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sntin (哈比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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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申诉star-clan版 finelly和xshinjung处 …
时间Sun Mar 22 11:00:15 2009
※ 引述《finelly (海边漂来的小肥狗)》之铭言:
: 以下对於您所说的诉求事由,解释板主处分理由:
: 一、纵容miumiu8271恶意嘘文
: 您坚持miumiu8271一直污蔑您偷修改文并一直重覆恶意嘘文,
: 对於此点,板主群的判定如下:
: 1.您原文确实有多次修改,不小心误判有修改文字情有可原,并非故意污蔑,
: 亦未违反本板板规。
: 2.板规未禁止嘘文,且其言所述大致合理非为恶意。
: 3.显然嘘文内容未犯版规任何一条,因此无"纵容"问题。
误判我能接受,但我已解释过我没有修改原文,但miumiu8271不相信本人所说,
且一再质疑污蔑挑衅。
这已触犯版规(挑衅板友),但版主却未处份他,严重不公。
版规如下:
2) 讨战、黑特、吐槽、广告、政治文
违反本项者,文章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请勿挑衅板友,并请勿转载(或以任何他板为媒介转载)黑特板、吐槽
板之文章。
: 二、水桶判决
: 您坚持自己原文是"理性和平"的分析与讨论,不是恶意讨战,
: 但原文(见所附原文)所述之内容,部分已是情绪性发泄,非理性讨论范围,
: 且引起多数板友反感,因此有诸多不同意之回应。
: 後因您无法接受板友不同的意见,首先修文反击,
: 并一再挑衅批评板友
: "请不要再自以为了!"、
: "对,有我这种歌迷很倒楣,但有你们这些歌迷也没好到那?"、
: "我是偏激,你们也差不多阿!!!"、
: "你要不要去挂一下眼科??"、
: "一个眼残一直污蔑别人。"、
: "番仔"
第一,我一开始修文回应都是理性的分析回答。
证据如下:
如:可是比赛已经过完一年有余了
并不是要阿妮赶发片,而是希望她能给大家一个大概的日期。
例如说:今年会发片!!(虽然这个range广了些,但让大家至少有个希望去等待)
而不是让歌迷们毫无头绪漫长的等待,换来的却有可能是一场空!
而且自己创作的专辑就会红吗?
一张专辑里有几首自己的创作就很不错了吧??
我觉得这是阿妮和阿妮妈要深思的问题
有时候理想与兴趣也要和现实结合才行
嘘 davidarch:不知你在说什麽 参加比赛不等於一定要出专辑 03/14 13:55
→ davidarch:如果你真的喜欢她 就尊重她 不管她做什麽都支持她 03/14 13:56
→ davidarch:而不是只为了你自己的欲望~>要听他的声音 03/14 13:57
你可以不认同我的意见,但请别动不动就嘘人
我只是以歌迷的身份,去表达我内心深层的感受罢了。
第二,不是我无法接受板友不同的意见,才先修文反击的。
,是板友miumiu8271先开始污蔑我偷改修文,我跟他解释过我没有偷改,
,但该板友还是不相信,一再污蔑。且试问版主,你和miumiu8271拿不出我有偷
改修文的证据,凭什麽可以一再质疑别人及嘘别人呢??
证据如下:
→ miumiu8271:文章有修改过吧 前面不是有责备她?
嘘 miumiu8271:哪里污蔑你 你文章有修改过原本不是写这样吧
嘘 miumiu8271:你要挂脑科 看有没有健忘~之前文章没有妮妈2字吗?
第三,版主你说我无法接受板友不同的意见。
那试问版主,板友们是不是也不能接受我的观点和看法呢??
Star-clan版并不是粉丝版,本来就因包容各种不同的声音。
只要不是刻意谩骂文、闹板文、或是抱怨文,都应该接受不是吗??
不能因为出现比较不同的声音,就认为是引战文。
第四,关於miumiu8271,如我前面说的,版主和m版友拿不出来我有偷改文章
内容的证据,而放任m这样污蔑别人挑衅别人,这已触犯版规了!!
证据如下:
讨战、黑特、吐槽、广告、政治文
违反本项者,文章劣退并水桶一个月
请勿挑衅板友,并请勿转载(或以任何他板为媒介转载)黑特板、吐槽
板之文章。
板规有明定"请勿挑衅板友",miumiu8271已是挑衅别人了吧?明显已触犯板规。
为啥版主没有处份他呢??难道你认为这不算挑衅??
