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tarkk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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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SuperStarAve版主PrincessMio裁决不当 …
时间Fri Dec 5 14:49:57 2008
※ 引述《PrincessMio (。假想敌。)》之铭言:
: ※ 引述《kstarkkman ()》之铭言:
: : 文章代码(AID): #18wD57eI (SuperStarAve)
: : 嘘 kstarkkman:韩国人滚回去 10/06 10:33
: : 文章代码(AID): #18wM33J3 (SuperStarAve)
: : 嘘 kstarkkman:韩国人滚回去 10/06 12:43
: : 文章代码(AID): #198tnEZq (SuperStarAve)
: :^^^^^^^^^^^^^^^^^^^^^^^^^^^^^^^^^^^^^^^^^^^^^^^^^^^^^^^^^^^^^^^^^^^^^^^^^
: : 以上的事件版主已判我 水桶一个月
: : 我已经接受惩罚了 而且也结束惩罚了
: : 为什麽此位板主还在此时提出
: 予以证明此位板友曾有多次恶意言论及遭判水桶之前科
: : 我想是此位板主 对於我这次被水桶 也觉得自己站不住脚
: : 才会把这些我已经接受惩罚过的事件拿出来
: : 请问
: : 我想这次水桶三个月 跟 嘘 kstarkkman:韩国人滚回去 10/06 10:3 有什麽关连吗
: : 这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 而且我也已经受过惩罚
: : 如果这样的话 难不成 "犯一次错 版主就可以动不动水桶别人吗"
: 当然没有动不动就水桶 而是以新事件+旧前科来判定
: : 如果这样 那不是挟怨报复 是什麽呢
: 只是在执行板主职务而已 您想太多了!
: 我与您无冤无仇 何来挟怨报复之有?
: 我连您是男是女 今年贵庚都无从得知 您这样说才是挟怨报复吧?
: : 还有这篇文章 也只是表达我的看法
: : 每个字都是针对 所唱的歌所表达意见
: : 我想是此位板主 看我发表这篇文章 正好碧娜是他支持的歌手
: : 才会这样对我怀恨在心
: 板上批评碧娜的文章多如牛毛 我并没有对他们做出什麽处置
: 此篇文章并没有当下做出判决
: 而推文也有其他板友建议该当事人将名字打正确
: 但该当事人并无修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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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错名字 乃无心之过 整篇文章 我皆打成碧那
2.反讽文/八卦文/黑特文/吐槽文(劣退砍文)
-请注意所有用词,别让他人认为有反讽意味
-禁止转载八卦板之文章和发表八卦文
-请注意我们不是黑特板,有任何抱怨请移驾黑特
-改名字为不雅字眼(可选字而故意不选字经过劝导一次视为违规)
-自黑特板/八卦板/吐槽板转文(含跳板转文),视为该文类
以上违规与否由板主认定
^^^^^^^^^^^^
既然版规 上写着 违规与否 " 由版主认定"
那麽此版规的 "劝导一次"此责任 也 应由版主劝导执行
不然 我怎麽知道这样已经触犯到法规了更何况我当时并无恶意 也不知已经违规
况且 在板友建议 之後 我打的"推文"处 都已改为碧娜 就连在此申诉时 我也是打碧娜
要是此时 我有发文权利 我也愿意将此篇文章的碧那 皆改回碧娜
在此强调 违规与否由版主认定 那麽"劝导一次"就应该由版主告知
否则不知自己违法 何来改正的道理
但若版主来信告知 我岂有不改之理
而板友 建议将名字打正确 我只当他是提醒我 下次要打正确
版主并未尽责任告知我名字打错 有违法法规
甚至没有实行 "劝导一次" 的责任
而在此污陷我为恶意 实在可恶
而且 此版主 本来说我恶意 现在又改成是名字打错
这位板主 一看到情况对自己不利 马上就又对我增添莫须有的罪名
在我的文章 中 大作文章 我强烈质疑此版主是否适任
