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ient (pat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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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Drama-Ticket版版主任意劣文,有时职责
时间Tue Apr 21 22:41:46 2009
不是说「我不会再PO任何的辩解文了」吗?
如果你辩解的话有解答我任何一个问题也就罢了
怎麽还是老话重提?
版规我自己已经贴了三次了,我「看得很清楚」!
但这是你的话:
「 版规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了
如有违规一律劣退
没有日期先後的时间问题」
请问这跟你以下回答相符吗?
一些小问题我已经不奢求你好好回答了
但怎会连以下三个大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也不晓得贴几遍了):
1.我违规的文章你砍就算了,没违规的文章为什麽也砍?
2.如果我的违规情节如此严重,为什麽你迟迟没有发现?
3.以下是你说的:
「
版规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了
如有违规一律劣退
没有日期先後的时间问题」
请告诉我,写得很清楚的这条版规在哪里?
....
然後请你不要再拿「初犯」这件事做文章,
我并没有要求小组长因为我初犯而不施加处罚
而是在这个案例中,是不是初犯影响重大:
如果不是初犯,表示我已经知道「OP文会遭到劣退」
那即使Z怠惰失职未处罚我部分的OP文章,我被劣文还是无话可说
但是如果我是初犯....
那表示Z「至多」只能处罚我最後一篇的OP文
不应该因为他的怠惰而连同之前的OP文一并处罚
若小组长允许Z的行为,不就等於认同违规文章版主爱什麽时候处理就什麽时候处理
可以让版友累计到10篇、20篇再一并处罚吗?一次给10几20个劣文吗?
对照另一位版友的申诉文,我才发现原来Z爱水桶就水桶
爱劣文就劣文,爱删文章就删文章(另一位版友是被删四月份的文章,我连2007
年的文章都被删哩),完全没个标准
真的要建议Z,如果真要独裁,就不必制订如此看似自由民主的版规...
※ 引述《Zypreax (远离致癌肥胖因子)》之铭言:
: 请你看清处版规第二点
: 已经有说了~不可以OP
: 如有OP就是违反版规
: 违反版规版主就是可以劣退~~
: 这就是我的意见~~~
※ 编辑: patient 来自: 118.168.239.208 (04/21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