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face (我爱CATCH)
看板CATCH
标题[公告] 两周内禁止讨论搭讪话题
时间Thu Jun 7 00:29:00 2007
根据2007/6/6新增的版规:
板主针对板上争论不休或是受到众多板友反对的议题,
有权停止讨论该议题两星期。
两星期内,若出现讨论该议题的文章,一律删除收入。
板主有鉴於近日板上,板友们对於「搭讪话题」争论不休。
除了少数有建设性的文章,
大都流於没有交集与无实质建议的辩论大战。
为避免如此状况继续恶性循环下去,
CATCH团队决议
「两周内禁止讨论搭讪话题」,若出现相关文章则删除收入内。
即日起开始执行,至6/21号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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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您的问题,被看到!!被回覆!!不被版主删除!
请爱用【CATCH完全发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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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94.76
1F:推 JOLINHSU:推荐这篇文章 06/07 00:33
2F:推 triste:哈哈~到我生日那天~推 06/07 00:46
3F:推 nkhc456:咦?T大6/21吗?我6/20耶^^,推~ 06/07 00:47
4F:推 tuanuu:T大 我跟你同天... 06/07 01:00
5F:推 hellolynn:好讨厌 不可以推"在一起"orz 06/07 01:18
6F:推 tuanuu:宝贝琳你敢推我就推你~ 06/07 01:19
7F:→ tuanuu:况且我肠胃不好...T大最有名的文章叫:"毒药"... 06/07 01:20
8F:→ u48652004:我来推~~在一起~在一起~小逸好久不见啦 06/07 01:44
9F:推 WaSiJla:我想推一下 14622 我自己的文章耶,我觉得很有建树 06/07 02:37
10F:推 hinuwolf:终於可以让版面清静一些了Orz 06/07 08:51
11F:推 dente:禁止不是一个完美的好方法0.0 06/07 15:18
12F:推 cloudstr:推楼上 06/10 01:50
13F:推 dreamfire:这篇在今天会失效吗? 06/20 22:12
14F:推 phantomface:如果大家要继续争吵或是刻意引起对立的话。 06/20 22:16
15F:推 phantomface:板主会继续禁止两个星期。 06/2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