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ccat (换个位置~换个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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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投资型保单不用课税----新闻标题.
时间Sun Jun 17 01:51:09 2007
※ 引述《munemasa (零)》之铭言:
: 唉 被说看不懂重点
: 本来想说看不懂你家的事
: 核定税额是国税局在核的
: 保险局高兴怎麽吵
: 那他家的事
: insurance版老早之前就有人去问过国税局了
: 有兴趣的人,自己去爬文吧
: 国税局认为帐户价值里面的金额
: 不是保险金给付
: 要课税,有意见你去行政救济
: 保险局认为不用课税
: 根本影响不了国税局(如果国税局已认为要课税)
: 为什麽财政部的见解有用
: 因为财政部是国税局的上级机关
: 国税局局长当然会follow财政部的见解
: 核定税额,钱又不是进我(局长)口袋
: 不听财政部的话
: 没升官就算了,被冷冻就惨了
: 要不要列入遗产是国税局在认定的
: 跟保险局一点关系都没有
: 国税局才是主管机关
: 再来
: 投资型保单里面的帐户价值
: 根本不是身故保险金给付
: 不论从所有权、给付条件、保险公司费用、……(详见前面一篇)
: 基金投资绩效跟寿险给付都是可以分开的
: 逃不过实质课税的机率非常高
: 再来若对国税局的核定你不服
: 从过往来看
: 打官司赢的机率不到2成
: 而且我猜这时候通常会跟着漏报
: 然後就被罚一倍的罚锾
: 真是惨到一个不行啊~~~~~~~~
: 如果最後一句补
: 这是「专业的」见解
: 有用吗?
: 我想应该没用
: 虽然这社会是看title
: 但在网路大家会觉得你在唬烂
相信您有去保险版爬文过...
当时认定确实是这样
也有几位大户被课过税了...
现在会被在炒起来 是因为案例越来越多
之前不是没有协调过...但是不了了之
台湾不是一言堂...
不是某府某院某部 就可以决定事情的...
不然当初为什麽要协调...
当初协调未果 是因为投资型保单比例不高 传统险问题小
现在投资型保单已占大多业者主要收费来源
如果持续下去 台湾保险业者 也难生存
所以现在又开始协调
实质课税是没错
但是在保险法释义中 投资型保单 无论寿险保障或者投资帐户
均认定为"保险理赔"
根据保险法 保险理赔免税 (最低税负制3000万 免税额600万)
所以才会有所争议
不然...怎麽会有胜诉的案例...
使用保险节税 是合法正当的管道
当然 请先参考 前篇的五大警戒...
不然 不被课税反而让人质疑...
如果可以 可先了解被课税个案的原因...
谢谢!!
如造成各位 观後不悦 说声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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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思维因此而不同。
而客户的动作是寻找对的商品,但业务的动作是寻找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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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accat 来自: 218.169.90.19 (06/17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