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Fw: [检举] 使用者 gkc 影响正当组务与板务营运
时间Fri Dec 15 23:23:42 2017
※ [本文转录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师)
标题: Re: [检举] 使用者 gkc 影响正当组务与板务营运
时间: Fri Dec 15 07:33:07 2017
感谢站长的回覆和谅解,但是我还是有些害怕。
所以和站长沟通一下,之前的信件好像因为PTT断线所以变成空白信件。
我害怕的点是,因为就算单纯讨论本案,我也没有交代任何的动机和原因。
就向法庭上一定会问被告动机和原因。不然我很怕真的被站长误以为是滥诉。
因为站长您没有让我交代任何动机。
事实上我一直没机会说明的是,主要是因为相关版主侵害到我的权益,
而我只是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已,像信中提到的收录我的文章这个是sitos在四月
自己公告裁定、前小组长自己规定的公告,但到现在12月了版主群却恶意不理。
向上申诉给sitos,他也来个乾脆无视不处理。
像10月sitos也是裁定还我公道解除判罚,到现在12月中了,版主群依然装死,
向上申诉sitos也跟着装死,讽刺的是小组规还写的很清楚版主须在14天处理
完争议事件,那这样我的权益依然被违法侵害,也等於变相继续被水桶和污辱
。所以,如果信中提到有关法律的部分,基本上是在管理方自己违法失能的情
况下,为了扞卫和争取自己的权益,才提出的,不然我永远争取不回我被违法
侵害的权益。
所以说到底,如果相关管理方依法行政,照自己定的规定来。
而不带头违反自己定的规定,侵害我的权益,谁会为了扞卫自己权益而正当防卫??
以上苦水,感谢站长阅读。
※ 引述《mousepad ( )》之铭言:
: ※ 引述《mousepad ( )》之铭言:
: 经过隐板内的公务信件核对,
: 内容均经各板双方确认无误,
: 并均同意板务站长在隐去个资下进行转录或转贴。
: 因此,接下来的工作均回到本板公开进行。
: 再次强调的是:
: A.
: 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在国研群组内僵持已久,
: 自2016/11/14退还群组长处理後,
: gkc君并未再申诉至本板,
: 因此这边我也不会对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本身作任何处理与询问,
: 仅就sitos代理群组长於#1P_XMTlR (BoardCourt)所检举的内容进行调查与提问。
: 请双方都不要在本系列案件的原始争议上多费任何唇舌。
: B.
: 板务部绝对尊重使用者的诉讼权,
: 因此接下来的处理中,
: 举凡有关gkc君预备行使诉讼权时之任何动作与警告,
: 例如2017/04/15寄予LIFE板y50板主的
: 「既然小组规还在备查阶段,那你现在的做法就以违反妨害电脑使用罪」、
: 或例如2017/10/21寄予时任LIFE板板主的canandmap前板主的
: 「依照我的案件当下时间点的规定,两周须处理好,那我等你两周。
: 请务必处理好,从公告日起还有4天。」、
: 或例如2017/10/13寄予c前板主的
: 「而且这还是第一轮,如果y50再继续耍小动作,我还准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
: 告诉在等他」,
: 不论其内容是否显然不具备法律常识或是否虚张声势,
: 原则上,
: 只要未达本站过去案例中对滥诉者处分的要件而需依前例转送相关单位处理,
: 本站原则上均予尊重。
: 因此,接下来处理的,
: 只会聚焦在sitos代理群组长於#1P_XMTlR (BoardCourt)所检举的内容,
: 其客观事实是否确实存在,
: 若答案是肯定的,其相关行为对本站是否确有s代群组长检举文所提之影响,
: 若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最後衡量s代群组长建议的处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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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mousepad (82.54.59.168), 12/15/2017 23: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