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shionjack (神奇杰克)
看板BoardCourt
标题不服版主判决
时间Tue Mar 1 09:51:01 2016
申诉人:fashionjack
被申诉人:ks031239
看板板名:HardwareSale
申诉诉求:不服版主判决
申诉内容:
本人刊登一则询问硬体何处购买的文章,被判水桶两周。
水桶原因:非本板讨论范围。
查版规後,讨论范围的大原则在规范:「哪些类东西可以买卖哪类些不行。」
"询问" 既不属於买也不属於卖,判决条文引用明显错误。
後来版主改口:「#其他未尽事宜由板主判断及裁决#」,
所谓"不教而杀谓之贼"。
谁知道未尽事宜有那些,询问是重罪吗?用了不雅的文字吗?还是问错了范围?
版主还说:发文不在本板分类范围内1.徵// 2.卖// 3.估价 4.公告
但是分类范围还有5.无标题,版主却未提及。
难道分类5是专挂水桶用的吗?
非常不服这样独裁式的判决,版主的自由心证过了头,故而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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