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cksley (南河)
看板CFP
标题Re: [问题] 买投资型保单
时间Sun Jul 15 08:09:00 2007
※ 引述《htleo (无奈)》之铭言:
: ※ 引述《munemasa (零)》之铭言:
: : 其它懒得提了
: : 12 6 6/17 munemasa R: 投资型保单不用课税----新闻标题.
: : 投资型保单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见解下
: : 只有保险金给付的部分才能免纳遗产税
: : 我有贴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见解
: : 讲得很清楚了
: : 法院都说不行了
: 我问过保险局局长 黄天牧 黄局长了
: 投资型保单不必课税这是确定的
: 国税局只能以"个案认定"来课税
: (死前5年内趸缴来认定)
: 不过财政部明年起将针对海外投资的部分课税
: 只要理赔金额超过3000万,明年起将按照最低税负制的规定课税
: 个案说成"不行"
: = =|||
他说不用课就不用课吗?
请他去跟法官说吧
不然之前被课的案例请局长跟法官说一下
看能不能改回来
我觉得这个讨论很有趣的地方是
很多人一直说这些被课税的是"个案"
那不知道这些坚持投资型保单不用课税的人
手上有没有个案 是投资型保单的课税争议
然後判不用课税的
假如判不用课税的例子一个都没有
另一边却已经有好几个被判要课税的
你觉得那一边的证据强度比较高?
munemasa版友可能有些法律背景
看看他引用的台中高等法院解释文吧
看起来 比在网路上说 我问过某某某
可信的多
只能以"个案认定"课税?
那买投资型保单有遗产规划的人
最好你不会是那个个案!
保险业务为什麽不能面对事实
一定要跟客户讲"免税"
投资型保单才卖得出去吗?
面对这样的解释文和被课税的问题
能不能免税是很难说的
面对客户开口说出"免税"两个字
都不会心虚吗?
看几篇在做节税规划的会计师的网路文章
http://tw.myblog.yahoo.com/jackchen351/article?mid=240
http://tw.myblog.yahoo.com/jackchen351/article?mid=229&prev=231&next=224
免税? 我看大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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