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GC18th (帅歌神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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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声明启事] 蔡锦隆又告公督盟民事赔偿165万
时间Tue Jun 16 17:24:30 2009
谴责!抗议!大立委斗小人民!
第一会期被评成绩不佳的蔡锦隆立委,在第二会期提告公督盟妨碍名誉,让14位评监
委员出庭,官司未结。第三会期结束前又再告公督盟!这次要求民事赔偿,诉讼标的
金额1,650,001元!
立法委员蔡锦隆指控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於第七届第一会期的评监结果,其名次不如人
意而对其名誉有所损害,具状向台北地检署控诉公督盟理事长顾忠华与执行长何宗勳
妨害名誉,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官以证人身份一一传唤评监委员,彷佛上演『大立
委斗小人民』的剧码,未料戏尚未演完,蔡锦隆委员又再告公督盟侵害其名誉权,且
诉讼标的金额高达新台币1,650,001元整。
对於蔡锦隆委员因评监名次不如人意,却透过司法手段想「回复名誉」,公督盟与许
多NGO团体代表感到相当无奈,公督盟所举办的「立法院第七届第一会期评监大会」所
依据之作业办法,早在评监之前就已对外公布,当时蔡委员对此作业办法不但未有质疑
,甚至提供其出缺席状况予公督盟评监时使用,公督盟亦一字不漏全文提供给评监委员
。
立法委员身为公众人物,国会殿堂上的一切都是可受公评之事,宪法第十一条亦明文规
定对人民言论自由的保障,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509号也阐明「政治言论应受最高度言
论自由之保障」,公督盟所举办之立法委员评监大会,所有评监依据与资料来源都来自
立法院全球资讯网公布、或经媒体批露、或是委员主动提供之资料,一切的作业流程与
评监指标设计,都是公平、公正、公开,从未因人设事,针对特定政党、委员个人给予
特别待遇。
对蔡锦隆委员提告的举动,公督盟相当无奈,却也不以为意。公督盟国会监督的工作,
不会因为任何的打压而停止。宪法规定立法委员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并监督政府。立
委本应主动向人民提出执行报告,怎能因人民自主性提出的监督国会报告不利於己,轻
率提告?此举恐将破坏民主机制,危及宪政秩序。
发稿单位:公民监督国会联盟
http://www.ccw.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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