在於第二行 "关於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检举,
: 检举人对於认定权人所作之认定不服者,亦同。"
: 目前对於 "涉及特定个人权利之违法行为" 界定於 "人身攻击" 案,
: 其余检举案皆未予以受理。
: 故想请站长再行徵询法务部,关於此条法规之明确定义。
: 若为检举人之申诉,皆须全数受理,日後亦按此法规定义处理。
: 然则,此做法恐致各板之延伸检举板功能 (如 HatePicket、GossipPicket) 限缩,
: 板主之权限受限,小组长之权限大幅扩张。
: 检举人得对於板主判定 "未达判罚标准" 不服之案件全数交付小组长裁定。
: 恐与站规赋予板主之 "看板文章管理权" 有所抵触。
: 站规赋予小组长裁决权 (组长有裁决该小组所有有关板务争议之裁量权),
: 然而,看板违规行为之处理,仍应以板主判定为主。
: 检举案之受理案例
: #1AiG7ZB1 (L_TalkandCha)
: 2157 ! 6 9/16 GeminiMan □ [宣判] shock888 检举 sohate5566 案
: #1Ajw90DD (L_TalkandCha)
: [宣判] ivonie7788、hvgt 申诉八卦板主群案
: #1AkGYAyq (L_TalkandCha)
: [更审] ivonie7788、hvgt 申诉八卦板主群案
: #1BN1g9eq (L_TalkandCha)
: [宣判] giva010 申诉 shrimpliu 案
: #1BQPx2wX (L_TalkandCha)
: [更审] giva010 申诉 shrimpliu 案
: #1Bc-IAf- (L_TalkandCha)
: [宣判] philip1205 申诉 DDRMIX 案
: #1CIxT24C (L_TalkandCha)
: [宣判] whitewash 申诉八卦板主群案
: #1CNziPLN (L_TalkandCha)
: [宣判] SNSDFANS 申诉 cxzdsa 案
: #1CYcUVbP (L_TalkandCha)
: [宣判] qm21 申诉八卦板主群案
: #1D8o54sp (L_TalkandCha)
: [宣判] wyvernlee 申诉 l8 案
: #1DDmWicZ (L_TalkandCha)
: [宣判] wyvernlee 申诉 八卦板主群案
: #1CyYpUiN (L_LifeJob)
: [宣判] poiuytrew 申诉 tinjunsei 案
: #1Cyd24a5 (L_LifeJob)
: [宣判] hachuz 申诉 Dovend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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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 silpheed 申诉 bonju2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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