: 使得文章更加速进入无理性笔战。
: 可想而见您对於"讨战"之定义与板主不同,与多数板友也不同,
: 个人认为情绪性文字令多数板友心生反感并群起攻之,就应称为"引战文",
: 是依实际文章予人之观感为判断,非以"恶意引战"为要件。
: 按照板规,引战文须水桶一个月,因此才做此判决。
: 另,关於板规内未详列讨战文之内容定义,原因亦如上述。
关於这点,版规上并无"详细明定"那些肉容是引战文,
不能因为"版主认为"或大多数板友不认同或反感"就认定是引战文。
这跟大部份认为那个人是错的,法官就会判他是错的吗?的道理是一样的。
且版上还是有人跟我持相同看法的。
且我发文是表达我的想法,并无引战的意思。不能因为版主你们不能接受
我的观点和看法就认为我发的文是引战文。且版规上无详详细明定"那些肉容"
是引战文,这样那麽的不公正及师出无名,要怎麽让人信服?
以下是finelly版主在该篇文的推文,与我持不同意见。因此判决有加入私心
之嫌疑。
推 finelly:有签约 不等於 有片发
→ finelly:就算有签约,经纪公司自然也有其考量与评估 03/14 13:16
→ finelly:若未做好最好准备就推出,届时是否又会被骂当炮灰 骗钱? 03/14 13:17
→ finelly:更现实的说法就是,不一定会赚钱(最低要求也要回本或打好 03/14 13:18
→ finelly:知名度),对唱片公司来说不就是浪费钱浪费资源出片? 03/14 13:19
推 finelly:从阿妮的角度来说,如果她要的是古典和流行融合的音乐 03/14 13:21
→ finelly:却因为各方压力之下妥协,做出自己不满意的作品 03/14 13:22
→ finelly:请问原po这是您所乐见的? 03/14 13:22
: 三、重复嘘文
: 再次向您说明,嘘文机制为站方系统为使用者所设置,板规亦没有禁止重复嘘文,
: 故板主不能因多次嘘文就判为恶意,只能视其内容而定。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别人偷改原文,就一直污蔑质疑别人且重覆嘘人
这就是恶意。版主你已严重不公,心有偏颇,全以自己认定和喜好
来评断判决他人意见。
: 四、结论
: 承上,已详述作出此判决之理由。
: 不知原告目前的诉求为何?
: 是希望撤回处分、减轻处分,或者连带处分您指名的版友?
: 关於引战之定义,显然我们推论事件的价值观有所不同,
: 但本来就不能事事顺每个人的心意,总是要有人做裁决。
: 因板主有站务赋予管理板务的裁量权,
: 所以才由板主视情况决定裁决原则,而非以您的见解为原则。
: 目前板主群的见解仍是维持原判,如组务认为严重不妥,尚请组务指示。
这不是顺不顺心意的问题,而是你们是版主却已严重不公,要如何让人信服。
miumiu8271明显也已触犯板规,经过我多次提醒,但你们还是没有处份他。
你这样的判决,除了让人不信服,也开始让人觉得你们不适任。
: ===============兹於文末附上usntin之原文,以作为证据===========================
: 作者 usntin 看板 Star-Clan
: 标题 [心得] 不想再支持阿妮了!!!
: 时间 Sat Mar 14 12:11:28 2009
: ───────────────────────────────────────
: 不知为何有一股无名火上来
: 从星光二以来最喜欢的选手就是阿妮
: 不过自从星光二结束以来
: 阿妮似乎都没有正式的表达过"她会发专辑"的这个答案
: 都在忙一些外务~
: 如出书、"毕业考"(这还能体谅)。
: 其余出席的活动都是关於小提琴、古典音乐方面的
: 我知道阿妮是希望古典音乐能跟现代音乐结合
: 而不是单纯的就出一张流行专辑罢了!!
: 但阿妮你有想过,我们这群歌迷,痴痴的等待你出专辑的心吗?
: 从一开始的期盼、到中期的等待、再到後期的已死心。
: 不管你的想法是如何!但是不是该留住那些爱你的歌迷呢??
: 大家最终还是希望听到你的声音阿~因为大家就是被你的歌声所着迷的
: 那特殊的嗓音、细腻的情感。
: 梁文音也是算二班蛮早发片的呀
: 不过专辑一样卖得不错阿!!
: 如果你真的心疼你的歌迷。应该要达成众多歌迷的期盼吧?
: 大家想听你的专辑疗伤阿!!!
: 说难听点,如果阿妮你没有很大意愿,与积极的态度要发专辑的话。
: 当初不如不要参加比赛!
: 想推行古典乐的话,你应该找别的管道与平台的。
: 反正对阿妮很心寒,也决定不再支持阿妮了~
: 因为要等到你的专辑出现,不知道还要等到民国几年。
: 到时我的耐心早用完了!!!
: 心寒的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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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sntin 来自: 59.117.166.140 (03/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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