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6409 (大秘宝)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Re: [申诉] Channel_V 板板主 Ztyab
时间Tue Oct 13 22:22:26 2009
本案不符申诉资格,不做任何判决。
说明:
依据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条,
站方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
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外,
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故认为板主有管板疏失,应提出检举而非申诉;
或提出罢免连署,若罢免一案通过,则表明该板主不适任事实之存在。
若对其它使用者词句有意见,应直接向板主反应。
至於板主如何认定使用者词句有无违规行为,
小组长在此尊重该板板主之心证判决及处理,
不过仍要指出,任何侮辱性或引起纷争词句,不但违反网路礼节,
一旦有法律上的问题,也将为使用者自己带来麻烦,
希望该板使用者日後能够注意类似情况。
视听群组 电视区实习小组长 ice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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