我在此强调 版主"并未"对 打错名字对我进行规劝
而规劝 应该是版主应当明确告知我 : 我打错名字 会违反某条法规 要我限时改正
法规上写明
以上违规与否由板主认定
版主并未对我进行规劝
我并不知道 版主有无认定违规
而"娜"打成"那"实属一时的疏失
版规处 有但书详细写明
可选字而故意不选字经过劝导一次视为违规
此项规劝的责任 就该由"认定是否已造成违规的版主执行"
且版主应主动告知我 如果违法所造成的後果 要我限期改正
若是我不从 便可将我水桶一个月
那时 我会像之前水桶一个月那样 完成惩罚而不申诉
但此处 碧娜 打成碧那 并非不雅字眼 只是无心之过
我也在板友提出之後 有打到碧娜名字的时候 皆经过选字 为"碧娜"
且版规处写明 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我想 因为我的疏失打成碧那
并非不雅字眼 版主却刻意构陷我入罪 且无进行规劝之责 明显怠忽职守
直到申诉庭上 才将此是认定是违规 意图 为自己的执法不当脱罪
根据法规
版主未给予我一次的警告 等同於版主当时 并未认定我违法
当民众违反集会游行法时 警察都要举牌劝告
详细告知当事者 若继续违法此集会游行法所涉及的法律刑责
请问 路人(板友)可以举牌劝告吗 那只是纷争中看法不同的一部分罢了
同样 那位板友叫我将名字打正确
我只当他是碧娜的支持者 对我的看法不同意 所持有的言论罢了 且他并没有执法权
以致於当下我完全不知道 自己打错字 已经严重到要被水桶三个月了
而且我甚至还很虚心受教的 在之後只要打到 碧娜 都特别把娜字给挑对了
但若是警察举牌 情况便会大有不同 因为那是公权力的象徵
一但警察举牌 我便会适时更正
在此想要请问 当下 警察(版主)举牌了吗??????????
难道我们中华民国的警察 看到集会游行者
都没有告知 直接扭送 法院关起来呢
而此处 版主未给予我一次的警告 等同於版主当时 并未认定我违法
: 板规有明文规定
: -改名字为不雅字眼(可选字而故意不选字"经过劝导一次"视为违规)
: 此次为累积符合乱版规定
: -触犯板规一或二多条条文且情节严重者
: 因此附上做为依据
: : 我想 星光大道版 是要别人发表意见的地方 版主应该保持中立
: : 而非 看到自己喜欢的歌手 被别人评断的时候
: : 怀恨在心 然後 用莫须有的罪名 把我水桶
: : 这篇文章的推嘘文中 也有多位网友 支持我的看法
: : 虽然也有网友对於我 "一粒屎坏了一锅粥"的说法很不满
: : 表示我在做人生攻击
: : 但是我在此篇文章的"推文"中 已经明确的表达 那句话是针对这一首歌而言
: : 并非针对人
: : 况且 也有多位板友支持我的说法
: : 所以我决定把推嘘文也一并贴上
: : 推 RADIO7:简简真的很棒,但是娜娜唱出来也是很有实力,只是没到味 11/19 10:42
: : → ww12575:.......真的很狠 你不喜欢他也不用批成这样吧 11/19 10:43
: : → kstarkkman:我只是就他唱歌的方式 来描述 没有批评 11/19 10:44
: : 嘘 pessimism01:这是比赛 碧娜当然选自己擅长的抒情歌来唱阿 11/19 10:46
: : 推 stranger19:我觉得碧娜唱得很有味道 或许不算最好的唱法 11/19 10:47
: : → kstarkkman:那他就是不敢唱其他歌罗 还在节目假惺惺的说他要尝试 11/19 10:48
: : → newodp:我觉得碧娜已经算是星4有在尝试不擅长曲风的ㄧ位 11/19 10:52
: : → newodp:星4一堆人打安全牌.....应该是你对碧娜有偏见吧!! 11/19 10:53
: : 推 march501:的确碧娜这次表现不能算"悦耳",但她勇敢跨出这一步,对 11/19 11:06
: : → march501:她来说只有好没有坏,永远躲在安全固定的美声嗓音後面会 11/19 11:06
: : → march501:很闷的,久了会腻。 11/19 11:07
: : → aapen:我不是碧娜迷。不过在歌手尝试突破自己时,不妨多点包容 11/19 11:11
: : → aapen:如果碧娜总是躲在安全曲风後面,才令人担忧、更该批评 11/19 11:13
: : → dylanshiu:碧娜很用心认真的在准备每一次的比赛,请多点包容+1 11/19 11:15
: : → feywen:原来面目狰狞、唱歌牵丝+扭腰摆臂在这文章中都不是批评 11/19 11:33
: : → feywen:抱歉,我错了,是摇臀摆尾,说人是一粒屎坏了一锅粥也非批评 11/19 11:35
