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yang (as a deafman)
看板Buddha
标题Re: [讨论] 佛陀说嫖妓不犯戒吗?
时间Wed Sep 4 16:36:32 2013
我个人,揉合本身生命经验的浅薄解读:
如同佛法有大乘中乘小乘,针对不同的人之情况有不同的修法,
我想有针对某地方、某族群的特殊情况,而出现的佛经,也不难理解。
这是其一。
其二:
银货两讫,并不涉於情爱。以情绪的角度看,
妓女不会因为恩客结了婚有小孩的幸福模样而痛苦不已。
(只要有付钱就好的性)
但会因为使用者不付费而生负面情感。
(付出了却没有得到等值回报的性)
业的运作法则,後者造成的业显然比前者多。
法律有个见解:
若杀人是死刑,强奸也是死刑。
平时人民恐惧死亡会守法,但当极限状况出现,发生强奸情事後,
加害者反正左右是死,选择灭口的机率很高。(若没被发现是他就什麽事都没有了)
这就是所谓的「理性选择」,因此严刑峻法并不是治理社会的最好做法。
以这种见解去看这段经文,可以体会出,
为了诱使人往较好的方向前进,给予较为宽容的选项,
以避免出现玉石俱焚的极限状况,会是较好的教导方法。
回到上面的例子,也就是尽量引导信徒往"使用者要付费"的方向前进。
从社会观察的角度看,这或许代表当代当地的民众,
用了就跑的情况不少呢,呵呵。
因此若能导引人民往信的方向走,即使仍有因性交而生的业,
也是好上许多。
其三:
假若教授的见解是正确的:热带国家的性关系不严谨。
为了使那地方的人能脱淫慾,该怎麽做呢?
我不知道最好的做法,但直接断然决然的全面禁止性爱,绝对达不成多少效果。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Buddhism 看板 #1BkCLtH2 ]
: 作者: thismy (陷入无尽的孤独) 看板: Buddhism
: 标题: Re: [讨论] 佛陀说嫖妓不犯戒吗?
: 时间: Mon Apr 5 00:59:31 2010
: ※ 引述《Triad (谜之星云里的八卦星人)》之铭言:
: : 李老有解释过这样,原文前後要一起看会比较容易懂的样子。
: :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169.htm
: : 问:「在家律要广集」卷三第四十页第九行有段:「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
: : 淫不可悔,与直无犯。」既然「与直无犯」,优婆塞就可涉足绿灯妓女户寻乐。此节难解
: : ?请老居士破疑。(李荣棠)
: : 答:戒律之犯,在原则上即是犯矣,或情节不一,而有轻重不同,故於犯戒情节,制有可
: : 悔与不可悔之别,可悔者可通忏悔也,不可悔者,不与通惭悔也。此条云「不与直者犯邪
: : 淫不可悔」是言犯不通忏悔之罪,「与直无犯」是言无犯不通忏悔之罪,非言不犯邪淫也
: : 。犯戒者,虽有许新之忏悔,然举行忏悔,不有至诚惭愧,则无所获效,因事忏礼繁,理
: : 忏心难消灭也。
: 好多说法
: 释圣严法师着
: http://hm1010.blog.163.com/blog/static/1982370820091260440927/
: 圣严法师说:
: 在《优婆塞五戒相经》中说:“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
: 悔,与直无犯。”(大正二四‧九四三上)这是说,受了五戒的在家信士,给钱嫖妓,不
: 爲犯戒。此乃由于印度是热带民族,对于男女关系,非常随便。男人嫖娼妓,是普遍寻常
: 的事,所以不禁,但在大乘菩萨戒中,若非地上的菩萨,爲了摄化因缘者,不得有此行爲
: 。
: 是这样吗?真理还有因时间而改变的?
: 以我所知,有许多风俗是有问题的,像阿拉伯 女生被强奸後,竟然要判刑。
若真理不是人能轻易理解的话,
那麽凡从文字、图画、人为转译而出的字句,都很难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也认为真理的本意是不会变的,但讲述的方式、达成的方法,
可以随时间推移、随民情不同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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