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1023 (老样子~)
看板Buddha
标题[讨论] 对方提出要和解了,却让人心乱如麻...
时间Sat Jun 22 01:41:43 2013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现在事情急转直下,早上对方还放话说,欢迎提告,并说我朋友有幻想症,
到晚上透过中间人突然说要道歉和解,而且急着约时间,
说星期日要佛一没空外,最好星期六和星期一赶快见面处理掉,
我们初步的回应是
1.请问道歉的内容是? 一切都不小心的,没想太多的,为你好的所以才会碰到...
如果是这样,那就免了
2.文章内容我们有自信是100%字字属实,如果对方只承认99%,我们都不接受
所以我们告诉中间人(这位中间人是帮狼和尚制作网页的信众工程师)
由您先来检验,您是他可信赖的人,如果他对您只承认一半,那他对我们又能承认几分?
3.後来我们就很直接的问,请问,他有没有承认隔着内裤摸我朋友私处,等了几分钟,
回应:有
当听到这里,我本来以为我朋友会大大松一口气,被指诬陷出家人的压力应该一扫而空
但我朋友却是另一伤心又痛心的感觉翻涌上来
她多希望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她要怎麽承受...好像她让一出家人不好的一面显露
有人说她打击佛教
有人说她不珍惜僧宝
有人说在家居士不该这样说出这些事
我们没有要他赔偿的意思,那都是信众的供养,我们只希望他不要再犯,
希望他彻底忏悔,甚至希望有医生去辅导他,治疗他
希望他不要再单独为信众加持
希望他展现忏悔的诚意
大家有更好的建议吗?
想知道事件的就到这边看,不想污了这里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420383&p=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4.103
※ 编辑: cat1023 来自: 218.166.4.103 (06/22 01:43)
※ 编辑: cat1023 来自: 218.166.4.103 (06/22 01:44)
1F:推 thismy:这篇看不懂的 看下篇的转录就懂了 06/22 04:44
2F:→ poohkoala:这不能和解~算破戒了吧~要诉诸媒体和佛教会取消僧藉 06/22 08:21
3F:推 flydragon198:什麽僧宝? 僧宝不会邪淫,会邪淫的不是僧宝 06/22 08:32
4F:→ flydragon198:就照法律程序走吧,该怎麽处理就怎麽处理 06/22 08:32
5F:→ flydragon198:记得对话要录音起来比较好就是了,之後当证据 06/22 08:33
6F:→ cat1023:我们对他没有恨没有怨只有恐惧,所以没有因为他承认,而有 06/22 08:36
7F:→ cat1023:丝毫高兴或是等着要给他好看的心情 06/22 08:37
8F:推 odbc:多问 多请教 一些人吧 06/22 09:23
9F:→ poohkoala:见道(开悟至少证初果须陀洹)才算[僧宝]这种只是破戒比丘 06/22 09:29
10F:→ poohkoala:犯戒可忏悔..破戒不可毁..还要逐出僧团,撤除僧籍 06/22 09:30
11F:→ poohkoala:转去八卦版的话..驻版狗仔记者就会收料报导了 06/22 09:31
12F:→ ffvbnm:僧人不只要守戒律 法律一样要尊守 不能和解 06/22 09:47
13F:→ ffvbnm:不然圣轮法师的事不就重复了嘛 06/22 09:48
14F:→ ffvbnm:这跟打击佛教没啥关系 他个人行为跟佛法无关 06/22 09:51
15F:→ ffvbnm:不过要客观点 勿忘督割案 有事实就该提出 06/22 09:55
16F:推 soulheart:和解後 你们以後也不能讲什麽 他们也继续做他们的 06/22 10:16
17F:→ soulheart:要收集足够证据 要录音 话讲一讲 过了都不算 06/22 10:23
18F:→ poohkoala:摸私处可以算害性自主案属公诉罪..就算与被害人和解 06/22 10:50
19F:→ poohkoala:依然是刑事案件... 06/22 10:51
20F:推 soulheart:虽然是非告诉乃论 也要看证据跟和解怎麽写 对方当然是不 06/22 11:10
21F:→ soulheart:要起诉 媒体不要被报出来最好 也可能会反告毁谤 06/22 11:11
22F:→ MartinJu:以戒为师 勇敢对付批着袈裟的色狼吧 06/22 11:21
23F:推 godofmoon:有实际证据就交由司法审判,另外如果是破戒者,不应以披 06/22 11:23
24F:→ godofmoon:袈裟因缘礼拜供养...於彼破戒人所不应拥护...若有供养彼 06/22 11:23
