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lla (拔一毛而利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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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此版换到熊群下吧
时间Thu Jan 12 18:58:20 2006
※ 引述《roylu91 (Roy)》之铭言:
: 但却是对MLB的污辱
: 不是陈金锋污辱了MLB
: 是中华职棒污辱了MLB
简单一点,回归体制就好了,陈金锋回中职打球,板移到熊队之下,没有什麽
不合道理。假使哪一天他又到美职打拚,就再移回来就好。
情理法很难三者兼顾,光是「情」就有万万种,也难怪要有个「法」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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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2.28.129
1F:→ silentocean:我的文章已经提到「法」面向下保留或加link也是合理的 01/12 18:58
2F:→ ROCKMANX6:对,他明年再回美国,再移便是。 01/12 19:01
3F:→ ROCKMANX6:不然怎麽解释胡金龙等人没上MLB却在这群组? 01/12 19:01
4F:→ ROCKMANX6:上过MLB不能拿来当分野。 01/12 19:01
5F:→ Fuuuck:法是因时因人制宜的,你看那个新人王资格就知道了 01/12 19:09
6F:推 crazycone:跟某些锋迷是无法讲"理"的. 01/12 20:07
7F:推 ROCKMANX6:提出法最简单,就看他现在在哪里打球。 01/12 21:12
8F:→ ROCKMANX6:不然如果养父铁板也该在美日台设三个link。 01/12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