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别来无恙)
标题[转录](shindohikaru) Re: 上文
时间Fri Feb 25 00:00:43 2011
※ [本文转录自 kuo1102 信箱]
作者: kuo1102 (别来无恙)
标题: Re: 上文
时间: Thu Feb 24 23:49:27 2011
※ 引述《shindohikaru (永无止境的孤独)》之铭言:
: ※ 引述《kuo1102 (别来无恙)》之铭言:
: : 另
: : 仅因回信告知即变成加重处分七日变成一个月
: : 请告知版规法规依据与本人并未由贵版主处 "收到警告告知" 之理由.
: : 谢谢.
: 1、警告在本板是「处分」,板主群无告知当事人义务
: 2、本来依板规六是「水桶七日」处分的
: 但是您在
任何处分是剥夺网友的发言权利
剥夺他人发言权利没有任何 "告知警告" 即采 "累进处分"
於理於法皆难以信服迟込
: → shindohikaru:请不要再相互笔战,否则板主群将祭出板规六加重处分 02/24 11:30
: 後,仍旧继续推引战推文
: 嘘 kuo1102: 看样子一堆人不把版主放在眼里哩..也难怪.讲话没人信 02/24 22:16
: → ianqoo2000:是谁先的。= = 02/24 22:17
: → kuo1102:现在是有人要不鸟版主开战吗?? 02/24 22:19
: → kuo1102:版主先生我是有写信给你说建议锁文喔.你自己看看其他人 02/24 22:20
: 所以就根据在下说的,加重处分了...
: 当然,如果您对解释还是无法信服,欢迎至组务板申诉。
建议你锁文是希望笔战不要延烧
你既不接受建议又不锁文. 放任其他网友继续对本人攻击
( 而且不只一次 ) 显然是你失职.
上面已有一篇针对本人的攻击你没处理到. 你已经 S 了显然你有看到.
其他网友对本人的攻击无视. 显见你处理有偏颇.
以上. 相关证据本人会附於组务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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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2.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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