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eros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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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诉] movie板主Ihsuma无故水桶
时间Fri Oct 3 10:55:39 2008
一.
原告所提之教育部字典,其自慰涵义根本没有「自爽」之意。
我有说字典里面写着自爽吗?
字典系证明「自慰具双重意义,不只手淫一种」之用
二.
如果需要表示自爽、自嗨之意,当初就应该选用此二字词。而不是选择这种「歧义」性如
此重的字眼。
中文一词多义之现象处处可见
何谓「歧义性如此重」?
用字遣词是个人自由
何谓「就应该选用」?
我是不是也能说
「如果需要表示手淫之意,当初我大可用打手枪、自渎此二字词,我既然排除了,自然
非指手淫」?
三.
Q:「自慰一词是不是人身攻击?」
本人观点
∵自慰 → 自我安慰 → 自爽
∴不是
被告观点
∵自慰 → 手淫
∴是
很明显重点在於「自慰是否可用於表示自爽」
自慰用於自爽没看过?很极端?
不只军事板
琼斯盃也常被称作自慰盃(
http://0rz.tw/a14RC)
再者
无论解为「自我安慰」或者「手淫」皆与人身攻击无涉
手淫是攻击什麽地方?
被告答非所问却自喻立场坚定实令人发噱
我想讲的就是
「自慰 → 自我安慰 → 自爽」
此与人身攻击毫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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