25F:→ godofmoon:恶比丘。失人天善根断三宝种堕诸恶趣......出自大般若经 06/22 11:24
26F:→ godofmoon:也就是说该告就告~否则对方会软土深掘~所以要勇敢~舍离 06/22 11:25
27F:推 thismy:告到底就是了! 若是我的话没商量! 06/22 12:45
28F:推 odbc:其实 你就依实际事实去说去做 如果你在 mobile01 上写的是 06/22 13:15
29F:→ odbc: 真的的话, 社会很复杂 这种事就依事实行动就是了 06/22 13:16
30F:→ cat1023:他说要来谈道歉和解,但我们只是想先听听看他到底要表达什 06/22 16:38
31F:→ cat1023:麽,因为一直都是透过中间人 06/22 16:39
32F:→ cat1023:刚整理对话纪录确定有一句话,他100%承认文章的内容 06/22 17:29
33F:→ cat1023:一位师姊说,敢作这等事的和尚,自己都不信佛祖不信因果了! 06/22 17:40
34F:推 thismy:我觉得 和解後让别的女众未来继续受害....对我来说办不到 06/22 18:10
35F:推 thismy:今天你会怕伤害他,别的女众也会跟你一样的想法,那麽就大 06/22 18:11
36F:推 thismy:家一直被○○..而永远无人可知.... 06/22 18:11
37F:推 thismy:而每一个女众都以为自己是唯一的那个 被和解了 06/22 18:12
38F:→ cat1023:已经提告了就交由司法处理,顶多是听听他急着找我朋友是要 06/22 18:27
39F:→ cat1023:玩什麽把戏 06/22 18:27
40F:推 thismy:没什麽把戏 只是求饶罢了 06/22 18:36
41F:推 cool810:不建议和解,如果拿金钱出来和解,那应该是十方信众供养的 06/23 08:21
42F:→ cool810:十方信众所供养的俗众私人敢拿吗?会对三宝结下不好的恶业 06/23 08:22
43F:→ cool810:如果是拿十方常住的财物出来和解很不妥当,建议可看佛版《 06/23 08:24
44F:→ cool810:律海十门》有关“盗戒”的部分,这种财物不能拿。 06/23 08:25
45F:→ cat1023:如果他是拿信众的供养来和解,他罪加一等,一切照司法程序, 06/23 08:32
46F:→ cat1023:提告了,就请他好好公开解释他的行为 06/23 08:33
47F:推 caselook: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慰抚金以及损害赔偿. 06/23 22:06
48F:→ cat1023:狼和尚说星期一要来道歉,竟然还指定要我朋友出席,不然不来 06/24 02:35
49F:→ cat1023:不用跟我朋友的父母亲人道歉吗?长辈等着要打他,还指定! 06/24 02:36
50F:→ cat1023:我朋友不想见到他都不行吗?家人不能代表吗?他是何居心? 06/24 02:37
51F:→ budalearning:和解 有法律上契约效力喔 这个要知道 06/24 12:51
52F:推 caselook:不和解一定会重判,反过来说,和解就会轻判. 06/24 15:18
53F:→ cat1023:没有和解,他今天说,那是他的慈悲加持,因为很严重所以才如 06/24 16:50
54F:→ cat1023:此 06/24 16:50
55F:推 thismy:我操他的慈悲加持 你有没有录音啊? 06/24 17:34
56F:→ cat1023:有,全程,很清楚,他没否认,一直说是我们不认同他的加持方式 06/24 17:38
57F:→ cat1023:我们就说,既然那麽如理如法,请当场对跟你来的尼姑示范 06/24 17:39
58F:→ cat1023:尼姑就笑着圆场,说她没病,不需要! 06/24 17:39
59F:→ cat1023:今天录完音,已向中国佛教会呈报,请他自己去讲给佛教会 06/24 17:47
60F:→ cat1023:看人家听得下去吗 06/24 17:47
61F:→ cat1023:他说从此以後不再为信众加持,真是吃力不讨好,应该学海涛法 06/24 17:49
62F:→ cat1023:师用水壶喷枪喷喷水就好 06/24 17:50
63F:推 thismy:有录音他就完蛋了 我先跟他SAY GOOD BYE 06/24 18:20
64F:→ poohkoala:唉~神棍作怪~多行不义必自毙~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06/24 18:40
65F:→ hallcom:南无月光如来 06/25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