: : 嘘 narotic:还跟你客气的咧 这有人身攻击了吧 11/19 11:38
: : 推 weielx:推~跟我的想法差不多 11/19 11:50
: : → annvupu4:感觉人身攻击+1 碧娜,不是碧那 11/19 11:53
: : → dakkk:这首歌 不适合碧娜的声线 碧娜走美声派的 11/19 12:20
: : 推 kpp:蛮赞同 碧娜的确不适合这类型的歌 飙高音时~ 脸部表情真的很囧 11/19 12:30
: : → kpp:但美声在四班中 算是无敌了... 或许可以换个别路线 突破自己 11/19 12:31
: : → kpp:那次演出 看到电视碧娜表情 我也有吓到 XD (误) 11/19 12:33
: : 推 btovoms:看到碧娜的那段(还被剪成预告),我真吓傻了,面目狰狞^^" 11/19 12:37
: : → btovoms:简凤君珍的唱的不错,碧娜狰狞的表情在我脑海挥之不去啊,冏 11/19 12:38
: : → kanforever:没错~~~ 害我想转台~ y 11/19 12:40
: : 推 kpp:刚刚想起来了 有点像Mary.J.Blige (好吧~ 都是唱将) 11/19 12:45
: : 推 march501:可是我喜欢有变化耶~一直装乖淑女很闷,碧娜加油!(~^O^~) 11/19 12:46
: : → march501:话说文音穿超暴露的那次,我也很不习惯,但现在看来是好 11/19 12:47
: : 推 micco:文音蹲下去比较有fu~呀~ 11/19 12:50
: : → rayem:两位实力都有点普通~bina有进五强实力~但可能跟简简一样 11/19 14:26
: : → rayem:要拿三强非常困难~不过以bina最近表现,应该只能求十强吧 11/19 14:26
: : 嘘 bookticket:请打对名字 & 不要人身攻击... 11/19 14:35
: : → adalilin:感觉人身攻击+1,每个人有自已偏好,但不需要毒嘴吧 11/19 14:43
: : → momant:我赞同你的看法,不过批评的字眼有点过火..... 11/19 14:51
: : → kstarkkman:一粒屎坏了一锅粥 是指碧娜对於那首歌的表现 11/19 15:42
^^^^^^^^
: : → kstarkkman:我觉得 我听凤君唱比较舒服 我讲的都是指她们唱的歌 11/19 15:44
: : 嘘 hateself:主观因为你不喜欢她 装中肯 11/19 15:44
: : 推 arl616:推 = =" 听这首不适合看着电视画面.. 11/19 16:31
: : 嘘 abiang:我也嘘了 11/19 19:21
: : 推 badvalley:赞同 BINA的确让这首歌没那麽完美 11/19 19:33
: : 嘘 pttdanceman:感觉人身攻击+1 11/19 20:07
: : 嘘 bluecoldon:碧娜这首我自己觉得还好而已,不过你这样写... 11/19 20:15
: : → bluecoldon:你要不要直接讲你讨厌她比较快= = 11/19 20:15
: : → bluecoldon:真的中肯的文不太会捧A贬B 11/19 20:16
: : 嘘 Doralice:嘘人身攻击 11/19 21:04
: : 推 Yangye:认同这篇文章 11/19 22:26
: : 推 colalabaa:我也觉得听碧娜很不舒服 11/19 22:36
: : 推 acb521:我是觉得有点人身攻击 不过同意原PO部分观点 11/19 23:00
: : 推 badvalley:并不见得捧A贬B的文章就不公正 11/20 01:16
: : → badvalley:只是看的出来发文的人真的不太喜欢BINA... 11/20 01:17
: : 推 boycocolee:我还算喜欢这段表演 但还是简>bina 11/20 13:38
: : 推 webmay:可能是他嘴巴歪歪的 咬字才不清楚吧 11/20 18:44
: : 推 Uld:那一段我差点被笑死,因为孙的鼻孔撑很大 11/21 20:47
: : → Uld:我妹就说河马出现了,接下来拉高音的时候,闪光说河马生气了 11/21 20:48
: : → Uld:然後我笑死了......不过简凤君唱的超棒~~ 11/21 20:48
: : 仍是有许多板友 认为我并未人生攻击
: 但大多数的板友认为您批评过了头不是吗?
