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fish (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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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关逃狱失败3次的效力~~
时间Thu May 29 21:59:29 2008
※ 引述《dragon263847 (楚汉国青"龙"军)》之铭言:
: ※ 引述《dragon263847 (楚汉国青"龙"军)》之铭言:
: : 第四条 统一自杀归顺费用
: : 被俘虏者逃狱失败三次,可以选择自杀或归顺。
: : 自杀者,个人或 原所属国家 需支付给予该国国库 俘虏原等级三倍赎金
: : 归顺者,个人或 原所属国家 需支付给予该国国库 俘虏原等级二倍赎金
: : 并且於 2周 内不得加入任何国家。
: : 此外,一个人只能归顺一次,使用之後就不可以再换国家罗!由公告日起实施。
: : 先说明...加上被"洋葱"守住的那一盘...目前才失败两次...不要因为我po了这篇
: : 就以为我已经...... (尽在不言中)
: : 依俘虏法第四条的规定... 如果逃狱失败 3 次...
: : 会有两种结果... 1. 自杀 2.归顺
: : 由於,我是从"逍遥"飘到楚汉的...所以应该不适用 2 !!
: : 我想知道...如果选"自杀"...除了缴3被赎金...还有其他效果吗 ?
: : 例如:被驱逐...不属任何国 , 战绩全归零 (我在逍遥时有看过这个 ! )...等
: ------------------------------以上为"上篇文章"------------------------------------
: 自己po自己回~~!!
: 再参考了大家的"推文"後...我发现newlin兄点到了重点 !!
: 它的提议和我一开始po文的目的有异曲同工...
: 简单的说...我po文的目的就是在寻求 "国籍更换的可能性" !!
: 基本上...现行的制度下...要达到国籍更换的方式主要有 2 :
: (1)归顺 (2)缴一笔$$後...脱离原国家再加入
: --->前者有次数上的限制 ; 後者...没有意义 (因为,应该没有人会为了换国籍而缴了一
: 大笔$$...纯属个人认为...也许真的有也说不定 ! ) 但起码那一大笔$$并非一般人
: 所负担得起 !! 至少以我目前的资力...是完全没办法 !!
: p.s.如果我说我要脱离原国换到它国..大家会给我捐助吗...(殴飞)
我觉得後者
缴钱脱离国家或脱离国家再换国
是有这样的先例 通常是不爽原来所待的国家
当时设定缴钱意义
应该只是避免会有换来换去的状况
至於$$是不是一般人负担起见仁见智,明明就一堆有钱人 Orz
:
: 正如同我在"上篇文章"结尾的部分所提到..."自杀後,被驱逐"的可能性 !!
: 如果这个部分可以成立 !! 那麽"国籍更换的方式"就多一种~~ 那麽其所造成的影响
: 将如newlin兄所言: [ 使得国与国之间的人才发生流动... ]
: 我支持并赞成上述说法(彼得兄 亦同...所以到目前total有3票)
: 因为人才的流动能够确实地扩大俘战之跨国性的格局...!
这个我也觉得,可以增加流动性玩看看(不要流动太夸张就好 囧)
: 所以,就"自杀"是否有可能发生"国籍变动的可能性"...或是改成像newlin兄所说:
: [不限归顺的次数]...还烦请...棋规制定之权责人士研议看看 !!
: p.s.我确实是有更换国籍的想法...因为如果再换到将帅...我将成为有史以来 ,
: 惟一横跨3国的帐号 XD !! 但,也因为这企图被发现...
~~~~~~~~~~~~~~~~~~~~~~
抱歉,你不是唯一横跨三国帐号!
在你之前已经有别的帐号这样了~
: 所以被楚汉皇用直升机接走了 ! 不过,其实不用担心...楚汉待我很好...如果要走,
: 大概也要等我抓个 3~5个人...才会离开...(迷之音:有可能吗? 摇头!! Orz..)
: 况且这次楚汉棋国联赛...青龙盟军大概10拿9稳...马上就有一笔$$可以拿 !!
: 我是不太可能会这麽早就走的 !! (呵呵~~)
听说联赛月底结束~~等六月初发钱吧^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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