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
看板Buddha
标题Re: [讨论] 有关同性恋
时间Sun Oct 6 19:10:24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penetrating (嗡嘛呢叭咪吽)》之铭言:
: : 吃鸡排、喝奶茶,刚好都是我不会做的事。
: : 为了口欲而吃,本来就不是正念,如果我吃东西是为口欲而吃当然不是正念
: : 为了喝酒的爽快而喝,也不会是什麽正念。
: : 你要认为是耍赖就耍赖,我也不太想继续讨论了。
: 我是你问你吃鸡排、喝奶茶有没有错,不是问你有没有做。
有没有错也是看哪个角度,如果以贪口腹之慾的角度当然错了。
以凡夫众生不要要求这麽高的角度当然没错了。
: 还有你不要告诉我你这一生从来没有吃过鸡排与奶茶。
: 别再逃避问题了。
哪里逃避问题了?
逃避你问「鸡排、喝奶茶有没有错」?你前篇可是没问这个问题。
逃避你问「吃鸡排、喝奶茶、喝酒有没失去正念」?前篇不是回答过了?
逃避你问「两者差别?」这问题不是跟你问的「吃小菜、喝酒差别」一样?
: 吃鸡排、喝奶茶为了开心,是否失去正念?
: 喝酒喝爽快,是否失去正念?
这两个问题前文早回答过了。
: 两者有何差别?
酒精是中枢神经镇定剂,有什麽差别不用多说了吧!
: : 因为我说有或没有,就是抬杠个没完没了。
: 毫无根据,当然是抬杠个没完。
那我也问你,你讲的根据在哪?
你讲你喝酒喝的很有正念的根据在哪?
你觉得受酒戒又喝酒不犯戒的根据在哪?
: : 成实论不是根据?弘一律师讲的不是根据?
: 又转到别处了。
: 我问你的明明是这个
: ------------------------------------
: ↓
: : 不与直(同值)者,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不可悔)。
: ^^^^^^根据?
: 自己加的吧。经典根本没有写...
: : 近代律祖弘一律师在《优婆塞五戒相经笺要》中补充云:
: : 「文云:共淫女行淫,与直,无犯。应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然戕身败德,宁谓无过,
: 思
: ^^^^^^^^^^^^
: 证据?
: 我论纯属猜测,自己加上去以附合自己内心的意思吧?经典根本没有写...。
: ↑
: -------------------------------------
: 你说成实论是根据?好,来写写看成实论哪里说了无犯的犯是指(不可悔)
: 经文中的这「无犯」还不是你们自己加上的不可悔,原文只有无犯。
如果说非妻是邪淫的话,嫖记是不是非妻?
既然是邪淫,那麽配合「犯邪淫不可悔,与直无犯」,
当然很容易想到「无犯」後面省略(不可悔)。
这样你还要说没根据吗?
: 若真有这经文,圣严法师会不知道?圣严忠於经典罢了,而不是去改编经意。
解释这本经不只圣严法师一个。
: : 哪里遇到这种事,还刚好都没有转圜的余地,
: : 只能一击必杀、刚好只能射头、还没有时间去找援助或其他方法、
: : 还能知道剩下多少时间、还刚好我手上有枪、又刚好我会用枪....。
: : 能做到以上的大概是特种部队、反恐部队...
: : 对不起,想要往修行路上走的我,会想远离这种职业。
: 早知道又是用这种「我不会遇到」来避了。
选择职业,不就是该避开有可能杀盗淫的行业吗?
因此,本来就要避开这种有可能杀人的行业。
动物实验牺牲那麽多动物,换来可能医治某些病人的药物,
杀有杀的业,救人有救人的业,但是这种行业该选择吗?
我是不会去选。
: 我的假设你不敢面对。
: 那若是别人遇到呢?
: 我帮你答好了,免得又跳针:「若是别人....我又不是别人,我怎麽知道」
: 其实你根本不知道该怎麽办?因为那种情况让你为难。
: 你想保全守戒之美名,同时又不想惹上任人丧命之恶名,
模仿你的发言方式来揣测的话:
大概你守戒是为了想保全美名,所以才会以为别人守戒都是为了保全美名。
: 左右为难之下就认定:「我不会遇到这情况」呵呵
: 我假设的情况,看来你解不了呢。
: 那就我来解吧,反正你是注定避答的了。
: 若你为了想守戒,而让一群人丧命,那就是自私自利。
: 为了救活一群人,牺牲自己破戒,哪怕是下地狱,那就是牺牲自己救众生。
: : 你去做一件,秘密、危险性高、无法对人启齿、
: : 可能有一天被人发现、可能被法律制裁的事情,有没有可能有後遗症?
