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NELV (里面的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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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SuperIdol版keeyah判决不公
时间Thu Mar 13 11:47:09 2008
※ 引述《sweetmore (多谢,鲁力)》之铭言:
: ※ 引述《CHANNELV (里面的大笨蛋)》之铭言:
: : 说明一下,敝板板规有规定板主得於48小时内回信,
: : 而看来s板友显然没耐性等那48小时。
: : 同意,基本上不处理检举的事项我们也会对检举人无从交代。
: : 说明一下,这里的有异议是指水桶前未与其他板主讨论,
: : 而s板友的水桶是经过板主讨论过才浸的,
: : 且这两个水桶事件所涉及板规条目也不相同。
: 那既然是48小时那为何一开始去信开头询问你的前两封你都马上回了?
: 到第三封很关键点出整起事件内容时却不回了?而且人还出现在板上推文。
欸欸 我可以请问一下是谁规定一定要马上回信的吗?
我又不是恋爱中的小男生等着女生的简讯来了就马上回
我要在板上推文没回你信是我的自由
还是我乾脆花钱请工读生设立一个24小时不回应的打太极专线好了
: 你真的幸运,好运都刚好站在你那边,因为我质疑的时间刚好在你所谓48
: 小时内,我认了。去信不回的事别的版友也说了这情形不是第一次了,也许
: 那篇文章也被你们版主删了,死无对证。
请问是哪个板友呢?
如果是说TonzG的话他信里面可是说的很清楚
他说可以不用回信呢^^ 不过我不想公开私人信件
如果小组长有需要的话可以私下转寄证据
至於文章是不是板主删的这可不一定
也可能是原PO删的,不过大多数都会去deleted板找文章屍体
并收录在的板主工作区内,找不到的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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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ANNELV 来自: 123.193.1.65 (03/1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