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luo (0rz.tw/200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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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语] 亲友书略释 (41)
时间Thu Oct 25 08:28:44 2012
戊三(後行)分二:己一、善恶的辨别;己二、禅定的障碍。
己一分二:庚一、善恶的轻重;庚二、微小罪业不能害大善业。
庚一、善恶的轻重:
若恒修对治,德胜愍众生,
此五行为善,不行为大恶。
《地藏菩萨本愿经》云:「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试观我们平日所作所为,善
业少且微,恶业多且重。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们先应了知善恶业轻重之差别,为了便於
辨别,龙树菩萨在此处分析了
业的五种条件:恒、修、对治、德胜、愍众生。所谓恒,是
恒常不断。以放生之善业来说,我们经常放生,也经常想着放生的事情,并不是偶然一次
、二次,这叫做「恒」;二者修,是忆念之意。如我们在什麽都不想的无记状态中放生,
虽有些功德,但不会很大,因此我们放生时,应该忆念放生功德;三者对治,即为修善法
而对治违缘,比如依对治遣除烦恼,则智慧自然生出,又如放生时,应将阻止自己放生的
众多违缘遣除,顺利获得放生功德;第四德胜,指功德殊胜的福田处,如於上师三宝前献
供或承事,功德极大,因是殊胜福田故;五者愍众生,对众生以悲湣、饶益心而造善,获
利巨大。
总之,我们做什麽善事,应时间持久,经常忆念,修持对治心,具殊胜福田,对
众生有利,具足此五种条件的福德无有限量。
反方面讲:以杀生作比喻,第一,恒时喜欢杀生;第二,经常忆念杀生的好处;第三,对
他人劝诫充耳不闻,继续杀生;第四,牵涉到福田方面,比如上师告诫你不杀生,你非但
不听,而且对上师诽谤,继续杀生,或於寺庙等处杀生;第五,对众生没有一点悲愍与同
情,任意宰割。具足这种条件的罪业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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