我想每个板友都有他们的看法 有支持我看法的 也有不支持我看法的
每个人看法不同 难不成 那些 赞同我说法的 都是对此赛者有恶意吗
设这个版就是要容纳不同的意见 不是吗
而且 我强调 我不是批评 我只是表达看法罢了
: : 我真的真的只就这首歌做评价
: : 而且 我听那首歌的时候 真的非常希望整首都是凤君 因为他的声音比较清亮
: 我也喜欢凤君 怎麽会对也是支持者的你怀恨在心呢?
: : 这篇文章 发表於 十一月十九号
: : 我在发表此篇文章时 版主并未有任何表示 我也觉得这篇文章完全没有涉及人生攻击
: 此篇重点如前述 是以"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并且规劝并无改过之意"而判定
: 非当事人所宣称"人身攻击"之事项
^^^^^^^^^^^^^^^^^^^^^^^^^^^^^^^^^^^^^
对啊 我当然没有人身攻击
我完全都针对听完那首歌表达意见
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请问版主进行劝导警告了吗
当下我的确是有所疏失 打错了碧娜 可是那并非不雅字眼 只是无心之过
你未进行版规的 规劝与警告一次 等於是在当时 你同意这样的作法了
现在 在申诉庭上 你试图模糊焦点 才把他提出来
我觉得 星光版应该设个版规 就是 对於怠忽职守的版主 该负何种责任
因为此版主并未行劝导之实
所以那条版规"经过劝导一次 视为违规的法条" 我想我并没有违法
且我在板友 指证後 在接下来的碧娜 的娜字 皆有选正确字
此版主 所根据的法条 一变再变
一下子说我恶意 一下子说 我 并非人生攻击
那我既无恶意 又无人生攻击
那请问一下 何以水桶我三个月
请版主看清楚啊 选字错误 如果你硬要污陷我碧"那"是不雅的字 也才一个月水桶
而且我并非故意 也非不雅字眼 而且你并未善尽劝导的责任
而且此版主 为何没在我发文的第一时间告知规劝
为何没在我发文的第一时间 要水桶就 快点水桶呢
请问你在等什麽呢 还是 事实上我跟本就没有违反法规呢
而此版主 无端 水桶我三个月
可能只是他一时的喜好
因为他看到我之前 发文说他喜欢的碧娜唱歌不好听
可是很不巧 我又很守法 他没辄 却怀恨在心
看到我这次嘘文中 有ㄧ些散落的句子 故意罗织这些散落句子 水桶我三个月
然後 到此申诉庭 他才猛挑那篇 没有人身攻击 的文章 来大作文章
本来说我对参赛者有恶意 但看到我那篇没有恶意 且没有人生攻击 的文章内容之後
就又变成在那边挑错字
硬要把"那"字打错 说成是我恶意打的 说"那"是不雅文字
而且 韩国人的中文名字 多是根据他们的韩国名字的声音谐音来翻译的
而且翻法有很多不同
像是韩剧<媳妇的全盛时代>里的"李秀景" 在很多地方 是被翻译为"李水京"
当然 我不是要强调自己 打碧那也对
我只是不知道 连个"娜"字 也可以成为一个水桶我三个月的藉口
我想这位板主
无非是要告诉法官说 我就是讨厌碧娜 所以才嘘文的
在这边强调一下
我的嘘文 是在说 音乐欣赏就好 非专业 别说太多 其实我是好意规劝发文者啊
此版主会错意 无故水桶我 我强烈抗议
: : 而版主 是在十一月二十四号 将我水桶三个月
: : 那这期间 如果版主对於发表这篇文章 认为涉及人生攻击
: : 是否应早点对我提出警告
: : 或者是在 水桶我三个月的时候 一并告知我 此篇文章"他"也认定不法
: : (虽然我认定该篇文章 并未任何不法)
: : 但此位板主没有这样做
: : 他只说我的推嘘文 违法版规
: : 如果我没到此处申诉 我永远不知道这篇文章 出了什麽问题
: : 我想 警察开罚单 罪名也应该写清楚 才是负责的警察
: : 版主对於水桶 对这种危害使用者权利的罚单 开的轻而易举 连理由都没写清楚
: 理由写得非常清楚 但不知道该当事人为何屡次误解板规
: : 可见此版主 并未真正尊重使用者的权利
: : 再者
: : 该篇文章 我并未涉及任何人生攻击 我不明白 版主在此时将它贴到申诉庭上有何用意
: : 是以此来认定我的"恶意"吗
: 您终於说对了一件事!
