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梦)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请益] part-time 板主 ra065311 免职案
时间Mon Jan 16 22:36:24 2017
板务站长您好。
我是本案当事人之一ForgerEames。
非常抱歉,恕我再次发文。
我发现群组长的见解:
「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
有非常严重的盲点及漏洞。
此篇文章想对於上述的盲点(漏洞)作补充说明。
因为认为编辑文章恐怕影响我当初回文的完整性,
所以选择再发一篇补充文。
并非故意占用看板版面,恳请群组长谅解。
非常谢谢您。
第一篇回文在此:
#1OVAPHen (BoardCourt)
以下引用相关段落。
: : 三、群组认为,群组的组规对於罢免提案的程序,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
: ︿︿︿︿ ︿︿︿︿︿︿︿︿︿
:
: : 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程序所订始有其意义。
: ︿︿︿︿︿︿︿︿︿︿︿︿︿︿︿︿︿︿︿︿
:
: : (组务合并判决,则可依同一判决文提出申请。)
: : 然部分板友提出异议,认为只要有组务判决在案,他人亦可提出罢免
: : 板主申请。
: : 此部分亦请站长裁定。
:
:
: 先附上群组组规中,关於「罢免板主」的「所有条文」截图:
: (稍後会转录完整群组规范到本板)
:
: http://imgur.com/a/SUmRW
:
:
: 截录相关条文:
:
: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 1>罢免原因需符合公众议题,并由小组长审核。
: 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 2>发起人须符合资格登入300且发表200。
:
:
: 敢问群组长,群组组规中,有哪一条明确写出:
: 「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
:
:
: 这个问题,板友们已经询问非常非常多次。
:
: 如果此项规定不是写在群组规范中,而是另有公告,
:
: 板友们也有请群组长提供相关公告的文章资讯或是截图。
:
:
: 大家的要求并非刁难,只是想要规定的出处,
:
: 若真有明确条文,群组长应能马上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判决公正性、让板友信服。
:
: 但群组长对於板友们的疑问,完全无法正面而直接地回应。
:
:
:
: 民主社会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治」,
:
: 我想PTT的各项规范,应同样是以上述原则为基础。
:
:
: 如果没有明确条文依据,只是「群组认为」,
:
: 就可以推翻「众多板友按照『有明文的程序』投票通过」的罢免,
:
: 让群组长的个人心证凌驾於民意、凌驾於明文规定之上,
:
: 这就变成「『人』治」,而非法治。
:
根据生活娱乐馆群组的罢免规范:
10>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罢免连署」
这项条文,
不知是单纯针对「票数未通过」的罢免?
或是同时适用於「所有其他原因而未通过」的罢免?
假设所有判定未通过的罢免(不论是否基於票数未达门槛),
都适用「一年内不得再发起」条款。
再依照群组长的解释:
「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
那麽只要
被罢免的板主,或是不希望板主被罢免的非检举/申诉人,
抢先一步到LifeRecallBM板发起连署,
即代表此罢免不符合程序、进而不会通过,
接下来的一年内也不得以同样的小组判决发起罢免。
以下为情境假设:
B、C、D三位板友分别对A板主提出检举/申诉,
小组长将三案合并为一案,作出一篇联合判决,
并且授权以此篇判决开启罢免。
A板主为了规避被罢免,
於是叫朋友E赶在B、C、D三人之前,
到LifeRecallBM板发起罢免连署。
如此一来,因发起人(E)不是检举/申诉案的提出人(BCD),
罢免便无效,
且一年内不得再以
「包含三个案件但『仅有一篇实体文章』」
的小组长判决文作为依据,发起罢免。
上述只是情境假设。
若依照群组长的见解,
且未来确实有人以此点漏洞、同样的方式去阻挠罢免,
对於板友们的罢免权保障何在?
恕我在本板第一篇回文时,
思路不够完善清晰,没有察觉此点。
但经过反覆思考,发现
此漏洞实在太显而易见、太容易被有心人士操作。
再者,以我在
#1OVAPHen (BoardCourt) 一文中的举证及论述,
群组组规中的文字叙述,也并未限定
「提出申诉案的使用者,组务定案判决及连署案的发起人皆需为同一人」,
仅要求发起人须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的要件。
综上所述,
个人认为群组长对於发起人资格所作的限缩解释,非常不适当,
该解释亦不能作为否定罢免结果的理由(没有明文依据)。
谢谢板务站长拨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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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eminiMan : 所提抢先连署判定未符程序为细项 8 125.231.49.225 01/17 00:26
2F:→ GeminiMan : 票数未通过为细项9,为不同判定。 125.231.49.225 01/17 00:26
3F:→ GeminiMan : BoardCourt 板是站长同意才能回覆。 125.231.49.225 01/17 00:27
4F:推 psl7634 : GeminiMan不要再发一堆大家看不懂的 61.58.187.224 01/17 06:53
5F:→ psl7634 : 哪一条在问你时你又不提出来说明 61.58.187.224 01/17 06:54
6F:→ psl7634 : 你现再提一个项目名有何意义 61.58.187.224 01/17 06:54
7F:推 windswith68 : 不好意思,请问站长同意才能回覆的111.253.133.109 01/17 09:14
8F:→ windswith68 : 规定在哪里呢?BC版没有置底,精华111.253.133.109 01/17 09:15
9F:→ windswith68 : 区都不能看,如有未查之处冒犯到请111.253.133.109 01/17 09:15
10F:→ windswith68 : 见谅111.253.133.109 01/17 09:16
11F:→ psl7634 : 快要二周了 站长可以先出个声吗? 61.58.187.224 01/23 21:35
13F:→ psl7634 : 拜托站长快点处理此案 61.58.187.224 01/29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