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gwei (呆呆)
看板Buzz_Suggest
标题Re: [建议] 个人认为有关组务可改进之处
时间Sun Dec 30 11:50:50 2007
※ 引述《lpyd (我爱飞碟(FM92.1))》之铭言:
: ※ 引述《jangwei (呆呆)》之铭言:
(略)
: : (1)发公告表明,对於所有使用者於本板之建议,均会给予回应及处理
: : (2)发公告表明,对於所有使用者的书函建议及沟通事项会於X天内回应
: : (个人认为三天内是合理的时间)
: 视听剧场的群组是采取合议制度,
: 因此所有的东西不是群组长一个人说了就算,
: 当对一项东西没有共识的时候,
: 请问一下群组长怎样回覆你?
: 使用者要求民主自主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一下组长间也是采取民主的方式,
: 这种方式本来就是比较旷日费时的,否则一人独大难道是你想看到的东西吗?
至少就要像lpyd前群组长这样的回应,
把你们内部的制度,合议的情形,处理流程或是困难,先作初步的回应会很困难吗?
把你们的困难表示出来,也能该使用者了解你们的为难之处或是组务延宕原因,
这样不是很好吗?
今天使用者诟病的是,连回应都没有.
所以Buzz_Suggest板才会冷清成这种地步,因为许多人都觉得建议也没有用.
: : 具体可行的建议如下:
: : (1)对於申诉板的案件处理应该更明快,建议群组长发公告表明,
: : 所有申诉案依申请时间依序处理.但遇有疑义或组长群存在异议之案件,
: : 组长群可优先处理较无疑义案件,以利组务运作及加快处理效率.
: : 例如:Buzz_Service 700篇,明显违反置底申诉规范之
: : 3.本组申诉板由各组组长受理,非当事人或是组长传唤者,禁止发文,
: : 违者水桶两周,并砍除文章。
: : 且不实内文诋毁本板全体板友,如此明确无疑义文章,应可优先处理
: : (2)建议发公告表明开新板等事项所需之资格及条件,让使用者有规则可循.
: : 不要如之前
: : 一下说要有出片才能申请开板,一下又说开板不符本组规定
: : (实则根本找不到这个规定在哪?),
: : 一下又给没出片的人开板的自相矛盾言行不断重演
: 以上所询问的东西群组长已於组务板公告,
: 至於那个规定早在repeat群组长时代就已经定下的方针,
: 在批踢踢的板务部法规也有说到,组长有决定是否开板的权力,
: 连署只是达成要件之一,是否开板还要端看其他因素是否都合乎政策,
很好,今天就是开板要件不明确才会造成使用者困扰甚至怨怼,
一.当初有热心的使用者要帮星光踢馆者萧敬腾开板(Buzz__Theater 2342),
却不给开,经私下询问组方,说他未出片,所以不给开板.
後来Buzz__Theater 2424又申请一次,他未出片,只和阿妹录了一首合唱曲,
连单曲/合辑/个人专辑都没有,这次却开了,请问这当中的逻辑为何?
(在此声明,我个人相当喜欢这位未来的歌手,星光板第一篇整理文是我打的,
也是我建的,烦请萧迷见谅!)
二.Buzz__Theater 2368星光帮Star-Clan板申请,延宕近两个月才给回应,
组务流程会跑那麽久吗?其间写信也没应,使用者当然只能选择在看板回应.
三.Buzz__Theater 2437说只开个人板,现在ASKA和afalean合辑/个人专辑都出了,
喜爱他们的朋友要申请开板,又不给开,这样的组务处理没有问题?
四.组方透过一些私人信件或是到P2看板表达,开板不能只考虑一时的热潮,
冒昧求教,萧敬腾、杨宗纬及星光帮走红是不争的事实,
销售量也反映出他们的人气,相较於组务下一些偶像个人看板,
个人有的没听过,不然就是人气可能不是那麽高(纯举例,故不举板名),
组方也准开板了,这标准到底立基於何?
: 不论是视听剧场是如此,其他群组同样是如此,可以参看其他群组的状况,
: 或许请群组长将这条规定明确加入,让使用者方便依循。
我认同将一些规定条文写清楚!有写条文的,就确实执行!
该依规定免职的就免职,该罢免的就罢免,该水桶的就水桶!
要让使用者有明确的依循法则.
: : 具体可行的建议如下:
: : (1)对於开新板等组务处理事项,烦请召开组务会议,建立各组一致的标准,
: : 不但可避免各小组处理标准不一的缺点,也能让使用者信服.
: 这次开会就是希望能够达到一致性的标准。
: : (2)定期考核各小组长表现,尽量给予奖励,但对於不适任或不负责之小组长,
: : 也希望能订出罚则.
: 对於真的不适任的小组长,
: 所有视听的组长都有提案权要求群组长开会讨论免职或惩处的事宜,
所以你们都觉得台湾区小组长作得很好?
为什麽和使用者的感受差异这麽大?
: 当然站长也有任免的权力,所以你应该可以反映给相关主管,
反映过了.
: 但是不是你所提的,站长、群组长就一定要采纳吧?
: 有时候使用者看到的只是一部份而不是全貌。
我从头到尾,都是用"建议".
对这个组还有期许,才用建议,否则我不会打这麽长的文章.
: : 5.个人发现,本组有关不适任板主/小组长/群组长罢免办法及门槛,
: : 不是付之阙如,就是不够明确详尽.
: : 具体可行的建议如下:
: : (1)针对上述罢免办法及门槛,能明确订出规定
: 门槛比照的就是站规的规定标准,
: 相关的罢免规则应该可以观看PTTLaw或是NewBoard板吧,
: Buzz_Theater也有讲的很清楚吧?