: 附上此篇文章 证明该当事人对於特定选手不满
: 且多次予以攻击言论 符合恶意非理性 累积高达三次以上
请问一下此版主啊
怎麽在前一段
你说我只是选错字 并非人身攻击 现在怎麽说 我又对特定选手不满了
请问我对哪位选手不满呢
不小心打错字 难道就是对特定选手不满吗 况且你并未行劝导之责任哦
另外 我这些嘘文已经po了n次了
请不要忽略对我有利的嘘文
1F:嘘 kstarkkman:认真文嘘一个 原PO棒棒 加油11/24 14:04
2F:→ kstarkkman:我只是觉得 我们也不是很专业 所以不用太认真11/24 14:04
3F:→ kstarkkman:听到好听的 歌 欣赏就好 不用想那麽多 比较舒服11/24 14:05
我说n次了 而且嘘文上有写
这些嘘文的理由是
我们并非专业 听到好听的歌 欣赏就好 不用想那麽多
请问一下 这些嘘文 是恶意非理性吗
还有请问一下 我攻击了哪位选手了
前一段这位板主说 :
此篇重点如前述 是以"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并且规劝并无改过之意"而判定
非当事人所宣称"人身攻击"之事项
我想此位板主已经承认我并没有人生攻击了
我已经说是针对歌做讨论 支持我看法的板友 也不少啊
再者 若是以"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并且规劝并无改过之意"
那我简简单单的挑 犯这个错的人 我随便找找就一大堆
18033
4F:推 moicestjules:推方宥心&康康...嘘唱卡拉OK的吓症疯...12/04 23:40
18011
5F:→ nomadism: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夏政疯为什麽还可以在星光!!为什麽~12/03 11:16
17840
6F:→ aaf:小虎老师中肯!!!!!!!!!!11/21 22:36
7F:推 nightmareevi:小虎凶啊 哈11/21 22:36
8F:嘘 kissahping:吓正疯!吓正疯!吓正疯!吓正疯!吓正疯!吓正疯!吓11/21 23:28
9F:嘘 keysoon:我是吓正轰 偶很会唱歌 咬铸第一民 揪咪 !!!!!! 11/22 00:00
10F:嘘 stevenhe:隔壁台芸惊都唱的比他好= =11/22 00:12
11F:嘘 littlelaba:特色!?............也是啦11/22 00:12
12F:嘘 stevenhe:隔壁台芸惊都唱的比他好= =11/22 00:12
13F:嘘 Jakub:小零:我觉得有进步...但如果下周打赤膊 会有20up唷~(心)11/22 00:14
14F:嘘 ERIC6666:小0老师真的完蛋了 我以前很崇拜她的11/22 02:22
15F:嘘 j7586:嘘夏也嘘小零!!11/22 10:59
16F:嘘 bf:小0都选周的歌给他唱 这歌跟本就是安全歌 他还唱这麽烂!!!!!!!!11/22 19:18
18022
17F:推 aova:歹年冬 多XX12/04 20:43
这样相比 我根本是小巫见大巫 况且我还是无心的
所以很明显的 这位板主 心理有所偏颇 一点都不公正
我觉得我并没有犯任何错 就被水桶三个月
此版主明显的滥权 且此版主的说法反覆 无非是想为自己的失职辩白
若版主肯承认错误 并郑重向我道歉 解除我三个月的水桶 让我能有修文机会
