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喜欢挖坑 XD)
看板CFP
标题Re: [闲聊] 正确的理财观念?
时间Tue Aug 4 16:38:41 2009
1F:→ charyi:这不是漏报!就像人家没帮你报薪资扣缴凭单你就不用缴税一样
针对这一点回答
国税局抓租赁所得未申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有无租赁所得,不是看支出方有无申报为租金支出
那不是构成要件
税捐义务的规定在所得税法
缴纳、申报方式是程序规定,只是一般徵纳之规定
不按照该规定来就没有税捐义务?
错了
要回到租税的实体规定
第五类: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凡以财产出租之租金所得,财产出典典
价经运用之所得或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秘密方法及各种特
许权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之权利金所得:
一、财产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之计算,以全年租赁收入或权利
金收入,减除必要损耗及费用後之余额为所得额。
二、设定定期之永佃权及地上权取得之各种所得,视为租赁所得
。
三、财产出租,收有押金或任何款项类似押金者,或以财产出典
而取得典价者,均应就各该款项按当地银行业通行之一年期
存款利率,计算租赁收入。
四、将财产借与他人使用,除经查明确系无偿且非供营业或执行
业务者使用外,应参照当地一般租金情况,计算租赁收入,
缴纳所得税。
五、财产出租,其约定之租金,显较当地一般租金为低,稽徵机
关得参照当地一般租金调整计算租赁收入。
以上并没有把『承租人申报租金支出』列为要件
国税局抓漏报租赁所得是怎麽抓呢?
从电脑系统里勾稽出拥有多笔房屋之人(名下房屋太少的国税局也懒得查)
分别去按门铃,看看住的人是谁,若非本人则是以何种法律关系住入
如果是出租,而房客又好死不死的回答:
我是房客
房东不住这里
恭喜,中奖了
不但要补税,还可能被罚锾
不信邪的可以试试看
至於薪资所得的部分也一样
第三类:薪资所得:凡公、教、军、警、公私事业职工薪资及提供劳务者
之所得:
一、薪资所得之计算,以在职务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种薪资收入
为所得额。
二、前项薪资包括:薪金、俸给、工资、津贴、岁费、奖金、红
利及各种补助费。但为雇主之目的,执行职务而支领之差旅
费、日支费及加班费不超过规定标准者,及依第四条规定免
税之项目,不在此限。
没有把雇主申报列为构成要件
雇主没办扣缴、没列薪资费用,不代表国家没课税权
被查获还是一样要补税,也可能被罚锾
国税局的核课权是7年(逃)和5年(漏)
欢迎大家挑战看看......
如果认为不是我所说的,可以打电话问各区国税局查证
--
人生目标:让空气中的PH值小於负N
N为自然数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32.84
2F:推 croat:我没记错的话 抓漏税国税局还有绩效奖金 08/04 16:44
3F:推 hank0624:检举奖金 20%分离课税 08/04 16:52
4F:→ hank0624:前提是 要有充分证据 08/04 16:53
5F:→ CrazyMarc:证据倒是不用,只要是事实而且叙述详尽就好,证据是国税 08/04 17:01
6F:→ CrazyMarc:局自己会查的... 08/04 17:02
7F:推 bigpolaris:大学生毕业可以去检举 几次之後房租就会涨 08/04 18:00
8F:推 charyi:喔~~了解了!感谢赐教 ^^ 08/04 18:38
9F:推 number577:相当受用的文章~感恩~ 08/04 18:49
10F:推 wallsons:感谢帮忙纠正版友错误的观念! 哈 转给考会计师的学妹 08/05 22:38
11F:→ elvies:某人正事都没在做 08/05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