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CourtBasketB组长RJJ双重标准
时间Mon Mar 9 02:13:14 2015
版务站长您好
请问我的检举文是缺少了什麽检举必须付上的东西吗?
是的话请您告知我好附上
或是表格条理不够清楚的话,我也能再次整理
因为一个月过去了都没回应
想知道是不是我有遗漏或该改进之处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铭言:
: 请选择申诉类别:
: 没选择不受理
: 2. 看板与小组紧急处理权
: 群组长拥有该群组内看板与小组之紧急处理权,包含冷静、水桶、隐板等类似处
: 份。
: 申诉人:ckshchen
: 申诉之群组长:RJJ
: 申诉事由:
: 本人是CourtBasketB 第一个当事人擅自发言被水桶的
: 个人认为是无罪之理由已在本版 #1KWMpoMb (BoardCourt) 叙述过
: RJJ组长提了几个完全不同情况之判例说不通後
: 引用 篮球群组申诉规则
: 4.2小组长并得采取有助维护审理秩序之必要行动以制止未经要求之任意发言。
: 虽然是先射箭再画靶,很明显和版务站长说的
: #1KMvuuUz (BoardCourt)
: 1.我并未见到贵板有禁止回覆裁定文的规定 若有的话 您可以依照板规处置
: 有所抵触
: 然而此法规是有模糊空间,可说是说得通之判决
: 故本人在此之後,并无上诉或其他的动作
: 然而一个执法者之标准应该一视同仁,人人平等,且照着自己立下之规定走
: 可是在我之後的擅自发言者,都是轻放
: 对此,RJJ组长的理由是扰乱看版程度之不同
: 然而
: ┌──────┬───────┬──────┬───────┬───────┐
: │违规 ID │ckshchen │ g6m3kimo │ SaChiA5566 │ Hijikata │
: ├──────┼───────┼──────┼───────┼───────┤
: │是否有当事人│ │ │ │ │
: │擅自发言水桶│ 无 │ 有 │ 有 │ 有 │
: │之判例 │ │ │ │ │
: ├──────┼───────┼──────┼───────┼───────┤
: │小组长是否有│ │ │ │ │
: │警告别回应 │ 无 │ 有(注1) │ 无 │ 无 │
: ├──────┼───────┼──────┼───────┼───────┤
: │擅自回应对象│ 小组长 │ 林版版主 │和检举的人吵架│和检举的人吵架│
: ├──────┼───────┼──────┼───────┼───────┤
: │惩罚 │劣文加水桶一年│ 两个月 │ 三个月 │ 口头警告 │
: └──────┴───────┴──────┴───────┴───────┘
: 注1: 组务特别於 #1Kq8Q2sk 文中要求 NBA 板板主不要回应
: 注2: 前CourtBasketB组长Alfred发过公告
: 你们需要说服的对象只有小组长,请不要在审理过程中直接对话甚至吵架
: 再次强调,在我之前并无当事人擅自回应之判例
: 等於说我是第一个被当作违规的人,而他们之前有我这判例,一个RJJ还特地警告过了
: 请问,基於扰乱看版秩序程度来说,我比他们严重吗?
: 一个组长告诫别发言,还要发言
: 一个直接和对方吵起来,还酸对方
: 一个和对方吵立场,只得口头警告
: 而我的判例中,判决没有引用任何法条
: 我引用法条且对着小组长问说判决理由引用何法条?
: 小组长询问使用者引用何法条可以,使用者询问小组长引用何法条是严重扰乱?
: 扰乱的程度比上面几位还严重?
: 在此之前没当事人因此违规,我却没口头警告直接判重刑(劣文+一年)
: 在我之後的口头警告,强调别回还回的两个月?
: 从各种角度看来都是RJJ群组掌都是双重标准,不符合比例原则
: 刻意重判我或着刻意轻放他人
: 故此提出检举,希望RJJ秉持公正,一视同仁判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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