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quson (崩崩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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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clmusic版主ChaosCreator删除看版使用者yingyi1030所有文章
时间Tue May 27 23:06: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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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申诉
(1)被申诉板之英文板名:clmusic
(2)被申诉板之中文板名:古 典 音 乐
(3)该板隶属组区之简称:Entertain
(4)被申诉板之位置路径:视听剧场 → Music_World →clmusic
(5)申诉人之帐号:eaquson
(6)被申诉板主帐号:ChaosCreator
(7)简述事发缘由:(限100字以内)
Clmusic版使用者yingyi1030发表
[心得] 世纪大师与NSO - 潘德瑞茨基 (2008/5/23)
一文,该文回文之讨论串引发激烈讨论在前,版主於之後时间点
将原发文者yingyi1030於看版上所有文章全数删除,
删文既不公告亦不於其所谓不会浪费版面之任何文章推文底下明示,
经版友发现原发文者文章遭全数删除版主才在推文说明
(8)申诉的诉求是:(限一行)要求小组长约束版主类似行为
(9)检附证据:(请复制贴於此点之下)
甲:
呈"简述事发缘由",节录版主之回应如下
1F:→ ChaosCreator:留不留都有人嫌,基本上我做的修正是将小毅文视同05/26 22:07
2F:→ ChaosCreator:交易文,定期删除,毕竟钓不出什麽鱼的话,小毅文05/26 22:07
3F:→ ChaosCreator:只有日期是有帮助的资讯。05/26 22:08
本人看不出将该使用者之文章yingyi1030(台湾汉斯立克)视同交易文,
依版规定期删除之理,版规亦不宜如此扩大解释,难道此後版主可以又大言不惭:
将某某之文章视为定期交易文,定期删除 云云,明显不当。
版主说"钓不出什麽鱼"及其下保留他文章"钓鱼功能"云云,
本人反驳如下:
Clmusic版为一可供ptt使用者抒发音乐会感想之园地,此点殊无疑义,
关於ChaosCreator认定使用者文章有何钓鱼功能云云,身为公权力代表不应以使用者
文章是否符合看版管理者认定之"钓鱼功能"<=注意: 此词非看版管理者之恰当用语
或任何功能
或任何合於看版管理者主观目的的特质,做为该文是否应留存版上之检验标准。
4F:→ ChaosCreator:我只能说太迟了,当初我因为留小毅文被攻击时你早点05/26 22:14
5F:→ ChaosCreator:表示这个看法我也许不会改变想法。你也知道包含我当05/26 22:14
6F:→ ChaosCreator:对小毅文看法的置底文放了有多久。现在我能做的只有05/26 22:15
本人思索此言,实在怒不可遏,版主在版友对此事发表不同意见时,
竟以他已在之前的置底文发表对小毅文看法为由,说版友"太迟了"云云。
今天版主在各公告,各推文发表之对某事看法,不能要求版友各项都密切注意,
况且该原置底文中小毅文章相关并非主旨,以此强求版友注意ChaosCreator之"看法"
预先表达不同意见以使版主有合理治版行为,岂不荒谬!!!
