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variables (Speculator)
看板Buddha
标题[讨论] 律藏和资深长老对不杀生戒和三净肉的解释
时间Sat Oct 19 16:54:34 2013
善见律毘婆沙卷第十三
「尔时佛住王舍城竹林精舍,
此破和合僧戒中,於是提婆达多,
往至拘迦利迦一吒无迦利骞陀毘耶子娑勿陀达多所,
至已语诸长老言:『我等共破和合僧及如来威德。』
破和合僧因缘,後骞陀迦中当说。善哉大德者,
此是乞语也。愿一切比丘,
尽形受在阿兰若处住,此是受头陀法。
若比丘还聚落中住犯罪,愿佛为诸比丘如是结戒,
余四法亦如是。我等令人知者,佛不随我等制,
我等自行此法,令人知我等少欲知足,
於是发大善心。佛闻调达乞五法欲破和合僧,
佛念言:『此人为利养故,必堕地狱。』佛念言:
『我若许调达五法者,多有善男子出家,
若受持此法,则於道有难。』是故律本中说,
止止调达,勿建此法。若善男子,
或在阿兰若处或在聚落,随心所乐各不障道。 「头陀乞食、
舍粪扫衣、半月树下、不食鱼肉。佛言:
『除三疑不食。』云何三疑?一者见,二者闻,
三者疑。云何见?见檀越为比丘杀。
云何闻?闻檀越为比丘杀。云何疑?疑为比丘杀。
若见疑者,
云何见疑?比丘从阿兰若处入聚落乞食,道逢见诸白衣入山行猎,
明日聚落作大会,诸比丘於会得肉,心自念言:
『昨日见诸檀越行猎,疑此肉当是为猎得也?』
是名见疑,不得食。若檀越言:
『我本为王及自为行猎,不为比丘,大德但食。』
若如是者食无罪。闻疑者,比丘在阿兰若处,
闻聚落行猎设会。檀越请比丘食,比丘疑心,若食得罪。
若檀越言:『我自为行猎,不为比丘。』
若如是者食无罪,是名闻疑。
若不见不闻不疑为比丘杀,如是食无罪,有见得食。
云何有见得食?若见人屠杀,不为比丘,
後若得肉食无罪,是名有见杀得食无罪。闻者,
比丘自闻杀声,不为比丘,比丘若得此肉,
比丘得食无罪,是名闻。疑得食无罪,
疑者,比丘入聚落乞食,见新肉疑不敢受,
若檀越言:『不为比丘杀。』得食无罪,
是名疑得食。若檀越为比丘杀,若不见不闻不疑,
得食无罪。若檀越请二人与食,
下座心自念言:『此当为上座杀,不为我,我食无罪。』
上座复自念言:『此当为下座杀,本不为我,
我食无罪。』若如此者,两各自疑为彼,
上下座疑俱食无罪。若人为比丘杀,比丘不知,
食竟方知,如此者无罪。若比丘得肉食,
应问然後食。
何以故?为欲分别净不净得食故。熊猪肉相似故,不但熊猪,
更有相似者,
是故应问。 「欢喜踊跃者,调达乞五法,
世尊不与,调达欢喜自念言:『我今定得破和合僧。』
拘迦利闻语已,心大懊恼,如服毒药无异。
调达教化同伴,作如是言:
『汝何以懊恼?出家求道宜应精进,瞿昙沙门亦有此法,
不尽形寿,我今尽形寿受持此法,何以懊恼?』
同伴闻已欢喜随从。」 法师曰:「调达痴人,
已向阿鼻地狱不觉不知,欢喜礼佛而去,
还向拘迦利等言:『我共汝等,当行此五法,
令人知我等少欲知足。』多欲无厌足者,
衣服饮食受不节量,是名多欲无厌足也。
调达语同伴言:『瞿昙沙门恒自思念,
我声闻弟子云何得衣服饮食不以为劳?此是多欲无厌足人。』
佛语调达:『汝勿乐此法破和合僧,
是重罪也。』若众僧和合,如水乳合安乐行,
若破如是僧者,一劫在阿鼻地狱受诸苦痛;
若僧破能令更和合者,一劫在天上欢喜,
受梵天福也。 「诸比丘为调达种种方便说法,
诸善比丘见调达破和合僧,
以种种方便教化,令其开解,心同身同与僧和合,
如水乳合。心同者,心同法。身同者,
身同共一和合布萨。云何不同身?虽共一处,心行外法,
是名形同心不同。坚持不舍者,
执破僧事不置,是名坚持诸比丘。谏是比丘者,
诸有惭愧比丘谏诸比丘,莫破和合僧,
令与僧同住。诸比丘应三谏,舍者善;若不舍,
第一谏不舍突吉罗罪,第二谏不舍偷兰遮,
第三谏不舍僧伽婆尸沙罪。外谏者,
诸比丘闻欲破和合僧,往到其所谏言:『长老!
