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当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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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PPbaby尚未辞职?!
时间Tue Apr 18 02:18:31 2006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引述《ezpeer107 (立志当坏人)》之铭言:
: : 不好意思......
: : 公告是一回事,合不合乎规定是一回事
: : 如果给PPbaby开了这个先例,就会有无数的其他板主求比照办理
: : 板主辞职不是小事,除非当事人不能上网打B,性质上该应不能由他人代po
: : 规定就是这样,先由小地方破例,然後慢慢全部废弃,形同具文
: : 这样组务的信用,和使用者对对组规的信任,都会有很大的伤害
: : 希望组长能明查orz.....
: 他有推文代表他同意,
: 如果他没推文也不会同意其利用代理申请。
: 视听剧场群组长 lpyd
之前从来没有板主如此辞职过
简单讲
是不是要给PPbaby开先例,请明讲,我将不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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