: : 那些当间谍的,难道不想要安定的生活、不用担心有一天被发现被人做掉?
: : 美军越战退伍士兵是不是很多精神上有创伤症候群(PTSD)。
: 那是做了有昧良心的事。
: 我举出无昧良心的事,你拿战争杀人比类比,这是「类比」吗?
当间谍的是不是也觉得,他是为了国家奉献?
战争杀人的士兵,他们是不是也为国家奉献?
如果这是你定义的昧着良心,那麽侠盗、反孔部队是不是也有昧着良心的部份?
: : 你是问我阴暗面的部份,又不是问我犯戒的部份,
: : 拿回答阴暗面的部份,说这是回答犯戒的部份,这....
: 我本来就是问你犯戒的问题,是你认为样是犯戒。
: 若你认为那对是犯戒,那你可以说,我接受你及时纠正。
你问的犯戒问题,我是不是早在上上篇文章回覆过你?
结果呢?你跳过那部份,然後用黑暗面这部份来代替犯戒的回答。
: : 富人还来偷你?警察就一定会包庇富人?
: 你活得真天真。
: 既然你觉得你现在处的社会是如此的美好,
: 那我就举印尼、菲律宾、柬埔寨等国家吧。
印尼、菲律宾、柬埔寨我是不了解他们怎样啦,
不过看样子,你就是想用「乱世」的情形来比拟。
乱世大家偷来偷去,所以自己也要参一脚吗?
你怎知今天被偷的,昨天没去偷别人?
偷人的是不是因为快要饿死而偷?
你去偷回来,是不是害偷别人的那家人,饿死还是走上绝路?
没有善观因缘的能力,是不是很容易搅和进去?
: : 看他可怜也要看情行吧。
: : 本来就没有说一定要帮助多少人,
: : 难不成你非洲难民、中东战争那些全部都要帮喔?
: : 你只是一个人,你一天只有24小时,你有自己的烦恼和事情,
: : 哪有说要帮到什麽程度才合格的道理?
: : 本来就各人有各人的的因缘,别人破产你也要揽到身上?
: : 别人家里怎样你也要揽到身上?哪有这种事?
: 资助之事可是你说的,又不是我说的。
: 你说「在能力范围内给予生活上物资或其他方面的协助」
: 那麽我当然不会勉强你,而是依你的能力范围,提供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说「在能力范围内给予生活上物资或其他方面的协助」
是指偶遇那个被偷的人可以给予能力所及的帮助,并非我看到谁就都资助一下,
好像我一定要负责把被偷的人财务状况负责弄到跟他没被偷的情形一样,
又把范围扩大到许多困难的家庭,是不是太over一点?
: : 我的文意,这行要和下面的文字一起看,又不是让你拆开成一个慈悲心,
: : 意思是菩萨有相应的慈悲心、智慧、能力、能善观因缘权衡利弊得失是否该这样做。
: : 而一个凡人,不是心里贪嗔痴,或是对因缘判断错误,
: : 自己都搞不定自己了...一堆侠盗都是被人缉拿的。
: 你来偷渡提前,先认定对方一定是有贪嗔痴,所以做的事情一定是错的?
凡人都有贪嗔痴啦,
做的事情一定是错的?
我想有善的部份,有不善的部份,
善不善哪边大?最保险(守)的方法,当然就是不要去碰。
: 那你有贪嗔痴吗?那你吃饭是错的吗?
: 你应该要谈这件事上哪不对,而不是去说别人有贪嗔痴。
: 照你的不合理逻辑,难道你没有贪嗔痴?那你喝水算不算贪生?
不是说吃饭喝水是错的,要修行身体要顾吧?
但是这件事,虽说有帮人的善的部份,却也有偷盗的部份。
: : 有可能的私心:成就感、优越感、自负感、希望被感谢的想法、想要名声、
: : 嫉恶如仇(嗔)的想法。
: 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对方为何不能是同情心帮助人?不能是同情别人而帮人?