莫破和合僧。若破僧者甚重,若舍者善。』若不舍,
捉手牵至僧中语言:『汝莫破和合僧。』如是三谏。
外软语三谏,将至僧中软语三谏不舍,
悉犯突吉罗罪。若舍者善,不舍者,
应作白四羯磨谏。若初白羯磨不舍,犯突吉罗罪,
若作第一羯磨不舍,犯偷兰遮罪,
第二羯磨亦偷兰遮罪,第三羯磨不舍僧伽婆尸沙。」
问曰:「第三羯磨,为初得僧伽婆尸沙,为中得,
为後得?」 答曰:「最後得,最初犯者,调达是也。」
问曰:「余戒最初不犯,调达亦应不犯?」 答曰:
「以其僧三谏不舍故,所以犯罪。」 法师曰:
「次第文句易可解耳,不须广说。此戒具三事,
身心口意业苦受。破和合僧说竟。
「尔时佛住王舍城於竹林精舍,
第二破和合戒中,助破僧者,心乐随从受持其法。
别众者,不同布萨说戒自恣,为助破和合僧,
令僧不增长,是名别众。我等可忍知者,
若其所说我等皆忍皆知。诸长老,
莫助破和合僧,当助和合僧,僧和合欢喜不诤,
如水乳合。余文句易可解耳。余文句,
如前破僧无异。第二破僧竟。
玛欣德尊者着作"上座部佛教修学入门修订版"中对三净肉的解释:
三种清净鱼、肉 (tikoñiparisuddha macchamaü sa):没
有看见、没有听说以及不怀疑为了自己而宰杀的鱼
虾、动物之肉。这是佛陀允许比库食用的三种肉类。
《律藏〃大品》中说:「诸比库,不得明知而食用
指定杀的肉。若食用者,犯恶作。诸比库,我允许三种
清净的鱼和肉:不见,不闻,不疑。」(Mv.294)
1.不见(adiññhiü ) ——施主所拿来供养的肉,是比
库并没有看见这是专为比库们宰杀的动物、鱼虾。
2.不闻(asutaü ) ——所拿来供养的肉,是比库并
没有听说这是专为比库们宰杀的动物、鱼虾。
3.不疑(aparisaï kitaü ) ——知道这是排除了见
疑、闻疑,以及两者俱非疑的鱼、肉。
若比库见到人们手里拿着网笼等离开村子走进
山林,第二天进入该村托钵时得到有鱼、肉的食物,
他由於见到而怀疑「这是否是为了比库们而杀的?」
这称为「见疑」而不能接受。若无疑者则可接受。
但若问明这并非为了比库们而杀的之後则可食用。
对於「闻疑」则是并没有看见却因听说而起疑。
对於「两者俱非疑」则是既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说,
但却怀疑是为了比库们而杀的。
对於这三种清净鱼、肉,在律注的「破僧学处」
中有详细解释。(Pr.A.410)
=============================================================================
只有在出家戒里面才有三净肉的规定,
佛从没要求在家弟子守五戒必须遵守三净肉规定。
佛在世时印度就有肉品买卖市场,对这些问题律藏里面早就有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三净肉中的不为己杀不是"不为消费者而杀",
"不为消费者而杀"纯属後人穿凿附会和佛教的三净肉无关,
佛从来没有用"不为消费者而杀"这种错误观念来定义三净肉。
两千多年来南传佛教的在家居士会在市场上买现成的三净肉供养佛教出家人,
藏传佛教中在家弟子一样会在市场上买现成的三净肉供养佛教出家人,
至於汉传佛教在梁武帝破坏汉传佛教僧团戒律命令出家人出素之前,
汉传佛教的在家居士一样会在市场上买现成的三净肉供养佛教出家人。
不过自从梁武帝命令汉传佛教出家人一定要吃素後产生不少遗毒,
某些人对律藏规定不是很懂也不去请教南传佛教资深长老三净肉相关规定,
却宣扬"世界上没有三净肉"或
"所有市场上买的肉都不是三净肉"这类错误邪说。
宣扬这类错误邪说的人是想批判谁持戒不清净没有遵守三净肉规定?
