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sinPP (法兰克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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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刚刚看完乾隆王朝
时间Sat Jun 14 07:21:39 2003
连日来不敢多嘴,看了这麽多篇正反两面的发言;版友提出和珅经营贸易所得,实
益於中国对外贸易,此一观点实开小弟耳目,或许改天该到中研院去参详参详那本帐册。
然而持平而论,我认为即使和珅确实运用高明的生意手腕,赚进了大把黄金白银,较之
其不法行为,最多也是「过而有功」而已;「忠臣」实是谈不上的。
和珅如果是一位耿介的忠臣,他不会留下「匿情诿过」、「擅权纳贿」、「一人把
持户部事务,不许部臣参议」等劣迹。如果和珅之蓄财纯为满足皇帝,而非出於私心,
他有何理由来个「夹墙藏金」,又怎会被指控家里园子盖得比圆明园华丽呢?此外,也
有「将帅多倚和珅,糜饷奢侈,久无功」的记载,若谓「和珅蓄财没有造成行政窒碍」,
亦袒之过矣。
即使完全采认版友「贸易贡献」的说法,也不能抹煞和珅为官不清廉、为人不正直、
为臣不诚实的事实;盖动机不良,不能谓之「善」也。我批评和珅不只是因为他「有钱」
;如果清清白白,「有钱」何罪?然窃以为「本钱何来」才是臧否和珅其人的中心问题;
其行为之影响应另当别论。拙见如下:
《清史稿》说和珅「少贫无藉」,即使他晚年积蓄的财富有相当大的一部份是经由
贸易而来,那麽一开始的本钱何来呢?售出的珍宝财货又从何而来呢?难道真是「白手
起家」吗?如果不是,那麽自必有相当一部份是不法之财了;是「挪用公款」也好,「
收受贿赂」也罢,和珅後来那为数几亿两的「不知是用谁家的钱从那儿买来东西卖掉赚
来的不知该算是谁的」资产,羊毛出在羊身上,既取之於皇帝之臣藩署库,现还之於皇
帝任他好大喜功,也是无话可说呀!
版友提出皇帝用钱用得凶,和珅手段高明,如数供应,是「活银行」,我同意手段
高明的部分;但和珅是管户部(这家才是正牌「银行」,不应该是「和珅家」)的大臣
(「皇家银行」兼「我家银行」总经理),皇帝(董事长)要用钱,当然找他要啦!各
位且想想,既有户部的体制,何以国家财务运作会牵扯到和珅的私库里去呢?如果「国
库」、「私库」一清二白,皇帝要花钱,户部拿得出多少,就拿出多少来;国家税收有
限,拿不出来也只好另寻他法,能着落到和珅家里去吗?
不好意思,仅这一段且容小弟大胆「合理怀疑」一下:「不管是否出於乾隆皇帝默
许,和珅必有挪用公款!」除非和珅一清二白,涓介未取,否则「上月你从老板家里A
钱,这月老板没跟你算帐,下月老板来向你周转」,你也只好哑巴吃黄莲,「要五毛给
一块」了,不然怎麽办?和珅能(敢)回乾隆皇帝一句「没钱了」,好让老板有藉口来
个大算帐吗?当然我没有和珅「挪用公款」的证据,希望他不要告我诽谤。
总而言之,和珅从侍卫干起,到他掌管户部三库经过了十二年;他既非出身富豪之
家,甚且是个「贫户」,任内至能如版友所说的「供应总和达廿三年税收总和的军费」,
果然是手段高明,一点不错。但做生意没有不用本钱的,钱从何来、或者所卖之「货」
从何而来,实大有可疑。证诸史册,虽未提有「挪用公款」情事,但「收受贿赂」却是
史蹟斑斑;「擅权纳贿」,其忠臣所为乎?「夹墙藏金」,其廉吏之行哉?