那我也愿意马上改正碧娜的"那"字 这个无心之过
证明我的非恶意
若版主不肯承认错误 坚持 水桶我三个月是毫无疏失的作法
那我想 我只能严厉的 直指此版主 刻意构陷於我
将我的无心之过 在未告知 且无规劝 的情况下 恶意且滥权 将我水桶
: : 那只是显示 版主对於 "发文者发表的意见" 主观的判定为恶意
: : 但 却可以明显的看出 版主对我有恶意 才会将一篇 没有恶意的文章 污陷为恶意
: : 我是发文者 我在该篇的"推文"处 已解释过 所有的评断 指的是歌唱表现而已
: : 此位板主在我发表这篇文章後 并未对这篇文章提出任何意见
: : 如果他觉得此篇文章 有什麽问题 或者是在他不能容忍的边缘
: : 他可以来信告知 况且 这篇文章 赞同我的人也不少
: : 而且 此版主"主观的"认定 也未必就是所有阅读文章的人的看法啊
: : 我想此位板主无非是因为在我目前申诉的案件中
: : 明白自己的判决有失考量 且认为自己本身站不住脚
: : 才去找我之前的文章
: : 想从我之前的文章中 抓到什麽语病吧
: : 这根本是 心态可议的作法
: : 请问 有这样有失公正的行为 适合当一位板主吗
: 非常欢迎您来应徵板主 示范如何成为良好的板主典范 !
: : 另外 我水桶一个月 也乖乖的受罚了
: : 难不成 有水桶过的人 就可以平白无故的 让你任意的水桶吗
: : 你这根本是歧视的行为
: : 我想 不见得关过监狱的人 出狱後 警察就可以随便的抓他吧
: : 这样就是侵犯人权
: : 同理 我觉得 此位板主 侵犯我发文的权利
: : 我还想针对此侵犯到我权利的事实 来提出 我的不满
: : ^^^^^^^^^^^^^^^^^^^^^^^^^^^^^^^^^^^^^^^^^^^^^^^^^^^^^^^^^^^^^^^^^^^^^^^
: : 请问何谓非理性
: : 非理性 会叫各位乡民补推
: : ps:为什麽我会叫乡民补推 是因为我知道 一定也有很多赞同这位发文者的人
: : 我不知道 我可以接受其他不同的声音 为什麽此位板主 容不下我的看法
: : 我不禁怀疑 此版主是否真的适任????????????????????
: : 还有 请这位板主 不要刻意忽略 我在当时对於此事的 其他推文
: : 嘘 kstarkkman:认真文嘘一个 原PO棒棒 加油 11/24 14:04
: : → kstarkkman:我只是觉得 我们也不是很专业 所以不用太认真 11/24 14:04
: : → kstarkkman:听到好听的 歌 欣赏就好 不用想那麽多 比较舒服 11/24 14:05
: : 如果是非理性
: : 还会打这些吗
: : 另外 我强烈建议 此版将 第三条版规
: : 此处恶意非理性及离题太远之有无由板主认定
: : 明确的指出 范围
: : 不然 此版很容易沦为版主挟怨报复的工具
: : 尤其 当发文者对各个参赛者的评价
: : 如果正巧不合板主的意思 很容易引起 版主判决时 造成的针对性以及 有失公正性
: : 再者 第三条版规的"恶意"指的是对谁恶意呢
: : 是对板恶意 或是对发文者恶意 或是对版主恶意 更或者是对参赛者的恶意
: : 大家表达意见 难免会有相左的地方 对於发文者 也难免会因为意见看法不同 嘘文表达
: : 而此版是要我们讨论参赛者的地方 有不同看法情况 更是常常发生
: : 何来恶意可以言???难不成 只要有点看法的人 都是有恶意的吗????