主张"世界上没有三净肉"或"所有市场上买的肉都不是三净肉"的人
自认自己比南传佛教僧团更懂三净肉的规定是什麽吗?
这类错误的主张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造下毁谤三宝的恶业。
另外根据南传上座部长老菩陀勾萨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所着"斋日八戒":
1.第一戒不杀生有五个因素:
(1)有情生物出现
(2)知道是有情生物
(3)杀意
(4)杀的行动
(5)该生物的死亡
必须五个因素都成立才会违犯不杀生戒,
就第一点来看:市场上现成的肉不是有情生物没有受想行识,
原本的有情生物早就死了死後不知道轮回到哪里,
所以在市场买现成的肉不合第一个因素。
就第二点来看:市场上买现成肉的人并不知道那些肉是有情生物,
所以在市场买现成的肉不合第二个因素。
就第三点来看:市场上买现成肉的人没有杀意,
所以在市场买现成的肉不合第三个因素。
就第四点来看:市场上买现成肉的人没有杀的行动,
所以在市场买现成的肉不合第四个因素。
就第五点来看:市场上买现成肉的人没有造成该生物的死亡,
因为原本的该生物在买肉之前早就死了,
所以在市场买现成的肉不合第五个因素。
因此在市场上买现成的肉完全不可能会有违犯不杀生戒的问题。
还有顺便提到玛欣德尊者着作"上座部佛教修学入门修订版"
和明法比丘着作"八戒戒相"中对不杀生戒的规定和
菩陀勾萨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的着作"斋日八戒"
中对不杀生戒的规定大致上内容一致,
因为上座部长老菩陀勾萨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更资深,
所以我文章讨论不杀生戒的定义以他的着作内容为主。
南传佛教对戒律的解释是非常严谨的,
除了少数某些非主流标新立异的法师之外,
整体上来说不同法师对戒律的解释最多只会有小细节的差异不会完全不同。
有些人不敢批评出家人却批评在家居士没有遵守三净肉规定,
这些错误的言论非常离谱。
首先会批评在家居士没有遵守三净肉规定的人本身并非僧团资深长老,
且对律藏内容也不了解,根本没有资格规定什麽是三净肉。
第二点在家居士守的五戒不需要遵守三净肉规定,
佛只有要求僧团遵守三净肉规定并没有要求在家弟子要遵守三净肉规定,
就菩陀勾萨卡利耶长老的着作来看就知道守不杀生戒和遵守三净肉规定是两回事。
--
(一八一)中阿含心品
阿难!若不断五盖、心秽、慧羸,
心不正立四念处,不修七觉意,欲得无上正尽觉者,
终无是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36.211
1F:推 tiano:谢谢解说。用一点绝灭蟑真的是犯杀生戒了,五者皆成立啊。 10/19 17:12
2F:推 horcetian:最近因为之前的新闻想到一个问题,关於酒後驾车撞死人, 10/20 07:17
3F:→ horcetian:这样算是文章中提到的的杀业吗? 10/20 07:18
通常喝酒开车的人没有杀人的动机(杀意),所以撞死人不算杀业,也没有违犯不杀生戒。
不过酒後驾车撞死人违犯了不饮酒戒,所以这个业必然是恶业,
如果在酒醉中死亡,因为临死前是不善心所以死後会堕入三恶道。
4F:推 cool810:造业有轻重之分,以杀业来说,圆满了文章中所提五个要素, 10/20 08:16
5F:→ cool810:为造了杀业的究竟罪,如果其中有缺,造业则不圆满;造业中 10/20 08:18
6F:→ cool810:不论善业(白业)、恶业(黑业)的轻重皆是如此的原则。 10/20 08:20
※ 编辑: hvariables 来自: 111.250.31.212 (10/20 15:16)
7F:→ poohkoala:另外蛮奇怪的,为何h网友之前对y网友建议的是[佛史比丘] 10/23 05:39
8F:→ poohkoala:有问题,这次却又换对[随佛法师]有疑意??更正[佛使比丘] 10/23 05:40
9F:→ poohkoala:楼上两段推文案错篇,请删除 10/23 20:38
10F:→ poohkoala:我是要贴再下一篇,故仍请h网友回答 10/2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