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ano (伊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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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固定年利率12%房地产投资1
时间Thu Jul 13 13:05:25 2006
法规:集村兴建农舍奖励及协助办法 (民国 90 年 09 月 28 日发布 )
第 3 条
依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集村兴建农舍,得申请本办法之奖励及协助。
第 4 条
同一集村兴建农舍地区之全体农民,於直辖市、县 (市) 政府主管建筑机
关核准兴建後,申请本办法之奖励及协助,应一次集中申请。
第 5 条
集村兴建农舍之农民得依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补助兴建道路、排水、路灯
及其他必要之公共设施;其用地应由申请人无偿提供使用。
前项公共设施之申请补助程序及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另定之。
第 6 条
集村兴建农舍符合下列各款者,每户给予补助款新台币二十万元:
一 建筑物屋顶按其建筑面积至少百分之五十以上设置瓦式或仿瓦式斜屋
顶,其斜屋顶之坡度以不小於一比四为原则。
二 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不得小於六六平方公尺。
前项集村兴建农舍之建筑物采用主管机关提供之农舍 (宅) 标准图者,每
户另补助新台币伍万元。
第 7 条
依前条规定兴建农舍之农民,应检附农舍使用执照影本向直辖市或县 (市
) 政府请领补助款,经核可後发给。
第 8 条
依九二一震灾灾区农业用地兴建农舍暂行办法集村兴建农舍者,准用本办
法奖励与协助之规定。
上面是前文中提到的集村兴建农舍奖励及协助办法,
但里面有提及什麽合法兴造的部份,各位就自行参酌喽。
基本上,若是农业用地兴建农舍,根据的应该是「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
而相关的法例,仍必须参照都市计划法细则、建筑法的规定限制,
且申请人需为农民且无自用农舍,而农地也必须确供农业所使用,
申请兴建农舍之该宗农业用地,扣除兴建农舍土地面积後,
供农业生产使用部份须为完整区块,且面积不得低於该宗农地90%
农地非建地,建蔽率和容积率都一定较低(各60%、240%),
且多数偏僻或为山坡地范围,相对流动性也不会高到那里去。
一般不动产投资,获利来源为出租收益、转手赚价差或是抵押投资,
至於这项投资的收益来源在那里,这点也请各位先行思考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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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6.122.170
1F:推 FISHLILY:雾峰?在山坡地盖房子?是要住在里面的死? 07/14 10:14
2F:→ FISHLILY:还是要下游的民众全都被土石流淹到死光光? 07/14 10:14
3F:推 ivano:别骂我,我只是引述法条给大家参考而已= = 07/14 13:27
4F:→ ivano:其实光看农发33就知道了,耕地非农用不得移转,私法人也不能 07/14 13:27
5F:→ ivano:是耕地的拥有人,所以他的宣传方式浅浅看就漏洞百出呀 07/14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