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dreaming ((‵▽′)Ψ..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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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请求RockMetal版主将本人於之文댠…
时间Fri Nov 14 20:46:59 2008
双方若还有任何意见需回文表达请尽速,
如无各自意见陈述,组方将於本周做出判决。
视听剧场
※ 引述《eagleeye (什麽样的寂寞)》之铭言:
: ※ 引述《Mayhem (来含我小弟)》之铭言:
: : 我只是解释我发该封信的原因,勿再偏离焦点(我也没要求你立刻整理好,不是吗)
: 那我也请解释为何时间已晚我就要"一次整理完"而非找到一篇即行通知
: : 若你不同意的是「我要求你一次整理完再提供给我」这件事
: : 我愿意接受你的要求,你随时发现寄给我路径我便帮你删除文章
: 是吗
: 23:53 我收到的回覆是
: " 请整理好一次告诉我,谢谢!"==>"我愿意接受你的要求"?
: 00:04 我收到的我所附的第二篇信件後 我认为这样的回应非常不适当
: 於是在本版进行申诉
: 00:44 我收到了最後一封信
: " 本篇已删除,谢谢您的来信!"
: 中间已隔了超过50分钟
: 再说 " 本篇已删除,谢谢您的来信!"可以推论出"我坚持,他依然乐意协助"
: 这可能不是很多人的逻辑所能看出来的
: 至少我当初收到信件,我一点都感觉不出来此意
: : 若你不同意的是「我要求你搜寻收录你文章路径」这件事
: : 那麽一开始我解释原因(附件3)时你就该提出反对,而非我要求你一次整理完时才反对
: 我的确不同意
: 但我开始并未坚持是因为我无意愿因此与该版主争执
: (但到了23:53分这封回信,我实在没法接受)
: 当然这不是本篇申诉的重点
: 不同意的理由其实也同我以下提出的两点看法
: : 你发表过哪些文章自己都不记得了
: : 又怎能要求已经整理好几千篇文章的板主记得哪个帐号发过哪些文章呢?这不合理吧
: : 如果你的旧文章都还留着,我就能知道那些文章被收录到哪里了
: : 你自己要全部砍掉,再来要求我帮你从几百个资料夹找出来删除,这不合理吧
: 所以我主张下面的两点
: 1. 编写(包含删除)文章是版主的职责
: 既是职责,就没有几千篇或合不合理的问题
: 是"职责"的问题
: 2. 原作者有主张自己的文章不被收录的权利
: 当初被收录可并没有徵询同不同意,当然我也不认为
: 收录需要每一篇徵询原作者
: 但就因如此,原作者既然提出要求,版主也应该据此维护原作者的权利
: 当然这两点版主并不认同,所以版主认为这整件事情是他在"帮忙"
: 而非作一个版主的"职责"
: 至於什麽"几千篇文章"或"不合理"
: 那根本和我无关
: 那是历任版主编写的,如果我主张的这两点是对的
: 那麽就是"合理"
: 所以这两点我认为版主也没有什麽好再多说的
: 本来就持不同意见
: 所以我才希望在这里请组务替我解惑
: : 请参照我上一篇文章所提供的原始信件
: : 我之前写给你的信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你回覆路径的文章我也立刻删除了不是吗?
: ~~~~~~~~~~
: 是啊 在50分钟後"立刻"删除
: 坦白说 在那封信之前我就来申诉了
: 我的确是看不出来该篇回信和乐意帮忙云云之间的关系
: 显然是不够清楚
: : 请不要忽略更前面几封我解释的信件内容,谢谢!
: : 我回覆你说「文章已删除,谢谢您的来信!」哪几封信怎麽不贴上来呢?
: 我也认为这句话我本人看不出和"如果我坚持亦乐意帮忙"之间的关系
: 然後再说一次 在这篇回信之前我就在这里po文申诉
: 因为我充份感到前两篇回信的不适当
: : 删除确实不在站务人员规定之板主职责内,你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 : 况且今天我都已经"同意帮忙删除你的文章"了,不是吗?
: 这两点我希望站务人员能帮我解惑
: 我和版主意见不同且无法沟通是事实
: 没什麽好你来我往再重说一次
: 请参考以上
: : 我之所以写最後这封信(就是你一直重复强调的这封啦)
: : 是因为既然你要求删的文章我都已经帮你删掉了,你又何苦咄咄逼人呢?
: 用不着用"咄咄逼人"这种字眼
: 既然对事情处理的认知不同,就请组务帮忙解释吧
: 用这样的文字并不会搏取比较多的好感和同情
: : 况且依照板主手册规定,删除分享文章本非我的职务(但我还是协助你,不是吗)
: 再说一次
: 我的认知1.删除是编写的一部分==>是职责
: 2.既是职责==>不是"协助",是尽责
: 是不是请组务裁量吧
: : 你一直拿最後一封信狂追猛打,却忽略我前面那些"解释原因"以及"已经删文"的回信
: : 这样我也不知道要怎麽继续回应你的问题了~ ╮(╯_╰)╭
: 我本来就没有要版主的回应,就是对那些"回应"感到不满才会来这里
: 只请求组务对我的疑问提出公平的说法
: 至於该版主的部分,我虽然对他非常不满
: 不过似乎对他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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