: 你一定要加上他自负、要名声等等,这是你反对的理由,
: 那意思是若他没有这念头,他就可以做吗?
: 那我能不能也来加上要 守戒是因为要有守戒的美名、守戒的成就感、优越感、自负感?
: 要加罪名谁不会加。
这不是加罪名,这是有可能的私心,就像守戒也可能是为了美名、成就感、优越感一样。
: : 难道不偷就一定拿不回来?报警就一定拿不回来?
: : 谁说这样就会走上绝路?
: : 大侠勒?看太多电影了。
: 我只问这样拿回来,对与不对。
: 再说,你是把世界想得太美好了,住菲律宾的人,警察也黑,他们该怎办?
: 难道你的标准是在台湾吗?台湾之外呢?
我想这就是乱世,大家为了生存,杀、盗、淫、妄比较多,
那麽,我选择不要随波逐流,别人黑是别人的事。
: : 你说不算抱仇,意思就是没有以嗔念驱动你的行为,
: : 那麽我说没有几个人是能不带嗔恨等负面情感的,是蛮合理的。
: 拿回自己的东西,要什麽嗔念。笑话。
你前文提到「你东西被抢走,你带不带嗔恨等负面情感?」
又提到「若你不带嗔恨等负面情感,你应该也不会去报警什麽的吧」
是不是透漏你觉得会有嗔念?
结果你现在又否认会有嗔念,根本自相矛盾。
: : 我的话,应该不一定,有时候能做到,有时候不能做到。
: : 一个想要往无嗔迈进的人有什麽不对?
: : 不算阿。
: 你现在说带嗔恨等负面情感不算犯错,
: 但上面你又说别人盗回自己的东西带有嗔恨等负面情感所以犯错。
: 你自相矛盾啊。
我怎麽会知道你所谓的错、罪是从哪个角度?
法律角度?还是戒律角度?还是只要有嗔心就错了?
你讲的有没有罪,大概是以戒律标准,所以我回答没错,
我讲的有没有错,是只要有嗔心就错了,所以上文说有错。
: : 报警的动机,可以是为了看看有没有机会把钱追回来。
: : 先追追看,或报警。
: 很好,你追上去若被你追到了,你要怎麽办?
: 抢回来?求回来?讨回来?
: 说说看,这点我实在很有兴趣知道。
叫他还我阿,若是不还,尽量不起嗔念地制服他,
可能还是多多少少有嗔念。
你大概又要质疑:「讲这麽多不要起嗔念,结果还不是起嗔念。」
我想「不持金钱戒」可以省去地一个烦恼。
但是敝人还没打算出家就是。
: : 如果是现行犯,我会追追看,并且看看有没路人帮忙,
: : 但不会强求一定要的回来。
: 我举的例子是现实犯。
何谓现实犯?
: : 你上文说同性恋发生关系,同性恋性行为有没有「非支」?
: 完全跳针,我已经写 "若同性恋没有「非时」「非地」「非支」"
: 你在那问同性恋有没有非支,我不是猜楚写明白:若同性恋没有非支了吗?
: 你要逃避跳针到几时?
非支分,即除产门之外的其余部位,同性恋性行为没有非支?
到底谁跳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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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0.52.50
1F:→ penetrating:我想停了,讲一讲又要起嗔心。 10/06 19:34
2F:推 samed:随喜您反观自照的能力,这是法的功德也是您的功德^^ 10/06 19:37
3F:→ crocker:想请问"「无犯」後面省略(不可悔)"有哪些法师持这种看法? 10/06 19:38
4F:嘘 BeeEater:p大你就不要看中西医也不要吃药好了,这些医疗药物治好你 10/06 20:04
5F:→ penetrating:目前有看过弘一律师、李柄南老居士讲过不可悔,但没明 10/06 20:05
6F:→ BeeEater:的疾病你在反过头来说从事医药业的人犯杀业,有这种道理? 10/06 20:05
7F:→ penetrating:言「省略」。 10/06 20:05
8F:→ MartinJu:中阿含习相应品不思经第二 阿难。持戒者不应思。令我不 10/06 22:49
9F:→ MartinJu:悔。阿难。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恕删..便得解脱 10/06 22:51
10F:→ MartinJu:推错文@@ 10/0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