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int (sa)
看板Buzz_Suggest
标题Re: [建议] 个人认为有关组务可改进之处
时间Mon Dec 31 12:16:38 2007
希望群组长别太介意星光fans对这件事有这麽大的反应,
并非星光fans故意不服组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
而是组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并未能说服大家此结果跟之前的前群组长以及现任群组长的发
言有一致性
比如Buzz_Theater第2632篇skydreaming群组长所言
近期之内将针对因为各种时空背景所产生不合乎这个大原则的看板进行看板合并的工作。
故各组长群讨论後,决议重新将之前申请的星光团体板Star-Clan板予以开设,
以达到星光板讨论的分流,与容纳各各偶像歌手的讨论,
可以讨论星光一帮的歌手,也可以涵盖之後星光二帮、三帮、挑战者的讨论。
文中并未讲明挑战者所指到底为何人或何种身分?
所以依正常的想法,自然会认为群组长所言的挑战者指的就是踢馆者
萧敬腾完全符合这个身份,因此当然会让人觉得jam板将来会合并到星光团体板下
可是依第2634篇的公告所言
这期间包含提出过去视听采取的先团体後个人的惯例,故又重新再整理每个人的意见,
而考虑萧敬腾本身并非经过星光大道屡次挑战出来的歌手,
故仍旧维持前组长MOMMOM开启看板的决定,不在此限。
所以说照公告所言挑战者指的应该不是踢馆者
那能否请skydreaming群组长解释清楚到底何谓
"挑战者"
若挑战者指的并非踢馆者
那根据jam版的前例(并非星光大道屡次挑战出来的歌手),是否可以申请第1.2季只要有个
人作品踢馆者的个板?
例如--
吴艾伦--华研的签约歌手,并已有自己的创作,也拍过广告
张涵雅--已有出过合辑
林芯仪--曾为福茂的签约歌手,出过合辑,唱过连续剧主题曲
林健辉--已在大马及大陆发过专辑
上述几位都有属於"自己"的作品,应该比个板申请时的萧更有资格申请个版吧!
如群组长的认定为挑战者并非指踢馆者,那相信会有人尽快为他们申请个版的
以上几人仅属暂时举例,因为将来会有更多踢馆者符合申请个版的资格
只希望群组长能秉持一贯的标准允许这些踢馆者的个版成立
至於星光帮每个人的个版,相信已经没有多少人寄望群组长能给个合理的回覆了
毕竟不管是公告还是群组长的回覆文章
不但没有解释清楚,反而只让人看到文章中愈来愈多的破绽
一边说着MOMMOM前群组长并未照规定招开组务会议所以他的回答不予承认
但另一边又说维持MOMMOM前群组长开启看板的决定
愈回答只会愈让人看到你们文章中矛盾的部份
如果真要人信服你们所做的决定
那只希望群组长们能从头到尾把这系列的文章看一次,
以及现存看板与你们所说的规定相违背的地方
(不仅是jam板,而是所有视听群组下有跟你们所谓的规定相关的看板)
然後整理出一个没有任何矛盾的说法
而不是拼命否认前群组长的说法就好了
相信群组长真的是非常的辛苦
可是无法令使用者信服,再怎麽辛苦也只是白费
要让人体谅你们,至少要让人认同你们才行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6.122.185
1F:推 kirkkirkkk:林芯仪有合辑发售 亚洲新人合辑125.225.113.204 12/31 12:47
2F:→ kirkkirkkk:同时有唱过连续剧主题曲125.225.113.204 12/31 12:48
3F:→ kirkkirkkk:不知是否可比照萧大侠连署开板125.225.113.204 12/31 12:48
4F:→ ffint:喔喔~~那我就把文章改一下,谢谢情报122.126.122.185 12/31 12:52
※ 编辑: ffint 来自: 122.126.122.185 (12/31 12:57)
5F:推 allloved:推你说的好!现在已经要的不是个版了 218.174.69.30 12/31 13:05
6F:→ allloved:而是一个公平的解释 如果可以的话 上述 218.174.69.30 12/31 13:06
7F:→ allloved:那些人都可以开的话 会比星光版更多个版 218.174.69.30 12/31 13:06
8F:推 minnie:看完全部的讨论我真的还是不懂为何现在要开 125.232.208.16 01/01 19:33
9F:→ minnie:团体板,明明都分属不同公司,也从来不是团 125.232.208.16 01/01 19:33
10F:→ minnie:体,当个人专辑都推出了将来也都是单打独斗 125.232.208.16 01/01 19:35
11F:→ minnie:摆在一起讨论根本很怪,组务的想法真神奇... 125.232.208.16 01/01 19:35
12F:推 jessfirst:推~ 125.225.121.71 01/0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