: : 那恶意是什麽意思
: : 只要是觉得歌手表现不好 提出来 就是恶意吗
: : 或是对板友所发表的意见有所不同 嘘文表达 就是恶意吗
: : 发文者是我 我澄清 那并非恶意 非理性之嘘文
: : 如果我是恶意 大可再用 多个帐号 进行扰乱
: : 可是我为什麽 申诉 争的是这件事情的合理性
: : 对於版主的判决 我强烈觉得不合理
: : 而且我也质疑此版主有滥权之嫌
: : 况且 我看到水桶公告 马上想到的是自己是否因为"离题太远" 而被水桶
: : 万万都没想到 在此处竟然被版主 污陷为"恶意"
: :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 : 判定是否为"恶意" , 是否为"非理性" ,竟完全掌握在 不是做这些事的人的版主手里
: : 且完全任凭版主的喜好来决定: 我是不是恶意 是不是要把我水桶三的月
: : 这未免太过於主观了吧
: : 况且这些事 我在"当下"
: : 就都已经表明: 文章是针对歌而言
: : 且在嘘文表达: 听到好听的 歌 欣赏就好 不用想那麽多 比较舒服
: : 等於是在解释 为什麽我给嘘 而不是推
: : 为什麽这位板主要刻意忽略我的这些言论
: : 如果这位板主的判决水桶三个月合理的话 那在那个版 谁还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呢
: : 这无非是ptt网路世界的白色恐布
: : 如果今天你逛街 不小心推到人 你已经说明 你并非恶意推人
: : 但对方 还是认定 你是故意的 难道那不是没事找碴吗
: : 而版主只针对我那几条嘘文 就要判定我的是否恶意 还故意略除一些对我有利的嘘文证据
: : 我想 这件事情的 此版主的作为 已经有很明显疏失
: : 最後我强烈 建议 该版修正第三条法规
: : 三、水桶三个月+劣文
: : 由版主认定 之项目 希望可以列出明显的规范~~
: : "以防止版主 藉执法之名 行滥权之实"
最後顺带一提 我来此申诉 时
竟收到一封板友的鼓励信
来信者 也对於此版版主的作为相当不满
且说 他已经心灰意冷到懒得申诉
要我加油
我想 星光版版主做到此种地步
是否自己应该检讨
我想 你自己心里应该明白
存心乱版者 不会跟你讲那麽多道理
也不会想花时间在这边跟你申诉
而且我强调 此版主这样 大刀阔斧的 随便乱水桶
已经明显不尊重使用者的权利
滥权到一种目中无人的地步
我申诉无非是
要一个公道 要一个公正 合理的交代
而不是此版主的这些
1
三、水桶三个月+劣文
2.蓄意乱板者
-蓄意恶意非理性/离题太远之乱推嘘文 (累积三次)
EX:内涵 哭哭 ㄎㄎ 科科等
此处恶意非理性及离题太远之有无由板主认定
2
以上举证包括数次恶意言论 且有前科(曾以口出恶言遭判水桶)
因此判定此处为恶意非理性之嘘文
而非该当事人所宣称"离题太远"之事项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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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重点如前述 是以"改名字为不雅字眼 并且规劝并无改过之意"而判定
非当事人所宣称"人身攻击"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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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此篇文章 证明该当事人对於特定选手不满
且多次予以攻击言论 符合恶意非理性 累积高达三次以上
.....................................................................
若我连发表文章 表示对歌手的意见 都是对特定歌手的不满
不小心打错个字 都是我恶意打的不雅字眼
嘘个文 就是恶意非理性的嘘文
然後说 我有数次恶意言论
来表达 因为我"仅有一次"的水桶前科 就要接受毫无犯错的情况下再被水桶 的谬论
请问一下 我在没有人生攻击 只是表达意见的情况下 何来的恶意
此版主记住 我罚过一个月的水桶了 接下来 我并没有犯任何错
你不可以在毫无犯错的情况下 将我水桶三个月
然後凡事都要说 就是因为那次水桶前科有恶意 所以才可以再水桶我
这是什麽歪理???
我再壹次的强调 那次的水桶我已经罚过了
而且接下来我的任何作为 完全符合法规 并没有任何恶意的作为
另外 我想再问一次
警察执法 可以因为那个人在监狱里关过 就可以再随便抓他污赖他吗
水桶过的人 就不可以表达意见吗
此版主的处理方式 也难怪那个版的 分身会那麽多 乱的人会那麽多
简单的来说 是官逼民反啊
我没有分身 因为 我觉得在此处争个道理 重於 盲目的表达意见
在一个没有公正性的版上 尽管有再多的分身 也只是多受不合理的对待罢了
此位板主
连为什麽要将我水桶三个月 都可以改来又改去 说词反覆
明显滥权 失职
我要求他郑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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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9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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