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FEL (嗯)
看板Buzz_Service
标题Re: [申诉] 遭cheer板板主gsf7114莫名禁发文
时间Sun Aug 8 08:44:56 2010
※ 引述《gsf7114 (~~~啧啧啧~~~)》之铭言:
: 版主群已於板规注明
: 本看板板规是以『保护看板板友以及陈绮贞本人意愿』为基础而订立。
: ˙以下为本看板之基本原则,板主群保留『依情节不同轻重而调整处理方式』之权力
: ˙若有不在下列之特殊状况,板主群保留『临时公告处理』之权力
: 另,本次状况,符合本版版规第九条,是有於板规内注明的状况
: 9.请注重发言语气与用词
: 如有不当立即删除,严犯者立即停止发文
用词和语气何处不当请明白指出,
我既没有谩骂也没有人身攻击用词哪里不当?
语气我很认真又自己看了几次,
也没有什麽不妥,
请明白指出不要一句你很激动所以发言不当就带过。
: 本次事件实际导火线来自 #1CLmoIe3
: 17465 m38 8/03 yupin001 □ [夏2] 观众也是演出的一部分!
: 表达正反看法,只要是理性讨论我们都乐於接受
: 可以从本篇文章看到许多人也以嘘文表示反对意见,我们仍保留予板友们自由讨论空间
: 但RAFEL却是於同作者yupin001的另一篇文章嘘文
: #1CM8C55V
: 17521 17 8/04 yupin001 □ [新闻] 亲下去、亲下去...陈绮贞被逼婚
: 在本文文章内容下
: 版主群认为只是单纯提供新闻资料,并无任何不妥
: 如果对於作者有意见,应该回到#1CLmoIe3
: 或是 RAFEL自行发表的#1CM8C55V,甚至另开文章表达意见
: 这篇文章没问题,不应该嘘这篇文章
: R版友对於此篇文章有意见的是「妖魔化」一词,认定对他有贬意
: 但我们认为原作者的「妖魔化」并无泛指任何人,也有可能是反讽自己
: 以後者角度看来,很大的部份已是R版友自行对号入座
: R版友有来信询问,为求还原,以下将公布部分信件,若有不妥请组长告知
你都说你无法确定原PO到底是什麽意思,
现在又以你自己的判断当标准来禁我发文,
不觉得矛盾?
就因为你是版主所以以你解读为标准?
而且妖魔化是带有丑化意思的用词,
有人突然会自己丑化吗?
明显是在说那些其他指责他的人丑化他,
如果他没说被误会要解释和这句妖魔化,
这篇文章就是单纯的新闻分享,
既然他说与新闻无关的事,
就不能单纯说是新闻分享。
因为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一部分,
我对这篇文章有不满的地方不能嘘?
而且我也不是他的文章都嘘,
其他单纯的新闻分享文章我就没嘘,
所以不是针对他,
而是针对他说妖魔化这句话。
: =====================================================================
: 作者 RAFEL (嗯)
: 标题 请问标准何在?
: 时间 Wed Aug 4 16:34:53 2010
: ───────────────────────────────────────
: 请问妖魔化不是属於文章的一部分吗?
: 请问别人继续回继续引战就被允许吗?
胖子一词在国语辞典里是指肥胖之人,
这只是一个单纯形容体态的用词,
并不带有任何贬损之意,
而且肥胖在医学上有一定的标准在,
不是我说的算,
之前就有一个判例说人是gay无罪,
因为这只是单纯形容性向的用词,
不带贬损之意,
要骂人死gay才有罪,
这是不久前的新闻可以去查。
而且除非你有歧视胖子,
认为胖子是不好的那才是一个贬抑人的词,
而且男生和胖子这两个词天差地远,
我当时是要用特徵让大家知道是谁,
并没有要对他做任何人身攻击,
再者若当初认为我推文不当就该说,
而不是我现在提出申诉,
你又拿前面文章的推文来讲,
不觉得很难看?
而且版主单纯以文字就可以判断一个人激不激动,
实在难以令我苟同,
我真不知标准在哪里,
我既没有用情绪化字眼也没有谩骂,
就替我扣上激动的大帽子,
难以令人苟同。
另外版主对於我文章内不当嘘文的处置在此给予肯定,
并不是因为那是嘘我文章的关系,
而是那嘘文只是重复同一句话,
没有内容可言,
如果是有内容的嘘文我也会当作是一种意见表达而保留下来,
但是版主将我与这一位版友行为画上等号,
我就深感不妥,
因为我的嘘文是有内容不是单纯重复一句话,
不是在恶意嘘文。
而且制止别人在我的文章恶意嘘文,
和有没有护航这件事应该没有必然的关系吧,
你在这件事上有履行你的职责,
不代表别的地方没有偏袒,
版主是否太过於跳跃性思考?
再者我一直要求版主说明我嘘文内容有何不妥,
却得不到任何清楚的答覆,
而只是一直在我嘘文正不正当上打转,
最後就以前面都回应过了不予理会,
可是在前几封信中我都看不到所谓明白指出内容哪里不当,
直到现在版主答辩都还只是在以激动造成发言不当的论调来回应,
这两者并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好吗,
而且指出不当的部分还是我之前别篇文章的推文,
是否很令人莫名其妙?
既然现在禁发文时效已过,
若本人最後胜诉就请版主发表道歉声明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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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46.3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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