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810 (si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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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读经]《菩提道次第广论》止观资粮(2)─正知而行
时间Tue Apr 14 21:08:38 2015
《菩提道次第广论》:道前基础〈修习轨理〉 pg47L11~pg49L8
丙二、总略宣说修持轨理
丁一、正明修法
戊一、正修时应如何 己一、…… 己二、…… 己三、……
戊二、未修中间应如何
───────────────────────────────────────
【
正知而行】者有二:
何为所行事,
於彼行正知。
初中有二(何为所行事):谓
五行动业及
五受用业。
其中初五
(五行动业)之
身事业者,谓若往赴所余聚落余寺院等,若从彼还;
眼事业
者,一若略睹,谓无意为先,见种种境。二若详瞻,谓动意为先,而有所见;
一切支节业
者,谓诸支节,若屈若伸;
衣钵业者,谓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钵;
乞食业者,谓饮食
等。
寺内五种受用业中:
身事业者,若行谓往经行处,或往同法者所,或为法故行经於道
;若住谓住行处,同法亲教,轨范尊重,似尊等前;若坐谓於床等上结跏趺坐。
语事业者
:谓若请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分别了解。诸已受者,或自诵读,或为他说,或为引
发正精进故,与他议论所有言说。
意事业者,谓诸默然,若於中夜而正眠卧,若赴静处,
思所闻义,若以九心修三摩地
【九住心﹕内住、续住、安住、近住、调伏、寂静、极寂静
、专住一境、等持】,若正勤修毘钵舍那,或於热季极疲倦时,於非时中起睡眠欲,略为
消遣。
昼夜二业者,谓於永日及初後夜,不应睡眠,此亦显示身语二业;言睡眠者,显示
唯是夜间之业及是意业。
於此十事正知行者,
谓随发起若行动业,
或受用业,
即於此业先应住念,
不放逸行。
由彼二种
(安住正念、不放逸)所摄持故,应以何相而正观察,如何方便而正观察,即以
是相,如是方便观察正知。
此中复有
四种行相,初谓於
其身事业等十种依处,应以何相如何观察,即於是处以是
行相,如是观察,譬如於其往返事业,如律所说,往返行仪,正了知已,即於其时正知现
前,行如是事。二谓於
其何种方所,应以何相如何观察,即於是方,以是行相如是观察,
譬如行时,应先了知沽酒等处,五非应行,除此所余是可行处,於彼彼时,安住正知。三
谓
於其何等时分,应以何相如何观察,即於是时,以如是相如是观察,譬如午前可赴聚落
,午後不可,既了知已,即如是行,尔时亦应安住正知。四
於所有此诸事业,应以何相如
何观察,即应於其尔所事业,以如是相,如是观察,譬如宣说行时
【举止行动威仪】应当
极善防护而入他家,所有此等行走学处,悉当忆念。
总之所有若昼若夜一切现行,悉应忆念,了知其中,应不应行,於进止时,一切皆应
安住正知,谓我现前正行如是,若进若止。若如是行,则现法中不为罪染,没後亦不堕诸
恶趣,诸道证德未获得者,即住能得正因资粮。
此与密护根门二者,如圣无着引经解释而正录取。
若能励力修此二事,
则能增长一切
善行,非余能等。
特能清净尸罗及能速引止观所摄无分别心胜三摩地,
故应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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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
【
正知而行】者有二:
一、
何为所行事:
那些事是正知所行之事。
二、
於彼行正知:
对彼所行之事行正知。
〈--何为所行事分二大类--〉
1.
五种行动业
2.
五种受用业
【
五种行动业】
(此五种主要是出门去城市等的行动,故名行动业。)
(一)
身事业类:身体来去往返所余聚落余寺院等的行动业。
(二)
眼事业类:如无意为先的略睹种种境界行动业;有意为先的详瞻种种境界的行动
业。
(三)
一切支节业:身体的各各四支诸节之弯曲或伸直的行动业。
(支是总称,节是支分。如四支,又如一节上臂。)
(四)
衣钵业类:受用及受持三衣,即祖衣、上衣、下衣与钵。(受用是指使用方面,
受持是指持有方面)
(五)
乞食业类:即饮水、吃饭等。此处乞、食爲动词。
【
五种受用业】
(指寺内的受用之业)
(一)
身事业类:
(分行、住、坐三种)
行:前往经行处;或前往同法所;或为法而走在路上。
住:站立於行走之处;或於同法的亲教师、轨范师、上师,以及如上师般具德者
等面前住立。
坐:谓於床等上结跏趺坐。
(二)
语事业类:
1.
请受未曾得受的十二分教,
分别了解;
2.
或已得受之教法,
自己读诵或为他人宣说;
3.
或为引发正精进之故,
而与他人讨论。
凡此等言说,皆名语事业。
(三)
意事业类:
即身语未作时之诸默然,包括五种─
1.
於中夜分睡眠;
2.
