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Chau (决战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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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KAT-TUN板 Jessica0127
时间Wed Mar 12 10:50:56 2008
※ 引述《burningmoon (试释是事)》之铭言:
: 我是原告
: 原文过长删减之处请见谅
: ※ 引述《Jessica0127 (被上站18次的申诉耶)》之铭言:
: : 小组长你好<(_ _)>
: : 关於此次申诉
: : 证据1、2
: : 文章发表於批踢踢兔 Taguchi板 发表人为ruochi 与本人无关
: : 且据本人向ruochi板友查证过後了解,ruochi的个板为隐板
: 本人举证之目的,并非指责ruochi板友在Ptt2的个人言论
: 而是证明Jessica0127将板友寄给她的板务相关信件,透漏给他人阅览;
: 因此与Ptt2的看板精神或是否隐板无关,请勿模糊焦点。
: 试问ruochi等板友跟Jessica0127是什麽关系?
: 为何他能拿到证据2等私信的完整信件内容?
: 希望被告针对此点回答。
: 若被告与ruochi私下不认识
: 请问ruochi是如何取得被告的信件?是他偷try密码吗?
: 请小组长决定是否传唤ruochi前来应讯。
: (P1与P2 ID相同)
基本上try不try密码和使用者在批踢踢兔之行为并非在视听剧场所管辖范围之内,
故并不需传唤ruochi前来应讯。
这部分与法务部门和批踢踢兔站方之相关性较大。
: : 证据3,Jessica0127身为板主,却使用分身ID表达对某些特定板友的不满
: : 若该板友真有行为不当之处,应使用本尊ID劝告
: : 举证中,本人使用帐号"akakame"推文的时间分别为:11/09与09/30
: : 而本人於KAT-TUN板开始担任实习板主的时间为11/28
: 11/09的推文确实不是以板主之身分所推
: 我只是希望被告出面证明该ID确实为其本人所使用,而非共用电脑等误会。
: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那我可以撤销关於分身ID的告诉。
: 不过该分身ID确实在被告上任後也有推文
: 补足证据如下:
: #17p_sMIF (KAT-TUN)3/06 Tagu R: [讨论] 昵称讨论
: 推 akakame:那要板规做啥@@?
: 虽未达到闹板之嫌,但证明akakame正是该板板主所使用後
: 板友有权利质疑其执行板务的公正性
质疑不代表原告有闹板之行为
如果没有其他闹板或执行板务不公之行为之充分证明
本人将在近日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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