本人行文至此,小组长必然也看得一头雾水,盖本人认为
该版主想法实异於常人,本人也费了一番
力气循其根源,而难以适当说明之故。
以小弟一使用者的立场,
如此自我中心的看版管理者让小弟无所适从。
7F:→ dewenhsu:"人治" 的好恶主观意识太强, 就会失之客观....05/26 22:15
8F:→ arihanta:我想多数人希望的是可以明文规定版规,而版规的制定与执05/26 22:15
9F:→ ChaosCreator:解释我的想法转变跟未来作法。我仍然欢迎小毅po文。05/26 22:15
10F:→ dewenhsu:如果要砍文, 请备份, 不要留人话柄....05/26 22:16
11F:→ arihanta:行立场不要偏颇或流於自由心证/个人喜好,还请版主明察之05/26 22:16
12F:→ ChaosCreator:保留他文章钓鱼功能,只是会定期清掉罢了。05/2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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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论版主於此事做法之适当性
版主於回应本人欲就此案进行申诉时提及前案之判例,观其判例依据之一:
版主有权决定如何之文章该留於看版上。
小弟试申论如下:
如何之文章应针对内容而言,而非"该看版使用者之文章",不可因人废言,事理至明,
版主一"改变心意",该使用者之文章(许多已留存一年以上)即全数遭删除。
上一段论文章应针对内容决定是否留在版上,以下论其内容:
原发文者之文章,小组长想必早已拜读其大作,观其内容,个人主观亦认为既不叫好
又不叫座,但其文章内容除主观对音乐之见解之外,亦包含了对音乐会细部事件、事实
之描述,在知识上确有产出(不论好坏)也有其原创性。
今天以版主本人在罢免连署展开之後发的一系列转载自水星唱片(Mercury Records)
之各曲目解说书的文章作为对照<=依版主标准,这些文章优质到让他收进。
版主发这些文章,恕小弟直言,有些既无翻译之劳,也未附上确切来源,
既可以用google在网路上搜寻得到(小组长有需要小弟即可找给你看)
也非版友原创,却能留在版上并收进,而使用者yingyi1030(台湾汉斯立克)
则一觉醒来,文章全遭删除
真可谓无妄之灾,躺着也中枪,
小弟认为版主在判断何文章适合留在看版一事,对自己实在是双重标准。
又如何能教版友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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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在论此事对看版风气之影响:
查版主当初竞选之政见,节录如下:
PTT古典音乐版并非要做某某专门领域或者某批爱乐者特定品味的巢穴。
是故版主除了尊重与欢迎各种不同类别喜好者(管弦、室内乐、声乐、各类独奏等)
发表有质或量的感想(质的评判固然很心证,量的评判却很简单,
就算是不够深刻的感想,最低要求一定的文字量,或有刺激思考的功效。)
就是营造一个容纳不同声音的平台,这样才不会有很多爱乐朋友躲在个版或blog
发表长篇大论,却不愿意与广大使用者分享。
(否则也不能拿着枪叫人从自己的狗窝滚出来)
版主能做的,就是不塑造看板的政治正确,同时积极管理古典音乐看板常有的:
文人相轻与文字之辩,使用删文等管理措施,让激辩也能有其品质。
本人以为 版主作法与上面这段,一句一句都不相合,请小组长明察之外,
本人再申论如下:
将使用者留存在版上之十数篇文章
(本人估计不下20篇)全部删除,此作法与其政见明显抵触,
版主论台湾汉斯立克日後仍可发文,并未限制其发言云云,完全未考虑被删文者之感受,
试想一觉醒来,所有文章全数删除,既无公告亦不备份。
小弟以一旁观者身份已感怒气冲冲,更别论原发文者作何感想。此做法客观上明显有
排拒某特定使用者之效果,这来自於看版管理者对该使用者不尊重,
请小组长勿从版主一面之词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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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论版主删文不备份对申诉制度之影响
此案小弟非原发文者,上述 台湾汉斯立克 之文章内容,被删日期与篇数皆苦无证据,
版主作法明显妨碍使用者申诉时收集可以加以引用的依据。
申诉规则有不提证据即败诉的要点。
若日後本小组各看版版主皆起而效法,岂不有失申诉制度在这方面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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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论罢免案出现结果後版主作为仍应受组务监督
版主答本人对此事质疑时除列出判例外,亦提出如果是对版主个人有意见即是罢免云云,
今观罢免成案後小组长已作出裁决,半年内不可重提,
本人相信即使在这段空窗期内,版主应仍受小组长监督,事理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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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此文不为一时一事之结果,而为今後该版之治版方向与组务的管理方式,
用意在立此查照,让组务判决供日後类似事件发生时ptt使用者之参考,
盼小组长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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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批踢踢实业坊.视听剧场 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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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一种无可避免的倾向,每个人所拥护的只是为别人建立的自由市场,
而认为他本人却应该受特殊待遇。"
Milton Frie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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