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ERPLUS03 (一人三化)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Re: [申诉] movie版版主Ihsuma乱给劣文
时间Mon Jul 28 23:05:12 2008
※ 引述《Ihsuma (Amushi)》之铭言:
: : (7)简述事发缘由:
: :
: : 在"谁能战胜小丑?"这一系列讨论文中
: : 我只是和其他人一样想开个玩笑,但比较难笑一点,该位版主却认为我在
: : 闹版,因而给出让我感觉不公正的判决与处罚。
: : 且完全没公告,判决不够透明化。
: : 我认为我po的文顶多只有违反版规第1条之嫌,该版主却认为我在闹版
: : 而有类似情形的18058篇与18172篇却未比照办理。
: : 该版主的判决明显不合比例与公平原则。
: : 试问我怎麽靠这篇文闹版?
: :
: 首先,版规就有标明了:「将视程度砍除、记劣文或浸水桶,不另行告知」,所以
: 我当初看到文章的时候就直接劣退了。一般来说,电影版是个大版,如果我们把每天进
: 水桶的人跟劣退的人都公告,那版上大概要淹满类似的文章了。
: 我会劣退本文的原因如下,JOKERPLUS02文章内容如下:
: 「是我是我是我才对
: 因为我是小丑进化版
: 搭啦~!
: 呜呵呵呵~呜哈哈哈哈」
:
: 完全没有内容,指涉他自己没有任何意义,即使他来信跟我说:「你看不出来我的
: ID就是小丑+2吗?」我还是不觉得本文有任何意义。他在申诉内所举例的18058跟
: 18172。一篇贴了个图出来,一篇说出悟空,都还有给人讨论的空间,或是有趣的笑点。
: 我不觉得我没有比照办理,因为另一篇b0204的文章,也同样指涉自己,没有任何内容,
: 也被我劣退处理:
: 作者 b0204 (我很豪洨) 看板 movie
: 标题 Re: 谁能战胜小丑?
: 时间 Mon Jul 28 14:45:31 2008
: ───────────────────────────────────────
: 我想应该是我自己吧
: 因为我内心也有另外一个小丑
: ^^"
: 以上。
但问题在於我不认为我的ID会比唐三藏或孙悟空还要没有讨论空间
请问您觉得唐三藏或孙悟空和蝙蝠侠的JOKER有什麽讨论空间? 他们连名字都不像
那两篇有延伸出任何讨论文章吗? 没有
推文中有人深入讨论吗? 都是说这个笑点不错(我那篇笑点低一些就不行?)
所以您用这个理由说我PO的那篇文章和申诉中所举例的那两篇文章情况不同不该比照办理
我认为说不通
除非版规再加一条「嘘文达X之文章劣退处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版规中注明「将视程度砍除、记劣文或浸水桶,不另行告知」
您是以「闹版」这个理由来记我劣文并水桶
但我认为我的情节还不到闹版的程度
如此判决是否过重?
因此我希望您能够消除我的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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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96.202
顺便再补充一点
当时我的ID匿称还是 "Why so serious?"
这句话在该片中重覆出现几次
请问会比唐三藏或是孙悟空还要没有讨论空间吗?
不过这算是有点偏题的题外话
重点还是在於您所给定的判决太重太过主观让我个人不能接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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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OKERPLUS03 来自: 123.193.96.202 (07/28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