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shionjack (神奇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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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ks031239) Re: 这个水桶挂的一头雾水。
时间Tue Mar 1 09:52:08 2016
※ [本文转录自 fashionjack 信箱]
作者: fashionjack (神奇杰克)
标题: Re: 这个水桶挂的一头雾水。
时间: Tue Mar 1 04:08:49 2016
板主您好,
本板分类还有第五项"不分类", 您漏了....
大原则的条文并未限制 "不得询问硬体购买的问题.",重短点在"询问".
何来违反规定, 法律的基本常识也是无罪推论.
"未尽事宜由板主判断及裁决",版主也应在条文范围裁决,不宜恐龙或过度扩权.
若有遗漏应补其缺漏,不应拿没有的条文来说嘴..
请问第五条不分类是干麻用的? 专挂水桶用的吗?
※ 引述《ks031239 (月明月隐)》之铭言:
: #其他未尽事宜由板主判断及裁决#
: 你的发文不在本板分类范围内1.徵// 2.卖// 3.估价 4.公告
: 也不符合大原则
: 以非本板讨论范围来判定并没有甚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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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fashionjack (122.116.237.172), 03/01/2016 09: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