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yondband45 (beyondban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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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Faith版sycshen版主无故删文
时间Thu Nov 13 19:12:55 2008
※ 引述《sycshen (最爱杨乃文)》之铭言:
: 我的答辩 ( POST 申诉版 )
: 【无故删文】&【删除推文】部份之我的答辩
: 1.因我管理Faith版以来发现该版调性偏冷,我也就养成post文习惯,
: 是否因此而陷於自主意识而不自觉。删除原告beyondband45该篇POST文
: 我在PTT发文数与在Faith版发文数比:396/527 (篇)
: 原意单纯只为了管理版上文章的便利性,因此造成管版的自我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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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结论是因为版主的「自我偏向」,也就是自我喜好,想删除某篇文章
时,就可以在不经过原po的同意下随意删除,并且不告知。这不是版主应当该做的事。
2.版主所言:「原意单纯只为了管理版上文章的便利性」,版主因为这个理由,
而删除版友文章,这也不是正当理由,板员又在未触犯板规的条件下,版主怎麽可以
任意删除呢?应当尊重。并应当公开道歉。
3.若版主对於本人所PO的文章,想稍做「补充」、「修改」,有好几种方法可以做,
例如:(1)版主可以寄信告知原po(本人)补上文章
(2)或在推文写〔请原po进去修改内容〕
(3)版主也可以回覆文章做补充。
而不是「Delete」。
: 2.删除推文部份是因该推文与该篇POST文内容(艺人的留言)无关。
: 【未回覆原告之信件】
: 没有即时回覆原告beyondband 寄信询问,是因为最近家里有比较多事,
: 时间不够分配,并且从删文事件发生到成为申诉版的被告版主, 短短时间内,
: 我尚来不及反应该如何面对?
版主繁忙,属於私人之事,不应拿私人理由,做为搪塞之词。
若无时间、无能力处理版上之事(包括板友的反应),有失职之嫌。
从11月9日本人从推文反应、到写信给版主欲了解为何被删文开始,到今日11月13日,
已经过了五天。理当不能推辞删文事件到今日是「短短时间」,
因为版主在他版(陈姗妮)有时间「推文」,怎麽会没时间处理板友反应文章被删之事呢?
证据:
推 sycshen:天阿,'97年女巫店那场经典Live有录影?!(惊) 哪里神得到? 11/12 10:17
推 sycshen:阿!我耍笨! 是要说小时候有「国父纪念日」。手脑不协调!!! 11/12 11:35
推 sycshen:马上把MV网址贴给MSN上的朋友群,再试着贴上MySpace 11/12 15:44
推 sycshen:贴上了,很简单几个步骤。转吧转吧,转给MSN所有的连络人 11/12 15:59
: 由於Faith版歌手杨乃文即将於开演唱会,板众查询与演唱会门票相关事谊的
: 信件较平日多几倍,无论是信箱空间或我个人的时间的分配, 都有条件上的限制。
: 因此无法在第一时间处理。
: sycshen 11.13,2008
从版主辩词来看,版主表示因「自己的管版自我偏向」,导致删除本人未犯板规
的文章,明确表示,本人的文章的确无故(也很无辜)被版主删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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