谢谢各位的指教,这篇只是总结一下个人心得;经过这几天拜读各方高论,我对和
珅行为的影响有了更为宏观的思考,但对其官箴人格的评价仍为负面。关於和珅的事蹟,
兹节录《清史稿》中几段记载,供大家参考:
正面:
四十五年,命偕侍郎喀凝阿往云南按总督李侍尧贪私事。侍尧号才臣,帝
所倚任。和珅至,鞫其仆,得侍尧婪索状,论重辟,奏云南吏治废弛,府州县
多亏帑,亟宜清厘。上欲用和珅为总督,嫌於事出所按劾,乃以福康安代之。
命回京,未至,擢户部尚书、议政大臣。及覆命,面陈云南盐务、钱法、边事,
多称上意,并允行。
负面:
命和珅为钦差大臣,偕大学士阿桂往督师。阿桂有疾,促和珅兼程先进。
至则海兰察等已击贼胜之,即督诸将分四路进兵,海兰察逼贼山梁,歼其伏。
贼掘沟坎深数丈,并断小道,不能度。总兵图钦保阵亡。後数日,阿桂至,和
珅委过诸将不听调遣。阿桂曰:"是宜诛!"明日,同部署战事,阿桂所指挥,
辄应如响。乃曰:"诸将殊不见其慢,当谁诛?"和珅恚甚。上微察之,诏斥和
珅匿图钦保死事不上闻,赴师迟延,而劾海兰察、额森特先战颠倒是非;又谓
自阿桂至军,措置始有条理,一人足办贼,和珅在军事不归一,海兰察等久随
阿桂,易节制,命和珅速回京。和珅用是衔阿桂,终身与之龃龉。
和珅柄政久,善伺高宗意,因以弄窃作威福,不附己者,伺隙激上怒陷之;
纳贿者则为周旋,或故缓其事,以俟上怒之霁。大僚恃为奥援,剥削其下以供
所欲。盐政、河工素利薮,以徵求无厌日益敝。川、楚匪乱,因激变而起,将
帅多倚和珅,糜饷奢侈,久无功。
四年正月,高宗崩,给事中王念孙首劾其不法状,仁宗即以宣遗诏日传旨
逮治,命王大臣会鞫,俱得实。诏宣布和珅罪状,略曰:"…(略)…於各路军
报任意压搁,有心欺蔽,大罪五。…(略)…兼管户部报销,竟将户部事务一
人把持,变更成例,不许部臣参议,大罪八。…(略)…上年奎舒奏循化、贵
德二贼番肆劫青海,和珅驳回原摺,隐匿不办,大罪九。军机处记名人员任意
撤去,大罪十二。所钞家产,楠木房屋僭侈逾制,仿照甯寿宫制度,园寓点缀
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大罪十三。…(略)…所藏珍珠手串二百余,多於
大内数倍,大珠大於御用冠顶,大罪十五。…(略)…藏银、衣服数逾千万,
大罪十七。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
大罪十八。…(略)…"内外诸臣疏言和珅罪当以大逆论,上犹以和珅尝任首辅,
不忍令肆市,赐自尽。
【注】二十条罪状当中有几条是讲和珅及其家仆的饰物、房舍、坟茔等僭越体制、华於
大内御苑;这种罪名以今日眼光观之,较不要紧,不过可以看出和珅居处奢华,有骄纵
之气,确非一心一意地「公忠体国」。当然其中显而易见的「欲加之罪」也有。
和珅在位时,令奏事者具副本送军机处;呈进方物,必先关白,擅自准驳
,遇不全纳者悉入私家。
诸劾和珅者比於操、莽。直隶布政使吴熊光旧直军机,上因其入觐,问曰:
"人言和珅有异志,有诸?"熊光曰:"凡怀不轨者,必收人心,和珅则满、汉几
无归附者,即使中怀不轨,谁肯从之?"上曰:"然则治之得无太急?"熊光曰:
"不速治其罪,无识之徒观望夤缘,别滋事端。发之速,是义之尽;收之速,是
仁之至。"上既诛和珅,宣谕廷臣:"凡为和珅荐举及奔走其门者,悉不深究,
勉其悛改,咸与自新。"有言和珅家产尚有隐匿者,亦斥不问。
和珅伏法後越十五年,国史馆以列传上。仁宗以事蹟疏略,高宗数加谴责,
阙而未载,无以信今传後,褫编修席煜职,特诏申诫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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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绝命诗》: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崑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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