那让我们来检视条款,有关罢免案条文如下:
一.站方PttLaw
第二十八条(罢免提出及审查)
使用者提出建议後,对於板主或小组长之处理方式仍不满意者,得循本站关於板主
或小组长罢免程序之规定,提出罢免案。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
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准成案。
前两项规定不适用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参。
二.NewBoard板主
1.连署人15人
2.发起人必须注册达半年以上,且文章数/上站数皆超过100
3.连署人必须注册成功时间超过半年
4.连署人必须简单说明为何参予连署
5.严禁new新的id上来连署,若被查到砍掉此id
6.连署时间定位两个礼拜,超过不受理
三.Buzz_Theater z-3-2
『免职板主.规定与格式』(小组长专用)
免职原因之基本条件(符合一项即可免职):
1.经小组长查询:两个礼拜未上站者
2.经小组长查询:至上任後一个月以上基本架构未有编辑者
3.经小组长查询:无故删除者或疏於管理该板事务者
四.Buzz_Theater z-3-3(板主专用)
步骤:
1.确认资格符合後,请至
Buzz_Theater视听剧场组务中心 依格式提出申请。
2.申请人须提出适当之罢免理由以作为罢免理由之依据。
3.连署人在申请文後方以
推文方式明确表达同意或反对。
4.罢免失败半年之内不得罢免同一板主。
5.同意罢免板主数目过半即可送交组长会议审核。
注:经免职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内申请任何视听剧场板主
五.Buzz_Theater 1464小组长罢免部份
视听剧场小组长罢免办法
方法一:由被罢免者管理区域的板主於视听连署板发起,超过该组1/2看板板主连署
同意,送交视听剧场组务板,内详载发起人id、被罢免组长id、被罢免组
长区域、罢免理由、连署单,由正副群组长送交组长会议审核,超过1/2正
式组长投票审核同意。
方法二:由视听剧场之正式组长两位连署提议,由正副群组长召开组长会议,经过
讨论後表决,3/4组长投票同意而罢免解职之。
以上该组长都需回避组长会议,罢免成功者15个月禁止担任视听剧场小组长;罢免
失败者,该组长六个月内禁止再罢免该组长。会议结果需公布在视听剧场组务板。
本罢免办法经过视听剧场组务会议通过,自公布後立即生效。
视听剧场组长群
再麻烦参照
2568 ! 311/07 caeiu □ [罢免板主] 台湾-MayDay板
2571 ! 11/10 MOMMOM □ [公告] 台湾-MayDay板主wenning罢免案
● 2590 ! 112/01 wenning □ [板主辞职] 台湾-Mayday版
2568罢免板主连署结果 支持人数:62 反对人数:1
明显达罢免成功之标准,依规定是要
免职,
此外,依三.2之"经小组长查询:至上任後一个月以上基本架构未有编辑者"
也是迳予
免职,
且
免职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内申请任何视听剧场板主.
2571MOMMOM小组长却说要等选出板主才
免职.
接着之後,却循私於2590让wenning
辞职
可以说明一下,这样的处理标准为何吗?
我可以了解共事久了,难免会有革命情感,但是可以尽量作到公正吗?
小组长部份,MOMMOM小组长在前任群组长的组务处理,一向为人诟病,
不但任内申诉案未处理,许多组务也停滞不前.
但小组长罢免方法一门槛太高(台湾区内板主群数目过多),
组长群又不肯依方法二提出罢免连署提议,
这样的制度设计没有问题吗?是否能提出改进的方法?
而群组长部份,本组下是无罢免办法的,所以使用者若遇到不尽责的群组长,
根本没有制衡的机制!
: : 个人忝为本组下看板之板主,常思考如何能让本组组务更进一步,
: : 上述言论,对事不对人,乃个人肺腑之言.
: : 若有得罪,请多见谅!
: : 个人浅见,若能蒙组方采纳,则相信能替组方解决一些处理组务的困扰,
: : 同时也能让使用者於本组下使用愉快!
最後,藉此文回现任副群长,
一.有关组务问题,请到组务相关看板,
您或是您的朋友到P2个板或是以个人信件给我,
其实不见得能达到您想要的效果.
二.前文提到各组处理组务申请新板效率不一,不知是您误解或是我表达能力不佳,
我是指现任正副群组长处理效率较佳,这是称赞而非诋毁,
内文从未指你们滥用职权,烦请将内文再看清楚一些好嘛?
若造成您或正群组长的误解,在此向您致歉.
三.我前文已说,我只是就事论事,想探讨制度方面的问题,希望组务能更进步.
我当初接了两个板的板主,也都是两个看板产生问题,
我才自告奋勇接任,然後建立起这两个看板的制度、等,
只是希望能帮助一些使用者能使用更愉快.
我想这与您和其他群组长想让组务更顺畅的目标是类似的.
不要将使用者的热心建议视为毒蛇猛兽.
四.请不要将其他使用者的行为加到我头上,
您的文章和来往书信,显然将例如小嘴板主的发言,或是其他使用者的推文,
都加到我个人的意见,我想这对我个人不公平.
我要请辞板主,想说在离开前将我个人对这个组的组务观察撰写为文,
目的是想帮助组方是否能对制度上的问题设法更进步.
上文打了很久,打完才发现,小嘴板主也发文.
我没那麽大的本事去开那麽多分身,或是鼓动那麽多人.
而且我在组务Buzz_Theater谈组务的文章,就那麽一篇,
没意外的话,我也心灰意冷了,不想再发言了.
五.
我觉得现任正副群组长有心要作一些事,才为文建议.
不需要情绪化的指称我自认为有能力,想当小组长之类的话.
我了解您可能正处情绪之际,措词可能有些不精准.
但如果累了,就找个时间休息吧!
※ 编辑: jangwei 来自: 203.67.219.31 (12/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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