至静处思惟所闻法义;
3.
以九住心修持三摩地;
4.
勤修毘钵舍那;
5.
热天极疲倦时,
於不应睡时起睡眠欲,
为速遣昏睡而稍作睡眠,
然不应久睡,
此即略爲消遣。
(初中後三时,初夜即午後八时顷,中夜为子夜十二时顷,後夜为晨四时顷。「
九住心」即内住、续住、安住、近住、调伏、寂静、最极寂静、专注一趣、等
持;三摩地为梵语,谓众生心行,能修此定,心则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动。)
(四)和(五),
昼业和
夜业二类:
1.昼业是显示白昼、初夜、後夜之不睡眠时的身业与语业二业。
2.夜业是指睡眠,显示唯是夜间之业及意业。
(《瑜伽师地论》云:「云何正知而住?谓彼如是常勤修习悎寤瑜伽已,若往若来,
正知而住;若睹若瞻,正知而住;若屈若伸,正知而住;持僧伽胝,及以衣钵,正知而住
;若食若饮,若噉若嚐,正知而住;若行若住,若坐若卧,正知而住;於悎寤时,正知而
住;若语若默,正知而住;若解劳睡时,正知而住。如是名为正知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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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以上行动业、受用业,正知而行--〉:
即是随发起任何行动业或受用业时,首先应於此业安住正念,不放逸而作。
由安住正
念、
不放逸二者所摄持故,而知应以何种相而观察,以及何种方便而观察,即以如是之相
、如是方便而正观察。
【
四种行相而行正知】
「正知而行」,复有四种行相而行正知:
(一)
正知依处:
无论发起何身事业等十种依处,应先住念并不放逸而行观察,如是观察,如依於
戒律所说而往返行仪,及了知後,正知现前,即如是而行。
(二)
正知方所:
无论去何地方,应先住念不放逸而行观察,如行时,先应是观察如五非应行处,
於皆可行,观察了知後,正知现前,即如是而行。(五非应行:一、国王家。二
、执恶家。三、婬女家。四、音乐家。五、酤酒家。)
(三)
正知时分:
无论什麽时候,应先住念不放逸而行观察,如是观察,譬如午前可赴村庄等地,
午後不可,如是观察正知现前,即如是行。
(四)
正知事业:
无论做和行为事业,应先住念不放逸而行观察,如是观察,如宣说行走时,应当
依於行走学处善为防护而入他家,如是观察正知现前,即如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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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及胜利过患】
﹝
摄义﹞所有若昼若夜一切现行,悉应忆念,了知其中应不应行。於进止时,一切皆应安
住正知,谓我现前正行如是,若进若止。
「进止」即作与不作,去作名「进」,不作名「止」。所有白昼、夜晚的一切行
为,皆当忆念,了知其中何者应作、何者不应作。在进止时,一切作与不作皆应
安住於正知中,觉知自己现前正在如是作或不作。
若如此做到,则─
1.现法中不为罪染;
2.後亦不堕恶趣;
3.并於诸道证德未获得者,能得正因资粮。
﹝
法源﹞此与密护根门二者,圣无着引经解释而正录取。
﹝
胜利﹞若能励力修此二事(“密护根门”、“正知而行””),能增一切善行。非余能
等。并且能特别的清净尸罗,及能速引止观所摄的无分别心胜三摩地。真正的佛
法,从修行的角度去看,不外戒、定、慧,现在照着这个方法去做,特别是能够
清净我们的尸罗,戒能清净的话,是引发定慧最快速、最正确的方便。
﹝
劝学﹞故应勤学。
「密护根门」与「正知而行」──
1.
「密护根门」是护持闻思修所得正念,令正念不忘失,不退失,能趣证;守护根律仪
能遮止正念的违品方面,即能持心住善所缘,令正念不忘失,不失坏,而能趣证。
2.
「正知而行」是依於行动业、受用业等善法,於所行事上正知而行,守护意识及行为
(身语意),令不罪染。“正”─即如所闻思行动业、受用业等善法,心住此正念上
;“知”─依於正念,不放逸而观察行动业、受用业、及依处、方所、时间、事业等
;“而行”─由观察後,依於正确引导,而令自己应取应舍。
3.
「密护根门」与「正知而行」,是守护所受律仪的最强大的具有缘,近取因是於善所
缘净修其心所得正念。此二者特能清净尸罗,及速能引生止观所摄三摩地。
■ 《杂集论》云:「正知修习者,谓为对治毁犯追悔随烦恼。毁犯追悔者,谓於往来等
事,不正知而行,先越学处,後生悔恼。」修习正知之必要是为对治毁犯追悔的随烦
恼。所谓毁犯追悔,即对往来等事以不正知而行,先是违越戒律学处,後则产生追悔
热恼。因此,不以正知摄持而行事,容易为罪业染污,毁犯戒律。相反,凡事以正知
而行,可避免罪业染污,令戒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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