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tual (:p)
看板BridgeClub
标题Re: 上诉案件二则 (1)
时间Wed Apr 5 01:32:41 2000
※ 引述《bypeng (爱写程式的小子)》之铭言:
: 2. 未违规方是否遭受损害?
: 3. 损害是否是由於违规所直接造成?
: 重点在於,当北家收到了非法讯息,并且使用,则他可能的选择变成两个:
: a. Dbl b. 4D
: 这两个选择被选用的机会其实仍然是均等的,非法讯息的指向只是同时指向了这两
: 个可能的选择。今天北家恰巧选择了 Dbl 然後得到佳绩,改天他选择 4D 是不是
: 就要抢负分了?因此我觉得东西家今天 3H 被杀中应该只能算是被老天暗算了。
引用卤教授的文章
提醒大家一些桥规上的问题,要判 UI 的案件本来是很公式化的:
[a] 确认是否有,以及那些 UI 被传递?
[b] 确认 UI 是否有明示 (demonstrably suggests) 某一或几个叫品成功机率增加。
[c] 考虑非 UI 所明示的方向上的叫品,是否有一个或几个是合理选择 (LA, Logical
Alternative), 并且会合理的 (reasonably) 使得非犯规方得到更好的结果。
[d] 如果以上条件都有,就判这个较有利的结果给非犯规方,否则非犯规方成绩不变。
[e] 即使不调整非犯规方的成绩,但是犯规方如果是屡犯、犯下与其身份程度与比赛
的层级不相称的错误 (请注意: 调整与否是不该看这些的), 则可能被程序罚分。
这个break in tempo使得北家所有叫品成功的机会都增加了
北家如果红心一档, 甚至可能叫3NT最後make,
随着不同的牌北家会做不同的叫品,
但东西方都已经受到伤害了. 我不觉的东西家应该自认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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