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
看板Buddha
标题Re: [讨论] 有关同性恋
时间Thu Oct 3 18:27:57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铭言:
: : 没喝醉酒是一回事,
: : 「能令人心动放逸,是名为酒。」
: : 酒本身会让人狂喜、着迷,引申为酩酊、惑乱、激昂、恍惚之意,使人放逸。
: : 其实,若是没有贪着酒味,会有那个动机想去喝酒吗?
: 令人狂喜 着迷何罪之有,
: 那舞会狂欢,生日派对的激昻岂有罪?
: 喝酒叫贪着酒味,那去夜市吃小吃是否也来订罪为贪着食味而犯戒?
: 於情於理皆不合。
《未曾有因缘经》之「饮酒念戒」初探
http://www.yinshun.org.tw/thesis89_06.htm
我认为这篇,可以参考一下,
"戒不是由外在的力量、他力的命令,而禁止作恶;
戒是一种自律性、自主性、自发性的远离恶、不善的行为。
也就是说,持戒必须具正见、正志。"
"因为持戒能让人无所牵挂,无所牵挂,所以心不烦惑,心不烦惑,所以「清凉」。"
饮酒容易动心放逸,失去正念。
贪着食味,也许放逸的没那麽厉害,
不过依照广义的酒,"凡是能令心放逸、迷心乱性等物,都为「饮酒戒」所摄。"
: : 我倒是觉得,「人」只是一方面,
: : 举例,「非地」,在不适当的场合行淫。
: : 「非时」父母死亡忌日、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後、每月的十斋日、
: : 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以及每天的白天行淫。
: : 想想,这些不是都合乎人情常理吗?
: 若人方面没问题,是否同性恋只要没有「非时」「非地」,就合乎情理戒条了?
我的理解是:
那些条件是「联集」,而不是「交集」。
: : 感觉这些都是符合人性而设。
: : 为何轮到「非道」,开始犹疑了?
: : 老实说,我怀疑嫖妓不犯戒的可能性。
: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师在《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中补充云:
: : 「文云:共淫女行淫,与直,无犯。应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败德,宁谓无过,思
: : 之。」
: 有经为证。
: 当然你可以说那是伪经,或者接受圣严法师的解释。
我想选择上面两种以外的选项,
1.这本经的语意被误解。
2.即使这本经真是如圣严法师所诠释的意思,在参考许多另外的诠释後,
我仍觉得弘一律师的诠释较为妥当,这是个人抉择。
3.圣严法师在很多方面的诠释佛法很精妙绝伦,
即使我在这个部份的抉择与他不同,仍无碍於我对圣严法师其他方面的诠释的赞赏。
: 释圣严法师着
: http://hm1010.blog.163.com/blog/static/1982370820091260440927/
: 圣严法师说:
: 在《优婆塞五戒相经》中说:“若优婆塞,共淫女行淫,不与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
: 悔,与直无犯。”(大正二四‧九四三上)这是说,受了五戒的在家信士,给钱嫖妓,不
: 爲犯戒。此乃由于印度是热带民族,对于男女关系,非常随便。男人嫖娼妓,是普遍寻常
: 的事,所以不禁,但在大乘菩萨戒中,若非地上的菩萨,爲了摄化因缘者,不得有此行爲
: 。
: : 老实说,去看了这则故事,<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卷第四>
: : 这500商人都是有大来历,皆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住不退转。
: : 而彼恶人於如是住菩萨法者。若造杀业永堕地狱无有出期。
: : 而知道这500商人有大来历的人,大概来历也不简单。
: : 一个凡人,想要模仿,我是不敢说到底对不对啦,怀疑。
: 这不是模仿,而是你要在当下做出决断。
: 你尽可以怀疑,问题是你就慢慢在那怀疑,任这一船人被杀光为止。
: 如果你觉得这麽做正确的话。
: A 和尚,为了保留守戒之名,而任由一群人丧命。他认为守死板的戒条比他人性命更重要。
: B 和尚,为了保存无辜百姓生命,宁可破戒救人,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 我论B 和尚有菩萨精神,A 和尚则自私自利。
: (500商人有大来历算哪个什麽烂理由,意思就是没有来历尽可牺牲?)
我认为在这个情况下,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例如:
告知船长联合其他船员一起制服这个歹徒,而非一下子就要取人性命,
而且多一些人有多一些制服歹徒的把握。
: : 应该算是盗。
: 盗戒的根本你完全没懂。
: 先回答为何不可以盗取?取他人辛苦钱财为己用是为不义,是这样吗?
查看五戒表戒,盗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
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我想,即使是为了帮别人偷回来,
虽然有「帮」的善的部份,却有「偷」的负面的部份。
查了网路上有关「侠盗」与「盗戒」的关联,大多没有完全正面肯定。
只有有一篇比较有肯定的说法,是说为了不要让偷盗之人增加罪业而盗。
然而,以盗不一定真能止盗,
我认为,最好能交给警察、或是所谓报官处理,
虽然侠盗能有一时看起来好像正义之表现,
但比起有个正义的社会和政府,或是追求一个正义的社会和政府来说,
还是後者更为妥当。
: : 我想佛教不会去诅咒别人罪该万死,
: : 而是该人有什麽样的身口意,自然就会有相应的业报。
: 佛教不会去诅咒别人罪该万死,
: 当然也不会去指责同性恋的不是了。
: 但我看见的可不是这样呢。
你是指看见社会上的,还是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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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enetrating 来自: 123.110.52.50 (10/0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