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ygarfield (好可怕哦~ 情人节耶)
看板CFP
标题[请益]@@
时间Wed Feb 14 02:22:06 2007
公司除下列情形外,不得自将股份收回、收买或收为质物:
股东於公司缔结、变更或终止关於出租全部营业,让与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
,受让他人全部营业或财产之决议前以书面通知公司反对之意,并於股东会反对者得请求
公司收买(但股东会於决议时同时决议解散者,不得请求收买)。
这段在说啥? 能不能白话一点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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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1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