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ke (当不成孩子王)
标题[转录]Re: [公告] 新版规上路!必看!∣好文推荐‧恶文检举
时间Sat Mar 5 15:39:34 2011
※ [本文转录自 reke 信箱]
作者: ISbn94 (ISbn94)
标题: Re: [公告] 新版规上路!必看!∣好文推荐‧恶文检举
时间: Thu Mar 3 11:40:49 2011
版主
我认为有些网友过度人身攻击
在各个主题中不停胡乱攻击网友
情况严重到太过分
应该永久水桶了
譬如此人在一系列王者之声 无言时刻讨论串中的推文
↓请处理好吗
windnonstop:I大真好笑..爱德华八世跟华里丝康普森早就在一起N年了 03/02 19:59
windnonstop:拜托 GOOGLE一下再发言很难吗?显现你的无知真有趣 03/02 20:00
※ 引述《reke (当不成孩子王)》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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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板禁止以下文及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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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显离题的文章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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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无关电影或电影工作者讨论的政治言论,或以政治标签攻击版友者。
: 「政治标签」包括但不限於:吱吱、蛆蛆、支那、皇民……等。
: 注:本条「相关」之判定,采严格认定。即限於探讨电影作品欲传
: 达之政治思想、或探讨政治立场对某电影工作者作品之影响。
: 如:单纯讨论「某某影星的统独立场」仍视同违规
: 讨论「某影星投入政治运动後角色类型的转变」则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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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挑衅、引战、人身攻击、歧视性字眼或文字不雅的情绪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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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明显灌水、未满三行或20字、同(推)文一再重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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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具商业买卖、交换等行为的文章(含票券交易,无论有无对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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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有鼓吹、暗示、询问、教导违法情事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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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 提供盗版资讯、声称自己看盗版(或明显透过非法管道观看)
: 问种子、载点、PPS、叫人去google或PP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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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文章或标题出现乱码,或注音文等非正常表现方式,造成板友阅读不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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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未做任何警告情况下,透露影片的关键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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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短时间内大量无内容嘘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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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非板主、电影板所属群组管理员或PTT站务而使用公告名义者,含回公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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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问电视时刻表即可查询的资讯。
: 12、问戏院的交通、软硬体及周边设施、订票相关问题等资讯
: 请至 Theater戏院版发问:视听剧场 --> Movies --> 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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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含三篇) 者。
: 注1:本条所指「新闻」,包括且不限所有於平面、电子媒体公开发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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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名档原则免责,唯若有以上第 6、8、9 条情事,或有 3、5、11 条情事
: 且经板主裁定文章重点在展现签名档内容者,视同违反板规。
: ● 违反以上各条者,板主得斟酌情节之轻重、初犯或累犯、犯後之态度等,
: 处以下罚则
: 1、 警告:
: 文章或推文违反板规 1-12条情节轻微者,记警告一次。
: 2、 删文:
: 文章违反各条者,一律删文;其中依第4、10、11条删文者得不予备份;
: 依第 6 条删文者得限定备份之阅读权限,并拒绝提供原作者取回
: 3、 水桶:
: 文章或推文违反板规第13条,或其他各条情节较重者,得斟酌水桶。
: 4、 劣文:
: 发文违反第 6 条,或违反第 2、3、5、9、13 条情节重大者,或因违反
: 同条板规而遭删文达三次(含)以上者,得於删除时设定为劣文
: ● 检举附则
: 1、 本版并行检举制,只要任何版友发现疑似违规情节,即可於本篇推文检举
: 但第 3 条之「人身攻击」一项,限被攻击者检举,不告不理。
: 检举经板主判决後,仅判决中的当事人可进行上诉。
: 2、 每位板主的权限是相同的,板主无权改判或干涉其他板主的判决,
: 原则上一案一判,不经手他人(其他板主)。
: 3、 若使用者不服判决,请以站内信的方式向「判决板主」讨论,
: 要知道谁是判决板主,请到 z-4-2 看判决纪录,说明如下:
: xxxxx 2/22 板规六 水桶一个月 weitzern [02/16/10]
: ↓ ↓ ↓ ↓ ↓ ↓
: 使用者/违规日期/违反板规/水桶时间 判决板主 判决日期
: 4、 经沟通後,若仍不服判决,可至组务版申诉,组务版路径:
: 视听剧场 --> Buzz_Group --> Buzz_Service (视听剧场.司法大厅)
: ※ 警告、水桶、劣文之判决公布於 z-4-3 判决纪录;
: 删除之文章备份於 z-4-2 删文纪录,不另行公告或通知,请自行查阅。
: ※ 在PTT水桶旧系统下被判水桶(水桶期限上千日)的使用者,
: 到期请自行写信给任一板主解禁,
: 信中请附上判决文在之路径,并贴上标题。
: 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
: 新系统被水桶者,到期系统会自行解禁,不必来信。
: 范例:
: z - 4 - 2 - 503
: xxxxx 2/22 板规六 水桶一个月
: 水桶期限已到,请解禁
: 板规修订日期 2009.08.13
: 2010.02.17
: 2010.06.12
: 201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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